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使众多群众受惠。
全面覆盖市区两级看守所、法院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开展市区合作共建。早在2012年11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和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本着“便民、利民、亲民、惠民”的宗旨、合作设立的驻白云区人民法院蚌湖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该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法庭,加强法庭立案与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衔接、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司法确认衔接。作为诉前联调的“前沿阵地”,到法庭立案的当事人大多先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社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的方式,通过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诉前联调,及时高效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工作中边调研边建设。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积极落实新刑诉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广州市属看守所进行广泛调研。为方便看守所里特殊群体及亲属获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提出尽快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思路,并与广州市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2014年6月27日,广州市首家驻广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工作站揭牌成立;2014年11月6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广州市属三个看守所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值班,免费为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开展不定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法定情形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向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方便在押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4年11月13日,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签约、挂牌。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统一规范标准。为规范广州市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与管理,2014年8月和2015年5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以广州市司法局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明确工作站建设、管理及主要职责。2015年12月22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集中受理广州市一审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任务的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签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合作协议》。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安排19位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历、熟悉常见的行政法律、法规及行政诉讼办案程序,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法律援助律师轮流值班。2015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实现市区两级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律师值班,在法院和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确保值班律师工作质量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大幅增长,并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据实支付”。2017年,广州市作为全国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个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市司法局积极配合,指定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派员参与由广州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撰写,后经广州市中级法院、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广州海关缉私局、黄埔海关缉私局等7个部门联合会签。该《细则》规定值班律师有阅卷和会见权利,简化会见手续,进一步对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给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予以明确的指引,明确“法律帮助的补贴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一致”,进一步调动了值班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加强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绩效评核获“优”。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017年10月31日,广州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广州市正式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也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指引。此次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中所指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率先建立了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律师全方位评价、考核、奖惩机制等。
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能力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组建值班律师团队。为保证援助质量,在推进值班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充分发挥广州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值班律师准入门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年限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从事值班律师工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值班律师准入机制,公开招募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值班律师库,并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及网站公示。目前,广州市12家法律援助机构均成立了专门值班律师团队,共建立12支共349人的值班律师队伍。
提供及时到位法律帮助
刑事法律援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彰显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人权、维护我国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和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到位法律帮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11月初,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广州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陆续收到41名“8.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专案”的台湾地区户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这是广州市首次接受多名境外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并作出给予刑事辩护方式的法律援助决定。由于此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且是境外人员,社会影响大,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及时启动特殊案件处理机制,立即指派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并督导法律援助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