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依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
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禁止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
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
因此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属于村集体的,但有一些特殊情况也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属国家所有。农村里面的土地还包括诸如宅基地,自留地,这些土地全部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但是国家也可以对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征收之后会给到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没有。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村委会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法律分析:村民小组是由生产队变更而来的,无论根据前引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解释,还是根据《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都是承认和保护村民小组对土地的所有权及其经营、管理权的。所以,村民小组可作为该组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