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利集团保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人成都航利(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一、招标条件
本航利集团保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610,000.00元;招标人为成都航利(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LWY-202404-02/CLF0724SC00QY60
2.项目名称:航利集团保安服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年)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保安服务
1610000.00
成都市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资格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财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特殊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由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