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8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周伊凡女士、董事戴阳先生、董事赵维龙先生、董事杨继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俊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戴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赵维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改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景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法》和《党章》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公司章程》新增第十二条后,其后条款序列顺延。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更换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由“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400002400069”变更为“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69033274W”。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及“防火门”,将“家具的销售”变更为“家具的生产、销售”。
(5)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由9名增加至10名,同时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顺延后)修订为“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
(7)为了便于对外交流,公司将“总经理”、“副总经理”改称“总裁”、“副总裁”,并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三条(顺延后)中新增:“(四)总裁和《公司法》中的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副总裁和《公司法》中的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公司章程》中原个别条款中提及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应修订为“总裁”、“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增加至10人,并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作出修订;同时根据《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职权修订内容,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作出修订,新增“(八)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改称“总裁”、“副总裁”。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因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业务结构调整需要,经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君达)与全体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富煌君达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因富煌君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富煌君达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8、关联董事杨俊斌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壮大,需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经综合考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煌君达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人民币约6,955万元将公司所持有的富煌君达53.5%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建设”)。
关联董事杨俊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804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靖先生
曹靖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钢结构加固工程实验研究及理论分析。2013年至2017年4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学院教师;其中2015年至2017年3月兼任安徽省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分管设计院经营工作;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要著作包括《CFRP加固二次受力混凝土梁的试验研究与有限元分析》、《钢框架梁柱狗骨式节点疲劳性能试验研究》、《CFRP加固钢结构吊车梁疲劳有限元分析及应用》和《CFRP加固H型钢梁数值模拟分析》;参与了省自然科学基金半刚性连接钢框架节点体系的理论分析与实验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钢框架半刚性连接整体性能的拟动力实验研究与理论分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同时主持了二十余项安徽省重大工程结构设计和大型工程检测抗震加固项目。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曹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曹靖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3月22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2、叶景全先生
截止目前,叶景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叶景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3月22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郑茂荣先生
郑茂荣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建筑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师、高级营销师;曾获巢湖市十大杰出青年、巢湖市劳动模范,取得省级科技成果3项;历任公司驻外办事处主任、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截止目前,郑茂荣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39万股。郑茂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3月22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4、宁可清先生
关于控股子公司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煌君达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业务结构调整需要,经富煌君达与全体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富煌君达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因富煌君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富煌君达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二、富煌君达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富煌大厦804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张永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的公告
一、董事会人员变更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周伊凡女士、戴阳先生、赵维龙先生、杨继平先生的书面辞呈报告,周伊凡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戴阳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戴阳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赵维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继平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伊凡女士、戴阳先生、赵维龙先生、杨继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改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景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主要原因
1、本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变动,是为了提升管理队伍的年轻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传承有序,是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变化的需要。随着公司装配式建筑等业务快速发展,合同体量、工程业务规模逐步提升,亟需更加富有朝气、更富有创新精神的管理团队投入公司的市场开拓、战略规划、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去。
2、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教育水平较高、实操经验丰富;大部分候任人员履新前已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对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方针、营销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已较为熟悉,有利于助推公司企业文化、决策程序、现有制度、经营策略延续发展。
叶景全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历任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富煌钢构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宁可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200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现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宁可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宁可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18号单一资金信托”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3月22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年3月22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5名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5、2017年1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17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股票处理规定,同意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获授的366万股股票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孙曼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0、2019年1月15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2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当日收市后正式完成解除限售变更登记。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2、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71元/股。2017年7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3253元(含税)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7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20000元(含税)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本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8.71-0.0303253-0.420000=8.259675元/股(取小数点后6位,四舍五入)。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共计7,309,812.38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因戴阳、赵维龙、杨继平辞去公司董事、高管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中有共计32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7,210,880股减少至336,325,88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减资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第十二条(新增第十二条后,其后条款序列顺延):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更换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发生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及“防火门”,将“家具的销售”变更为“家具的生产、销售”,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7)为了便于对外交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改称“总裁”、“副总裁”,并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三条(顺延后)中新增:“(四)总裁和《公司法》中的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副总裁和《公司法》中的副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公司章程》中原个别条款中提及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应修订为“总裁”、“副总裁”。《公司章程》对应条款修订如下: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随着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富煌钢构”)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壮大,需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经综合考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君达”)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人民币为6,955万元将公司所持有的富煌君达53.5%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建设”)。
2、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俊斌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153631532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
法定代表人:杨俊斌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富煌建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富煌建设具备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70434353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0号软件园3号楼107室
法定代表人:周伊凡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8日
营业期限:201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04日
富煌君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富煌君达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简式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简式利润表主要数据: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富煌钢构将其所持富煌君达5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富煌建设,股权转让总价款为陆仟玖佰伍拾伍万元整(¥6,955万元)。
2、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富煌建设向富煌钢构支付陆佰伍拾伍万元整(¥655万元);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6个月内支付贰仟捌佰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822.5万元);剩余款项叁仟肆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3,477.5万元)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
3、富煌钢构保证其转让的股权是富煌钢构合法拥有的股权,富煌钢构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5、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富煌钢构与富煌建设双方签署后成立。
(2)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时生效:
①富煌钢构董事会通过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事项;
②富煌君达股东会通过标的股权转让事项,且富煌君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
2、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或“坤元评估”,其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坤元评报[2019]2-5号《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坤元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方法确认在评估基准日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3,000万元。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壮大,公司需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同时综合考虑富煌君达的发展状况,公司决定将所持富煌君达的全部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转让富煌君达股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富煌君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会产生人员安置等遗留问题。公司不存在为富煌君达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其他情况,富煌君达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富煌建设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富煌君达全部股权后,有利于聚焦主营业务,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资源和资产的重新配置将增强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核心业务体系的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十、备查文件
5、《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合肥富煌君达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效益,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申请增加额度为人民币9,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申请的授信总额由2.16亿元增加至3.1亿元。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19年3月22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薪酬标准并参照行业薪资水平,对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薪酬作出了调整。
一、调整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人民币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3、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二、其他说明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管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系临时股东大会,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1选举曹靖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2选举叶景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3选举毕水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4选举宁可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议案6、议案7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涉及董事选举,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上述议案,除议案5外,其他议案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2、登记方式: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4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701室(证券部),邮编:23807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8856131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景全冯加广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701室(证券部)
邮编:238076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请参会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3”,投票简称为“富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议案7.00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7.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7.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