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价值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家务劳动价值,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问题的提出:对《婚姻法》第40条规定的质疑

首先,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角度考察。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仅有2.7%,农村居民中仅有1.1%的夫妻有采取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意愿,绝大多数夫妻认为,采取共同财产制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巩固夫妻感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做出约定的有13.2%,不约定的占49%,特殊情况下做出约定的25.1%,不清楚的为12.7%。透过数据,我们了解到,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约定财产制的比率均较低,而有实行约定财产制意向的居民比例则更低,这直接导致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限。进一步说,司法实践中极少数提出家务劳动补偿请求的案例也正是因为夫妻双方没有适用约定财产制而导致败诉。

其次,我们看适用本条的第二个条件:夫妻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对此的疑问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第一,如何把握“较多”一词的程度要求,可否量化;第二,主张多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应当如何举证。就司法实践来说,一方面对“较多的义务”的裁量标准没有定性、支持“较多义务”的证据范围不明;另一方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家务方面临承担败诉的风险。

二、典型国家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立法经验借鉴

在肯定家务劳动价值的基础上,考察典型国家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立法经验,以期为自身法律的发展完善提供参考。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307条规定:财产分配时要考虑“每一方对婚姻财产的获得所做的贡献,包括一方以操持家务的方式所做的贡献”;《英国婚姻诉讼和婚姻财产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应考虑“婚姻双方各自对家庭财产做出的贡献,包括以照管住宅或家庭的方式做出的贡献”;《瑞士民法典》第164条规定:负责料理家务、照料子女或辅助配偶他方从事职业或经营事业的一方,有权请求他方支付一笔的款项,供其自由处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德国1957年颁布《关于在民法领域男女享有平等权利的法律》,将家庭法上的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且保留至今。德国家庭法关于家务劳动的规范主要包括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两个层次。首先,一般性规定体现在《德国民法典》第1360条:“婚姻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以其劳动或财产为家庭提供适当的生活费。如果婚姻一方承担家务劳动,则以劳务为家庭提供生活费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即通过从事劳务而得到履行。”其次,具体规定有效地配合家庭法一般规定的实施:一方面,婚姻关系解除后,家务劳动的职业性体现为婚姻一方享有的生活费权利。即,婚姻一方若不能负担其生活费,可以依照第1569条的规定向另一方提出生活费请求,将家务劳动职业性延伸至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另一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务劳动的职业性突出地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法和家庭法的配套实施上。根据2005年10月1日《德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婚姻生活的实际开销,收入高的配偶每年可将其收入中的13805欧元转让给收入低的配偶,这13805欧元从收入中减去,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上的规定,实质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务劳动职业性价值的及时承兑。

综上所述,美国、英国、瑞士和德国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经验各有特色,其共性之处在于肯定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考虑家务劳动价值要素。其中,德国将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是家务劳动社会化和人权保障强化的大势所趋,具有示范性意义。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路径展望

肯定家务劳动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理性借鉴典型国家关于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文献研究,笔者对如何在法律层面确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将家务劳动作为国家正式职业列入全国职业分类和标准职业分类表,明确肯定家务劳动作为一种职业的法律地位。

明确肯定家务劳动的作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已在德国取得成功实践,就我国家务劳动的发展和保护现状来说,肯定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从人权保障的应然角度说,将家务劳动规定为一种职业,无论是对于夫妻中的家务方还是专门从事家政劳动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对其劳动价值的积极肯定,有利于提升其工作的自尊心和认同感,进而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从客观条件发展的实然状况来看,市场经济环境下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为肯定家务劳动的职业属性提供可能。

第二,尊重价值规律,建立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

第三,进一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四、结语

家务劳动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法》第40条赋予家务方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请求权,但由于其适用条件规定严格,在实践中遭遇适用困难。考虑到肯定家务劳动价值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在人格独立和财产处理方面的必然要求,笔者提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其价值实属必要的观点。接下来,考察典型国家关于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立法经验,美国、英国和瑞士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确认的经验各有特色,而德国将家务劳动定义为一种职业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符合家务劳动社会化和人权保障的趋势。最后,笔者提出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确认家务劳动价值的现实路径:第一,将家务劳动作为国家正式职业列入全国职业分类和标准职业分类表,肯定家务劳动的遏制也行;第二,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第三,进一步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参考文献

[1]王洪.婚姻家庭法[M].法律出版社,2004.

[2]王琪.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及其法律保护[J].法学论坛,2007(4).

