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位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们申
2、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需要交纳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不预交执行费,但应垫付一定数额的实际支出费用。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裁判后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或在执行到财产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而一旦将来败诉方不主动履行或案件无法执行或无法全部执行,上述费用可能会全部或部分由原告或申请人自己承担。此外,如果你们在案件诉讼中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代理费一般也由聘请方自行承担。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
6、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超过诉讼时效、上诉期限和
7、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原告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
8、民法院将不予受理。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上诉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或保全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3、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驳回。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且承担保全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4、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或被拘传的后果。5、诉讼请求不当如果诉讼主体不
9、当,将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6、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或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负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如果不按举证通知书期限提出申请的,将导致
12、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
13、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至第141条2、关于诉讼请求不当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因此,如果对胜诉没有把握,事先应作好损失诉讼费的心理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第110条3、关于不按
14、时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以及责令停止侵权,应当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否则将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6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4、关于不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5、关于不能提供充分、有
15、效证据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该事实。如果当事人不能充分提供证据,法官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及其他证据规则规定,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向法院提供证据一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制作的中文译本;若证据系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
18、干规定第25条8、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9、关于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一些案件之所以无法得以执行,往往缘于债权人在民事行为实施阶段就没有充分预见交易风险。有些案件起诉时被告就已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判确定的民事责任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
21、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五、因当事人自已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已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
22、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们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需要交纳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不预交执行费,但应垫付一定数额的实际支出费用。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裁判后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或在
26、或线索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便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一方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而保全费及垫付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11、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执行申请人应按照本院的要求,向法院详细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
27、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原告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
28、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上诉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或保全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3、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驳回。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且承担保全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申请
29、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或被拘传的后果。如果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负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2、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
33、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关于诉讼请求不当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因此,如果对胜诉没有把握,事先应作好损失诉讼费的心理准备。3、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
34、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以及责令停止侵权,应当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否则将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6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4、关于不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5、关于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该事实。如果当事人不能
36、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55条、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8条、第242条6、关于举证期限及其法律后果当事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除因正当理由,依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延长举证期限外,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除外),更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将承担所主张的事实不能被认定、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对方当事人同意
40、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五、因当事人自已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已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
41、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们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需要交纳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不预交执行费,但应垫付一定数额的实际支出费用。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裁判后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或在执行到财产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而一旦将来败诉方不主动履行或案件无法执行或无法全部执行,上述费用可能会全
45、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
46、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原告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上诉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或保全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
47、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3、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驳回。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且承担保全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如果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负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50、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3、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
51、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5、关于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该事实。如果当事人不能充分提供证据,法官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及其他证据规则规定,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向法院提供证据一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制作的中文译本;若证据系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
56、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而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会导致法院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10、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当事人应就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提供证据或线索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便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一方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
57、实现而保全费及垫付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11、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执行申请人应按照本院的要求,向法院详细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
60、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
62、期限及其法律后果当事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除因正当理由,依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延长举证期限外,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除外),更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将承担所主张的事实不能被认定、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9、关于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一些案件之所以无法得以执行,往往缘于债权人在民事行为实施阶段就没有充分预见交易风险。有些案件起诉时被告就已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判确定的民事责任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债务人
63、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将会导致执行不能的后果。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们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需要交纳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如
65、定案证据,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11、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执行申请人应按照本院的要求,向法院详细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