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法律法规及政策(土地征用国家有什么政策法规),土地征用相关政策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法律法规及政策(土地征用国家有什么政策法规),1土地征用国家有什么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

1.土地征用国家有什么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实际上公共利益的概念已被扩大到经济建设,可以说许多企业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来申请用地,那么这就存在一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

另外“公共利益”外延界定的不明确也导致土地征收权被国家权力机关极度滥用。因为我国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实行的并非真正的市场价格,而是由国家单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和范围,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即使这样的低价也往往是由用地单位来支付的,国家实际上是无对价取得土地,这就加剧了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扩展资料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

1.国家征地法律适用有哪些呢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5、按照前述第2项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6、依照现在行法律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工,尚不能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8、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关于国家土地征收的法律有那些

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政策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这种公有制又分二种,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收手续,征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建设,但有几点例外:一是乡镇企业用地,二是村民的宅基地建设,三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2008年元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通知强调:“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

法律分析:

各项补偿费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地单位征地前农业人口(按农业户口计算,不包括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迁入的户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是,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

二、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一般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制定。

三、征用宅基地的,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七条征用土地的程序:

一、申请选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二、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初步协议。

三、核定用地面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经批准后,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或建设用地图,向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按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机关主持下,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协议。

四、划拨土地。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THE END
1.政府征用土地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用问题描述: 政府征用土地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用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814169 人·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政府征用土地需遵循一系列流程,这些流程包括拟定征用方案、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07118.html
2.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因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无论城市居民还是村镇居民都有可能面临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大多数被征收人对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没有概念的,从而无法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公平合法,也不知道是否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土地性质不同和征收目的不同https://m.loupan.com/bk/26885.htm
3.全球法规网第一条 为改善和加强征地管理工作,合理收取和利用征地管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地管理费系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交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http://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38962
4.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精选10篇)篇1: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 1.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ol3ixumq.html
5.遇到征收谈补偿,一定要了解的几个法律原则今天,京坤律师就和大家聊一聊征收时,应该了解的几个重要的法律常识与原则。 首先,有征收必有补偿,这是法律规定的一条重要原则。其主要的依据如下: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I5Mjc2Mg==&mid=2652186525&idx=1&sn=d4df0bf7200de6578b4d1e08c64e7c72&chksm=85ae3d39169fea299576a796f660b29b19e8c5e6c8544eac15ce3b1b20ee3f186d866da5728a&scene=27
6.关于98年征用土地批复法律效力问题研究一、实施98年征用土地批复已经没有法律依据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与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86版)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一、实施98年征用土地批复已经没有法律依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https://www.lawtime.cn/info/zhengdi/pifu/201106024667.html
7.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https://www.66law.cn/laws/149156.aspx
8.法规库(2)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4)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土地。 第六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https://www.chinaacc.com/new/63/74/117/2006/1/wa0052419160020-0.htm
9.林地征占用方面法律法规11篇(全文)第十七条: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修建自用住宅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规划,落实地块,按照年度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在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行政村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lh3ezxd.html
10.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吗当前,由于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对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未作出具体的规范,因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主要依据各省、市地方性规定予以实施,如《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等。对于征收国有土地上https://www.lawyers.org.cn/info/2f605375261b45329a5ee3e9b0062efd/
11.四固定土地权属法规(文档3篇).doc四固定土地权属法规(文档3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四固定土地权属法规的资料3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法律法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篇 【阅读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412/161229180.shtm
12.社会治理法律缺位案例(3篇)本案反映出我国社会治理中法律缺位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土地征用法律法规,明确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程序等,保障各方权益。 2.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法规。 3.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工人权益,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 4. 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https://wenku.baidu.com/view/977c95dca7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