[3]何群.论德国法上的家务劳动及其启示[J].政治与法律,2008(4).

[4]李双荣.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J].社科纵横,2005(2).

[5]蒋月.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法律出版社,2000.

关键词: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完善

前言

离婚救济制度的设计历来为各国婚姻家庭立法所重视,此制度的出现使得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中国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但在最近几年,现代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引起人们对婚姻的价值的思考。当今社会,仍有一些群体处在弱势地位,在离婚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到侵害却浑然不知或者即使知道也不懂得应该去哪里求助,这些情况都要求我们对现行的婚姻法进行理性的、全面的思考,并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制作出合理可行的方案,从立法角度入手,填补法律漏洞,真正做到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幸福的秩序。

一、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概述

“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尽管是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大多数家庭中的家务劳动仍是由女性完成的。以前,女性基本不出去工作或者很少出去工作,女方的所有工作便是家务劳动以及赡养老人。如今,大多数女性已不再是全职主妇,白天她们都出去工作,晚上回到家仍然要独自做家务。很多人都把做家务看成是女性的“专利”。

(一)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含义

家务劳动,是指本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为直接满足本家庭成员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劳动,不包括已由外人代劳的家务劳动。能给家庭带来经济利益的,不一定是通过工作、事业来获得,家务劳动可以节约家庭经济成本,减少家庭支出,间接增加家庭财富。现在社会中,很多女性以牺牲自己发展的机会来为家庭创造舒适的生活。而一旦婚姻宣告破裂,这些女性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有的甚至变成生活困难。

(二)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确立的必要性

1.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2.维护社会公平和保护弱者

3.保障婚姻自由

4.维护妇女权益

5.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二、中国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缺陷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中规定了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它填补了家务劳动在法律中的空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设立,保障了分别财产制下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权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真正适用的很少。

从《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请求家务劳动补偿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婚姻双方书面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适当分割;二是必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较多义务;三是务必在离婚时提出请求,如果已经离婚或离婚后再婚的,则丧失请求补偿的权利。

(一)适用的范围过窄

中国人民受几千年来传统文化的影响,习惯于夫妻一体,欠缺婚姻家庭生活中财产分别管理的观念,尽管立法规定了法定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婚后财产模式,但真正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家庭凤毛麟角。目前,中国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数量很少,适用约定分别财产制的城市家庭不到5%,农村家庭不到1.1%。在结婚时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的,可能会被扣上“为离婚做准备的”帽子。所以,现实生活中更多的家庭所适用的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那么即使是履行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也不能够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当事人没有得到公正的补偿。这导致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形同虚设。而且,法律规定只涉及孩子的抚养、老人的照料、协助配偶的工作,付出了较多义务,但在实际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不仅仅包括这几个方面还包括家务劳动以外的其他有形付出及无形付出。

(二)举证困难

根据规定,只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较多义务的才能在离婚时要求经济补偿。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很难对自己付出较多义务进行有效地举证。在婚姻存续期间,人们不会为了自己以后可能离婚做准备而收集证据材料;并且对于何者才算是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没有明确的界定。家务劳动是指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生活需要所从事的劳动,包括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做饭洗衣及其他的一些家庭琐事。家务劳动的界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就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家务劳动,有的是有形的家务,它可以用市场价值来衡量;有的是无形资产,无法衡量其价值;有的是非财产性劳务,如夫妻一方在另一方的协助下获得了无形资产,如文凭、资格证书和某种谋生技能、一方对另一方精神上的支持、对子女的关怀、对老人的慰藉等等,目前还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所以有必要在以后立法中对离婚经济补偿的补偿因素进行细化。

(四)补偿标准空白

(五)适用形式不明

家务劳动的补偿数额计算出来之后,就涉及到了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形式的问题。2001年新修的《婚姻法》虽然设立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但并没有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的补偿形式有明确而清晰的规定。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形式,包括适用形态和适用方式两种。适用形态是指义务人给付的物质形态,即义务人履行家务补偿义务是以现金形态履行还是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态履行。适用方式是指义务人履行家务劳动补偿义务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分几次给付。补偿形态对权利人的区别不是很大,无论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还是有价证券等都能给权利人带来利益;但补偿义务人的补偿形式对权利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义务人一次性给付完毕,权利人的利益就可以尽快实现,但如果是分期给付,由于离婚后双方不再在一起共同生活,要想再追偿就会比较困难。适用何种形式补偿家务劳动付出更多的一方是一个值得深讨的问题。

