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南京离婚律师网

经常有女性当事人问我,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对此,笔者以自己承办的一个案件来解答这个问题。

【案件情况】

2014年3月,沈先生与陈女士经亲戚介绍认识,恋爱半年后登记结婚。2016年10月,双方的女儿出生。女方在月子期间患上了产后抑郁症,加上没有母乳喂养孩子,女方非常焦虑,夫妻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女儿满月之后,女方即独自回到娘家居住,女儿随男方生活。从此,双方开始分居。2018年7月,女方对男方漠不关心的态度感到绝望,于是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对女方不关心孩子的态度感到不满,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同意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最大的分歧在于女方嫁妆的归属。结婚时,女方父母为其陪嫁了总重量108克的金首饰13件,一套价值约4万元的床上用品,还有一辆价值18万余元的别克君威轿车。女方回娘家时,金首饰并未随身携带,床上用品也存放在男方的房子里。君威轿车登记在男方名下,一直由男方使用,女方回娘家后,男方觉得君威的养车成本太高,便将该车出售得款10万元。

女方认为嫁妆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归其所有,但是男方认为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全部返还。由于分歧太大,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女方遂委托律师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观点分歧】

关于陈某的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嫁妆属于父母对自己女儿的单方赠与,应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女方父母赠予嫁妆也是为了女儿今后的生活能过的更好,所以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双方的,否则应视为对自己女儿的单方赠与。

第二种意见认为,嫁妆是用于女儿及女婿双方今后的共同生活,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应当根据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认定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点评】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嫁妆一般是指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房子、车子、家具、衣被、首饰等生活用品。在不同的地区,婚嫁的风俗差距较大,尤其体现在彩礼和嫁妆方面。彩礼问题笔者已经做过分析,不再赘述。关于嫁妆,女方父母出于为了女儿婚后可以生活得更好,或让女儿婚后在男家获得更高的地位等目的,为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带到男方家中去。嫁妆在法律上应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于情于法来讲,嫁妆必然是包含了父母对自己女儿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对于该嫁妆是否包含对另一方的赠与,在女方父母无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则是存在争议的。

对于嫁妆的归属认定问题,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于一些私人物件,如戒指、项链、衣服之类的,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故该类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一些日常家用物品,如空调、冰箱、床上用品等,女方父母在实施赠与行为时,主观意识上考虑的更多的是为了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之用,故应认定这类物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产的赠与,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取得制,应根据登记的产权人判断女方父母赠与的对象,但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首先应包含了女方父母赠与自己女儿的意思表示。若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因某些原因仅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该登记行为应视为女方父母做出了赠予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陪嫁的车辆,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就只能作为判断赠与意思表示的因素之一,还应重点考虑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例如,车辆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女方没有驾照,平时车辆由男方驾驶,用于共同生活之用,则该车辆应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承办结果】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双方自愿离婚;二、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从调解次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三、男方在3日内将女方的13件金首饰以及床上用品返还给女方;四、出售君威轿车所得的10万元,4万元归男方所有,6万元归女方所有,结婚时收取的礼金12万元,男女双方各得一半,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3日内,男方给付女方12万元。

THE END
1.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在婚后由女方父母赠送的,并且没有指定赠送给女方个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关于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https://m.66law.cn/laws/2215609.aspx
2.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导读: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根据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https://www.64365.com/zs/685621.aspx
3.离婚后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离婚后女方的嫁妆处理,主要取决于嫁妆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嫁妆的性质 婚前财产:若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嫁妆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婚后财产:若嫁妆是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2064743970310197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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