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结束,我又回来上班了。拖更这么多天,需要赶上。
对此,我想说,律师在案子中的作用一直都很大。
中国的律师地位比不上英美法系的律师,这是事实。但是说中国的律师的作用比不上英美法系律师,我认为是一种偏见。
单说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而言,律师的专业性一定是第一位,一个优秀的民商事诉讼及非诉律师,其顶尖的专业能力一定是影响判决的很大因素,很多时候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如果你认为律师的影响力有限,我想一定是专业无法做到极致所致,任何技术型工作,只要达到一定的技术高度,其影响力绝对不会低。
所以,如何提高自己在案件审判中的影响力,我想首先得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比如一位办理过100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律师,相较于一个从来没有办理过劳动案件的律师,其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诉率和保障委托人权益的圆满程度一定更高。
很多案件因为代理人的不专业,反而败诉了,这不是啥不能发生的事情。
因此,专业一定是第一位。
有了专业我们再谈其他的影响因素。
我们在思考律师对案件的影响的时候,得清楚律师在案件中真正能够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有限,我这么说吧,除了网上爆料的冤案及极少部分案例外,大部分的案件中律师的作用仍然很大。
如果没有作用,我认为首先出问题的还是专业水平。
能不能说到点上,能不能想办法让人听你的意见,我们不能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刨祖坟式的辩护(不得已而为之),在案件有空间的情况下,有时候需要一些人情世故,通过能够想到的合理的办法去化解矛盾,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我想这就是最大的作用。
比如我曾经办理的一起诈骗案,诈骗50余万,依法判处十年以上,通过我积极的辩护,最终认定的诈骗金额断崖下跌到11万,判处三年的缓刑。这是在现有司法状况下能够做到的最好结果,不应该是值得高兴的吗?
我看有人提到增加影响力的方法,比如人大政协等代表、网红、教授大佬等等,有肯定更好,没有怎么办?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如此的光环。
我想,有两条出路,第一条,让自己成为技术型专家,毕竟行业内除了资源型律师以外,还得靠专业,很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都是技术型专家的抗争获得不错的结果。第二条,和上述人员合作,不能把自己看作是孤岛,人和人之间需要合作,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