三、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完善

(一)扩大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现在社会实践出现了越来越多这样的案例:夫妻一方以财产或劳务支持另一方获得了文凭、执照等证书,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充裕,文凭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而获得文凭的一方因为文凭收入大大增加,给予配偶帮助的一方因为为家庭付出较多,失去一些好的就业、升职机会,离婚时还得不到任何补偿。要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必须对中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进行深刻反思。

(二)完善家务劳动价值衡量

(四)明确补偿的形式和期限

补偿可以采用货币、实物、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收益等形式甚至是劳务动。即补偿义务人给予补偿是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或其他的形式履行。补偿责任方并不都是经济条件良好的群体,分期给付与一次性给付相比就具有了一定的风险。有学者认为,解决这一困难的适当方式是在做出分期履行判决时,要求义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即提供保证人或担保财产,从而使其利益获得安全实现的保障,这样,既考虑了义务人的经济状况,又保障了权利人利益的实现,无疑一举两得。

在补偿责任方有良好经济状况、支付能力强的情况下,优先一次性给付,不得不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在实践中,分期给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是绝大部分人所采取的方式。缓解补偿责任方的压力,避免了请求方因要求一次性全部给付而作出迫不得已的妥协是分期给付的优点。

在离婚诉讼中,补偿请求人可以在判决分期给付时要求补偿责任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由信誉良好的人为其提供保证,也可以是提供财产担保。可以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其经济状况不能适用一次性支付,如果适用一次性支付,将导致其生活困难等情况的,才可以适用分期的形式等。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家务劳动价值补偿的适用方式达成了协议,应以协议为准。

结语

家务劳动做为婚姻家庭的重要一部分,它有着独特的价值,不仅是勤劳务实的优秀传承,也是家庭通向美好生活的必经途径。女性做为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为家庭付出了巨大心血。她们在为家庭付出的时候,丧失了一些对她们自身发展的有利机会。此外,当今社会的女性仍处在弱势地位,是需要被保护的群体,在婚姻家庭中,女性为家务劳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男方很少为家庭的日常生活做出贡献。如今,由于离婚出现的“女性贫困化”现象并不罕见,倘若在离婚的时候,不给予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经济补偿,有悖于公平原则。因此,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出现能够维护劳动方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的付出得到应有的补偿。

构建公平、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的价值追求。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顺应时代的潮流,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确认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公平分配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从而保障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但该制度目前仍存在的缺陷,对于其不足的地方,应当及时认真的加以完善,保护弱者,促进夫妻间的利益均衡。完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能够维护婚姻家庭秩序,一方面可以保障婚姻自由,提升夫妻间的幸福指数;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发展,朝着更加文明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蒋月.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2]沙吉才,孙长宁.试论家务劳动[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7,(1).

[3]袁乐乐.中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研究[D].北京:北京化工大学硕士论文,2011.

[4]周懋姬.家务劳动补偿的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6).

[5]赵丽霞.家务劳动补偿请求制度的意义及其立法思考[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8]刘小勇.中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9]夏吟兰.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J].政法论坛,2003,(3).

[10]顾婧,汪洁.夫妻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1,(20).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服务价值

一、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对纯粹服务的分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纯粹服务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则不是生产劳动,理由是这种劳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规定性;也有人认为纯粹服务无论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还是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都是生产劳动,理由是马克思认为“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的一切劳动、一般地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物质规定性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成为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劳动不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中,它还存在于非物质的生产领域如服务生产领域中。

二、服务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品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一道构成社会消费品,服务消费品能够“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这点与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马克思分析了服务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特点,服务“只是在它们被购买时才被创造出来”,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出售,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就完全消失了,这说明服务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因为服务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工人自己可以购买劳动,就是购买以服务形式提供的商品,他的工资花在这些服务上,同他的工资花在购买其他任何商品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工人作为买者,即作为同商品对立的货币的代表,同仅仅作为买者出现,即仅仅把货币换成商品的资本家,完全属于同一个范畴。同时马克思也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马克思认为“服务”也和一般商品一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价值。马克思说:“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马克思并且指出:服务产品“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人某一商品。这种产品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都体现了具体服务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而对这些服务劳动的补偿,就形成了服务商品的价值。这就是说,服务产品的价值不需要凭借物质商品来表现,即其价值不需要加人到商品价值中,成为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服务产品本身就可以利用非实物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载体,体现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服务产品既然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它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可知服务产品的存在形式不能作为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二、认真执行减负各项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动员、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三、切实加强假期安全管理。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电防火、防交通事故等,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确保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作为经济学重要分支的现代财务学,其管理目标和管理对象无不围绕价值范畴不断延展,呈现出显著的价值管理特征,价值增长、价值分配与价值评价构成现代财务学的基本框架。由此可以认为,研究财务学必须以价值概念为起点,构筑科学完整的价值管理体系。

