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商业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理财产品创新监管可持续发展
理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目前我国理财需求持续膨胀,银行在业务转型中开展理财业务的压力持续加大,而近年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为理财产品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投资工具。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为债券理财计划的开发和创新奠定了重要基础。从国内各个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来看,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扩容力度在不断加大,金融工具创新不断增加,逐渐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为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和创新,进一步拓展了空间。另一方面,目前通胀的预期依然存在,市场收益率长期来看处于高位,促使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提升;在较好地控制产品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地满足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也为理财产品带来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其次,以股市为代表的高风险市场波动剧烈,风险较大,2010、11、12年的股市让多数客户损失惨重,预期随着经济恢复高增长而走强的股市并没有出现,越来越多的客户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风险,也会促使更多的客户开始转向于稳妥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计划无疑是较好的选择。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国内个人居民拥有的资产日益增加,但目前国内居民的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主要投资品种为银行储蓄存款、股票市场及房地产。随着存款利率维持较低水平、股市难有大的起色、多个城市楼市价格调整,庞大的储蓄存款面临着寻求保值增值途径的压力。
(一)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
(二)客户范围定位不合理,导致市场不均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主要是为高端客户服务,理财业务市场大都以高端客户为目标,理财计划的市场定位仍以广大中产阶层及城市居民、公务员为主客户群体。自改革开放以来GDP、人均收入不断增长,逐渐富裕起来的中产阶层及广大城市居民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但是银行在为他们尽可能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时,而忽略了中、低端客户的理财需求,这导致了各家银行在战略决策上具有盲从性,缺乏足够的市场调查研究,造成产品服务同质化,加大了决策风险造成需求不足。例如,市场上针对零售的理财产品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门槛还在不断提高,由于自身本金安全性,高收益、方便性的特点为越来越多的稳健型投资者所青睐,被誉为富有的投资者选择。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业务内控机制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内控执行不严格、人员业务能力有限不完善、失灵,以及外部的欺诈加大了理财的风险程度。理财业务的内控执行不严格,将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因其粗放式管理的运营模式多存在利用监管漏洞和空白进行监管套利的问题,从产品设计到销售、投资管理都不够精细,易于复制和推广,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四)监管存在漏洞,出现诸多风险隐患
三、探寻理财产品创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合理定位客户群体
分析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分层,在此基础上做好不同客户分层的产品设计,增强对于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影响力、业务创新能力的提升、优质客户资源的维护丰富理财计划产品线,满足广大客户需求。按照不同的地域划分及信贷投放特点及资金运作需求,针对客户结构,结合社会经济状况,实施客户细分,以专业理财理论指导理财产品的创新设计,自主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对每位客户的人生阶段的重大事件,为其提供咨询方案,开发个性化产品,最终建立起客户跟随银行一同发展的良好关系。
(二)拓展创新方式
(三)打造品牌产品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金融市场形势变化进行理财产品创新,注重打造品牌理财产品,通过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商业银行一方面应精心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理财专家,并进而通过持续的包装和营销,逐步扩大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除了提供优质的硬件条件外还提供好的软件条件,对于普通客户可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一般性理财产品,从而确立其他银行在理财业务无可取代的竞争优势。
(四)完善管理体系
(五)弥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监管
我国金融业的体系存在分业经营模式的法律冲突,导致商业银行法律监管出现许多真空混沌状态,加剧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应该按法统一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受托人的责任要统一,以保证其竞争条件的公平。银监会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最近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使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商业银行应该从理财计划的设计、发行、管理均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法律体系,协调统一各法律法规,找到金融理念与法理的共同解释避免法律冲突,从而增强立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国家管理部门监督引导规范职能;进一步明确银行理财产品金融功能和发展定位,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月飞,孙璐.对商业银行开拓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4).
