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发生的各项纠纷中,土地纠纷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类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争议,需要当事人双方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协商未能解决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处理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同时,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那么如果是行政机关在征地过程中强占了土地,我们普通老百姓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一、违法占地的常见形式
1.未经批准非法侵占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征收土地应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如有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即剥夺村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侵占土地,不管是出于什么缘由,“无批文”占用土地实际上就构成了非法侵占土地。
2.超越审批强行占地
3.违反规定范围占用土地
在征地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事前批准的征收范围在实际征收中与实际需要的范围出现差异。而政府就会出于快速征地的目的,对并未经过审批部分的土地先行征收,忽略了重新审批的流程,造成违法占地。
二、违法占地申请查处、提起诉讼
对政府违法占地行为,农民一来可以选择行政救济手段,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查处;二来可以选择司法救济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民告官的方式进行维权救济。
如果查处部门对被侵权人提出的查出申请不作为,拒绝履行查处的行政职责给予答复,或者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作为保护被侵权人最负代表性与制约作用的救济手段,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强制干预作用和纠正作用。
三、违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在征地时违法占地,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概括规定,违法侵占土地的,可能对违法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及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京平律师提醒您,土地征收是关系到每一位农民安居乐业的大事,如果遇到违法征地和违法占地行为不要畏惧行政机关的威势。我们要坚信,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定会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力争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专业的律师永远是您的守护者,正义的天平从不看双方力量的大小,公平公正的裁判一定会倾向权利合法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