一、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马克思在扬弃前人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逻辑严整而“纯粹”的劳动价值论。其要点如下:

2.科学论证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所谓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而不是劳动价值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任何商品都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产物,商品的二重性取决于劳动二重性。他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这便是“纯粹”的劳动价值论。

二、现代财务学的价值范畴与价值决定

定理1,资产的“价值”代表着法人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如果该项资产失去了收益能力,如经销的商品已落令过时,拥有的设备无法投人使用,某项专有技术已为更先进的技术所替代,则该项资产也就自然失去其“价值”;如果该项资产的收益能力发生增减变化,其“价值”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定理2,资本的“价值”代表着出资人投人本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包括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引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资本结构理论中,资本的价值等价于企业价值。即V=B+S,V表示企业价值,B表示债权资本现值,S表示股权资本的现值。

从财务学的“价值”涵义中不难看出,财务学的“价值决定”涉及如下因素:

1.资产的“量”与“质”。资产的“量”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规模数量;资产的“质”是指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比例关系、周转速度和盈利能力。

2.资本结构。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资本结构应有三重含义:(1)指股权资本或债权资本各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2)指股权资本总额和债权资本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3)指财务资本(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获得杠杆利益,提升企业价值。

3.收益水平或现金流量。是指现有资产或资本结构的未来收益能力。

4.风险。既然财务管理面向未来,就必然会或多或少遇到风险,要求得到相应的价值补偿。一般而言,风险的价值与承担风险的大小成正比例。

5.折现率。是指现有资本结构的加权资本成本或出资人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

三、两种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1.劳动价值论构成我国传统财务学的理论基础。众所周知,企业财务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价值运动(资金收支)方面的事务。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而这种经济现象存在的基础依然是商品经济。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企业的经济活动一方面表现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即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作用于对象,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商品或服务)并进行交换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实体运动过程;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价值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即通过生产活动,将消耗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者支出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形成新的价值,并通过营销活动最终实现商品价值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物资的价值运动过程。由于这种价值运动过程可以用货币表现出来,人们通常又把再生产过程中价值的货币表现称为资金,进而把物资的价值运动称为资金运动,当企业的资金运动构成其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时,便形成了企业的财务活动。这样一来,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生产营销活动和财务活动,相应的管理职能分别称为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如图1)。

可见,劳动价值论是构成财务学的基础理论,抽象劳动凝结成商品价值的思想变迁与财务学自身的特征相结合,衍生出财务学关于(劳动创造的)未来收益之现值的“价值”特定概念,也就是说财务学上所讲的“价值”与劳动价值论是一脉相承的。

关键词:无创血流动力学;老年呼吸感染;诊断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免疫力逐渐降低,呼吸道感染频发。目前,老年人因呼吸道感染而诱发一些诸如静脉淤积、低血容量以及毛细血管渗漏等进而导致急性循环衰竭。研究显示,目前老年感染性的休克患者住院后死亡率约为50%[1]。临床上老年人呼吸感染常常导致血流动力学的紊乱,其原因是由于外周血管收缩舒张的功能出现异常导致血流分布出现异常,从而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2],这也影响临床诊断的效果。本研究正以健康的老年人作为对照研究组,探讨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手段在鉴别和诊断老年呼吸感染中的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3统计学方法本研究中的数据均使用SPSS20.0进行处理,所有的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组间的比较使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P

2结果

通过测量观察后发现,观察组以下指标明显要低于对照组:心脏指数(CI)、每搏输出量指数(SI)、加速度指数(ACI),这几个参数的差异都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临床研究结果表明,老年人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心脏顺应性改变、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改变以及胸腔压力改变等易导致其血流动力学变化,通过检测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可以获得相应的诊断效果[3]。数据的采集容易受到干扰而且过分依赖操作者的技巧,另外心脏超声在测量心脏左室舒张末期的面积时并不能准确测量出扩张容积,而采用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手段正好可以弥补这些不足。

本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观察组的心脏指数(CI)、每搏输出量指数(SI)、加速度指数(ACI)这几个参数测定值明显要低于对照组,差异是有统计学意义的(P

然而,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也有它的局限性,对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体重在30kg以下或者155kg以上的患者、身高在120cm以下或者230cm以上的患者、严重高血压患者、主动脉球囊反搏的患者等并不适用,另外对于严重肥胖患者以及严重水肿患者也不建议使用无创血流监测[4]。尽管有这些局限性,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手段在老年呼吸感染的鉴别诊断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很好的临床指导价值。

[1]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7,35(11):1076-1096.