[2]徐培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浅析[J].现代经济信息,2009,(11).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定义,广义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金融服务类业务和表外业务,即银行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和佣金的业务。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据统计,2002-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从3.8%提高到8%左右,实现了较大的跨越。中国银行高居第一,占比达10.88%,股份制银行均有较好的结构占比。国外大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收入的贡献率已达到30%-70%,同时发达国家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正以平均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和国外商业银行之间的巨大差距。近几年商业银行逐步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以笔者所在的银行为例,中间业务收入从2009年的27017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46340万元,增长率达71%。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30%左右,与国外银行相比,差距很大。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银行中间业务服务和收费缺乏规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各商业银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以增强竞争力。这种混乱的收费状况,严重威胁着中间业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赚了热闹赔了钱,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有序发展。
商业银行发展重中间业务衍生出巨大风险将使既有的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着巨大压力。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监管的基本点是风险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巴塞尔委员会根据国际金融环境和情势的变化,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主要提出了资本充足率,表外业务透明度,银行表外业务的内部控制以及加强与其他监督机构合作等原则。但是,从目前我国监管机构设置及其发挥监管效用的能力来看,既有的金融监管格局和监管手段难以有效把握和控制中间业务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因此,从金融监管当局的角度看,中间业务特别是衍生品交易蕴涵的巨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当局无法忍受的,我国的金融中间产品创新面临着来自金融监管效率的管制约束。
【关键词】地方商业银行;区域经济发展;发展状况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进程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始建于1995年,其前身是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叶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为当地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但在当时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投资潮刺激之下,盲目开始扩张,最终因管理低下、缺乏监管、违规投资、信用缺失等原因,积累了大量金融风险。为有效防范风险,国务院决定对城市信用合作社开展清理整顿,并着手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政府占三成,其余七成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入股。银行取名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从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就真正的建立起来了。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一)整体实力快速增长。2013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5.18万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22.93%,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0.03%;负债总额达14.18万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22.89%,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0.04%;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45家。2014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超过18万亿元,占全部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3.8%,不良贷款率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二)地域发展关联度高。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145家城市商业银行,其中千亿元规模以上29家,已上市3家。总体上看,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空间主要被限定于其所属的中心城市,而不同城市之间经济总量以及金融环境的差异,成为导致不同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差异的主要因素。以全国范围看,经营绩效好的城市商业银行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其中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共3家,分别是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盈利规模在70亿元以上;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至5,000亿元的共9家,盈利规模在25亿元至45亿元之间;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至2,000亿元的共17家,盈利规模在10亿元至25亿元之间;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共116家。资产规模最大的10家城商行总资产占比40.82%,净利润占比37.18%,体现了较高的集中度和两极分化程度。
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趋势
(一)职能延伸,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发展
(二)把握利率市场化机制,提升竞争力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及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不再设置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城市商业银行应好好把握利率市场化机制,发挥其优势,增强自身竞争力。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将采取差异化的利率策略,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机构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融资变得多元化,促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也可从中获利;贷款利率市场化以后,一些金融机构可能会上浮贷款利率,那么就能够获得更多贷款利息收入,为银行增加更多获利能力;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也更加严格审核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信用好的贷款者将更多地受到青睐;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存款利率一般会提高,贷款利率则会下降,老百姓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促进信用体系向前迈进一步。
(三)发展虚拟银行
传统银行的竞争力主要在于资产规模、机构网点、地理位置等,但网络银行的低成本与个性化服务能力使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发生转移,从而改变传统银行依靠营业网点的扩张方式。因此,网络银行将为城市商业银行赢得竞争优势。城市商业银行要通过发展网络银行,充分利用高科技技术优势,实现无网点业务扩张,通过利用设计的软件系统,使客户在网络上进行查询、转账、资金交易等业务,从而进一步突破业务的地域限制,这将是城市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四、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银证融合是全球银证关系发展的趋势
目前金融自由化的趋势进一步强化,以证券领域为中心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手段的创新,模糊了不同金融业务的界线,加强了分业管理的难度;同时金融证券化与金融衍生工具的高度发展,使得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日益萎缩,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职能受到极大的威胁。同时投资银行业务的繁荣与银行业务的萎缩形成了鲜明对比,彻底打破了金融服务产业原有的平衡,银行机构渗透到其它金融领域的要求日益高涨。金融商品不断推陈出新,金融机构所需资金越来越大,单一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已无法独自承担日新月异的新金融商品的承销,也无法满足企业一揽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居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的需要。以分业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监管制度因而从底部产生了动摇。全能化的银行将是本世纪发展的主流,银证合作是金融市场内在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全球银证关系的发展趋势。
我国证券公司的现状及中外证券公司的对比分析
1、入世后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
从中国入世时做出的承诺来看,证券业坚持了循序渐进原则,但国内证券公司受到的竞争冲击仍然很大。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单一,结构雷同,没有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各证券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又异常激烈,并停留在无序、较低层次的竞争阶段。随着入世步伐加快,国际级的投资银行和包罗万象的金融百货公司正抢滩中国,或独资或合资,这带来科学的管理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全方位的业务创新和高效的优质服务。以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竞争实力,尚不足以与外国的证券公司相抗衡,故面临激烈的竞争。
2、中外证券公司的对比分析
