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从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
按照外管局原来的规定,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直至2015年,外管局发布《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取消了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由FDI和ODI企业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地外汇局不再逐项审核,而是负责事后对企业报送的登记内容进行抽查。
2018年,取消FDI存量权益登记,并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报告
2018年3月开始,各地外管局开始逐步公告,取消FDI存量权益登记,停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FDI存量权益登记模块,与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报告合并。
2019年,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
ODI存量权益登记的网址也因此变更
2020年,FDI外汇报告并入市场局“多报合一”年报
因此,今年FDI的外汇报告,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告即可。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7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功能操作指南》(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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