[2]彭亮.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在老年呼吸感染鉴别诊断中的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1,35:90-91.

据民建、工商联(以下简称“两会”)中央反映,在两会开展的经济咨询、智力支边、扶持集体企业、专业培训等为四化建设服务活动中,一些地区的单位或部门仍然要求参加两会组织的经济咨询等服务活动的退休成员签订受聘合同,并把他们的退休费及其他福利关系转到要求咨询服务的单位,或者停止发给,严重影响了两会经济咨询等服务活动的开展。为此,通知如下:

两会组织的退休成员参加经济咨询等服务活动,是发挥“余热”为四化建设服务,属于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领取少量报酬的退休、退职工人,不应视为受聘工作”的规定精神,对参加两会组织的经济咨询等服务活动的退休成员,不需再与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和邀请他们参加经济咨询服务活动的单位签订受聘合同,他们的退休费等福利待遇仍由原发放单位发给。

各地党委统战部和劳动人事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协同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以利两会咨询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现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市劳动局部分收费项目的函》(京财综〔200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市劳动局部分收费项目的函

(2000年2月12日京财综〔2000〕157号)

北京市劳动局:

也就是说,家务劳动也应该价值化。这个提议你觉得如何

对女性的残酷剥削

2010年“两会”期间,正值“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一百周年纪念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一个“天雷滚滚”的提案:“实行家务劳动价值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提案一经媒体报道,就变成了“丈夫要绐妻子发工资”,并且立刻引起舆论的口诛笔伐。

北京大学教授夏学銮的反驳论调比较典型:“我认为,把家庭这种温馨的港湾变成残酷的市场,这是不对的。说明家庭、亲情都已经被市场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都没有共同体了……可以说这个提案只可能加速婚姻的解体,使原本和谐美满的家庭导致纷争。……如果说很多女性支持这个提案,那说明中国现在很多女性的价值观、家庭观的定位是不正确的,角色定位有问题。”

然而,许多女性却认为:夏学銮的观点,看起来把家庭看得很神圣,但其实,这种从男性感受出发的“神圣”和“美好”,是不公平的。对家务劳动的低估和漠视,是与妇女的不平等地位直接关联的;只谈“爱”和”亲情”,而不严肃讨论家务的价值,就是对妇女残酷的剥削――这样的剥削始终在进行。

联合国1980年的报告表明:女性占世界人口的一半,完成了总劳动工时的近三分之二,得到的收入却是世界总收入的1/10,拥有财产不到1/100。导致这一数据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工作是没有工资的。

据《北京日报》2010年报道,北京海淀区法院的统计,近年离婚案件逐渐走高,在分割财产时,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付出的家务劳动价值往往得不到补偿。

事实上,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对家务劳动补偿权是支持的,《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然而,这条法律在现实中却不大行得通。因为这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一方为家庭付出的劳动较多;第三,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要求。在我国,不到5%的家庭实施分别财产制,因为人们习惯于共同财产制,这样就把95%的家庭排除在外。

加之现实中妇女的主观维权意识不高,家庭主妇往往不了解男方的真实收入,离婚时难以举证,所以法官也承认,法院很难“公平”判决。

因此,张晓梅建议,取消《婚姻法》劳动补偿制度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所有在家庭中从事家务劳动一方所创造的价值都应当被肯定,其所付出的劳动都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且,不仅仅在婚姻解体时可以提出补偿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也可以提出补偿要求。

这样的建议不仅合理,而且是相当有操作性的。

雇不起的太太

确实,妻子的关怀,母亲的哺育,这些都是无法用物质的标尺衡量的,是人生最值得珍爱的财富。不过,人们对待这些付出的态度却是表里不一的:一方面,它们一次次被写入赞歌,作为女性牺牲隐忍的独特品质的注解;另一方面,在大多数人的态度中,往往如同空气一般必不可少,然而却因为容易获得而显得廉价而视若无睹。如果婚姻解体,妻子积年的付出,经常被“黄脸婆”、“与社会脱节”、“目光短浅、小肚鸡肠”的污名和刻板印象所取代而变为乌有。

