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权限为各级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分配用户帐号和初始密码。具体规则如下:
1.律师协会工作人员
帐号:中文姓名
初始密码:省(区、市)拼音首字母+1234
如:北京(bj1234),甘肃(gs1234)
2.律师事务所
帐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初始密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后6位
3.律师
帐号:律师执业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18位)后6位(末位为X的填写密码时用小写字母x)
1.各市州律协、律师事务所、律师必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系统整合和数据初始化采集工作。
3.各市州律协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启用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今后将全面实行信息平台管理,实现办公管理、协会管理、会员管理、实习管理、培训管理等网络运营。要认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填报数据,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完整。
联系人:省律协秘书处张俭0931-8960720
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400-920-0247
附件:1.《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修改稿)
2.《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律师协会版、律师事务所版、律师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