简单来说,精心付出的家务劳动在大多数时候是周而复始的,并且不被人感念的。如果一个妻子是全职主妇,或者王作收入较少而承揽全部家务时,诡异的是,男人们通常认为自己在“养家”、“养活太太”。

按照中国一线城市的国情,那些号称自己”养活太太”的男子,如果一位女士跟他们之间没有一纸婚书,却又作为家务照顾者,帮他完成太太的一切“义务”的话,这些劳动毫无疑问是需要付酬的。譬如,一个素质不错的女人,做一个代母生育一个孩子,至少需要10万报酬;一个善于炊事的主妇,不会比一个持有一般证照的厨师差,而这个厨师月入不会少于三四千元;照顾孩子的保姆,一个月不少于1500元;而另外一些需要理财知识、美学修养、文化基础等综合素质的家务,如理财、购物、辅导孩子功课和课外活动、安排人情往来和社交,如果市场化,则更为昂贵。

如此一来,能够轻松“养活”太太的男人们,很难供得起一个完成太太所有家务工作的社会化照顾者――妻子完成的家务工作真是贵到离谱!在这个意义上,是家庭主妇养活了家人,而不是被家人养活。换句话来说,凭什么在结婚证的保护下,一个人可以坦然不支付报酬而享受别人的劳动

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角色换过来,没几个男人肯干。

诺贝尔奖得主:家务劳动须计入GDP

1992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GaryBecker)指出:“对每个国家的经济来说。家庭内的生产都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家庭和其他居民户,事实上都可视为小型的工厂。即使是最先进的国家,这些地方也可以生产出极有价值的商品及服务。”“现在的确是把家务劳动也算在GDP里面的时候了。”

美国劳工统计局曾推算,一个家庭主妇的劳务所得,每年约合7.9万美元:美国妇女在家务劳动中所创造的价值,占GDP的28%。而联合国公布的人力开发研究报告显示,家庭内的生产值占全球生产值的比例,高过40%。

关键词: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外国婚姻家庭法建议

一、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我国1950年《婚姻法》只规定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度,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度。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赋予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同等的法律地位。

共同法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和双方所得的收人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约定财产制指夫妻以契约形式商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婚姻法》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二、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巫待完善方面

(一)对家务劳动价值的承认

夫妻共同财产制起源于中世纪的日尔曼法。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家务劳动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只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承认其价值。家务劳动在离婚时经济帮助属道义范畴,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强制有效的法律保障。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家务劳动的地位是很有必要的。

(二)对夫妻婚后所得财产范围的界定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应当包括所有的财产形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文凭、执照、资格等,应属夫妻共同协力的成果,由此产生的利益,包括预期利益均应列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三)关于非常法定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通常状态下的法定财产制,而没有建立非常态下的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的整体结构并不完整。2001年新修订《婚姻法》由于缺乏因夫妻分居或一方虐待、遗弃另一方等情况的规定,使夫妻在上述情况下分割财产必须以婚姻关系的破裂为代价,背离了婚姻法维护家庭稳定的宗。

三、外国婚姻家庭法可以借鉴的规定

德国家庭法第1356条将家务与就业放在同一层面上做出规定,总体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及价值,从而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后,从事或主要从事家务劳动这一职业的一方当事人的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德国法的上述规定给我们以下启示。其一,依据公平原则确立家务劳动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其二,我国婚姻法可借鉴德国家庭法,明确家务劳动是履行家庭生活费义务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方式。其三,在离婚时,将婚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分别财产制下的补偿,与家务劳动的职业性价值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继续延伸区别。

四、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

(一)增设非常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夫妻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原夫妻共同财产制,改设分别财产制:

1、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己满一年以上的;

2、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不依法给付家庭生活费用的;

3、夫妻一方一滥用管理共同财产权利的;

4、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

5、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共同财产的通常管理予以应有的协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夫妻他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

(二)明确知识产权期待经济利益的归属

法律应设立相应的机制补救,即规定离婚时暂不予分割,作为一种期待权留待今后实际取得经济利益时,再行分割。或者在离婚时,先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将评估所得的价值按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分配,由享有知识产权的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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