规模比较。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所面临的“瓶颈”以规模偏小为首。规模小必然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业务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更谈不上与国外庞然大物似的投资银行竞争。截至2000年末,我国101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22家。而同期美国前10位的投资银行,资本金规模从30多亿美元到接近200亿美元。过少的资本使国内证券公司赖以进行资产扩张的基础薄弱。就资产规模而言,中外证券公司的差距更加悬殊。至2000年末,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约695亿美元,而同期摩根斯坦利总资产为4268亿美元,美林集团总资产为4072亿美元。虽然由于中美证券公司核算口径不同使得数据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中外证券公司资产规模的差距也由此可见一斑。
我国证券公司的现实选择与发展趋势
作为一种从事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金融控股公司能够集约化地使用金融资源。通过在控股公司内形成一个“蓄水池”,对子公司资金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统一融资,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对信息系统、客户信用评估结果等金融资源的统一配置,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交叉或捆绑销售各种金融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既能放大经营效益,又能实现资源共享下的成本节约,同时还避免了严格的分业经营下因交易成本太高而压抑金融创新。此外,通过各子公司相互抵消盈亏或关联交易,还可能降低控股公司整体的税务支出。
我国现阶段面对金融集团(如中信集团、山东鲁能集团等)的出现,证券公司首先应该认识到:金融集团的出现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同时,组建新的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先采取较简单的形式,模式有多种,其中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主要的子公司“银证融合”模式为主要选择。所谓“银证融合”模式,即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通过股权合作,以合并重组的形式组建新的金融控股公司。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均作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而存在,设立一个控股公司(母公司)对它们进行控制。
1、“银证融合”模式的优势
1)促进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互动
一方面,商业银行(子公司)可以为证券公司(母公司)提供强大的资本、营销及品牌等支持。首先是资本支持。在与国外证券公司的竞争中,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资本规模过小的问题。如果通过“银证融合”方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证券公司就能获得商业银行强大的资本支持。这是因为同属一家金融集团,商业银行能够把握证券公司的资信情况,提供各种资本支持较为便捷。同时,向本集团内部的证券公司提供资本支持还能够降低商业银行的许多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其次我国证券公司由于发展起步较晚,营销网络远未建立起来。而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却有遍及全国的分支机构,应加快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建设。可将每个国有商业银行重组为一个金融控股公司和若干个股份有限公司。再加上如果以“银证融合”方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便能以其庞大的分支机构为证券公司提供诸如股票、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更多、更快的销售服务。另外,商业银行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例如借壳或买壳公司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壳资源等的配套服务。
另一方面,通过银证融合,商业银行可以办理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申请证交所的验资行资格等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同证券公司合作发展咨询业务。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和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掌握有大量信息资源,二者在信息交流的基础之上共同发展顾问咨询类业务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商业银行可与证券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和项目咨询等顾问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通过银证融合,商业银行能以财务顾问的身份进一步发展这类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后,通过银证融合,证券公司可以以更优惠的条件为商业银行客户提供关于收购兼并、资本与债券发行等多种服务。这样,商业银行便能保持和发展稳定的客户基础,增加商业银行乃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品牌价值。
2)促进金融业创新
银行在提高传统业务经营水平之外,普遍重视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包括各种形式的代收代付、保险、委托理财等表外业务,以及项目融资、顾问咨询、信息服务等证券公司业务。同时,证券公司也在不断努力开拓新业务的同时,把触角伸到传统的商业银行领域,如开展各种形式的存贷业务等。通过银证融合,突破分业经营的种种限制,不断推出各种金融创新业务,如资产管理、现金管理、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商业银行等,以优质服务争取优质客户。
3)审批、管理等方面的交易成本较小
以“银证融合”模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与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同时集结在一起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相比,较易得到政府的批准,各种审批程序也会相对较少,故审批的成本会相对小得多。另外,以“银证融合”模式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动作时,与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同时集结在一起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相比,较易操作。
2、“银证融合”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现行的法律法规为银证融合留下发展空间
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变化,在实践中我国许多金融政策已显露出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的迹象。如2000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实际上就是允许商业银行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2001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施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业务。分业管理并不意味着分业经营,通过银证融合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能够绕过分业与混业之争。事实上,政府并没有对先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采取遏制甚至打击的措施,反而正式批准了中信集团、平安集团等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据悉,为适应金融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在银行业、证券业跨行业经营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办法。
2)已有银证合作的基础
目前通过像商业银行的证券融资、债转股、证券公司准入银行间拆借市场、银证转账等业务中的这样的合作和沟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彼此之间较为了解,为以银证模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金融体系的监管实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营销创新
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营销的发展现状
(一)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中间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但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40%~5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比例最高的中国银行也只有17%。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能力低,产品雷同,造成盈利能力差,“没卖点”
(三)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
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
(四)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注重科技投入,不短提高中间业务品种的科技含量,但是却相反专业人才,科技支撑力度不够
(五)我国商业银行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并且错误理解“关系营销学“
二、我国商业银行营销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随着新的产品和服务的增多,营销已经成为只有战略者才能生存的阵地。西方商业银行已经能较为熟练的运用这半个多世纪的不懈探索和尝试研究出的营销管理创新的成果,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根据西方的商业银行的营销手段及发展特点,配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来讨论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商业银行战略性营销管理过程模型及营销目标
首先进行营销策划,银行应该决定如何对实现营销计划的目标过程中的进展衡量以及谁对者这一衡量工作负责,换句话说,计划本身应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已经达到了目的”,无论是何种原因,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评估并且对营销组合进行调整或是微调都十分重要。
(二)进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
(三)制定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战略战术
商业银行营销战略,是指商业银行将其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与商业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以期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目标。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营销创新的发展趋势
(一)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
银行营销的服务渠道的发展走过了从单
(二)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当今世界经济正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作为金融业竞争发展新趋势的金融品牌竞争,正越来越受到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视,成为现代金融企业竞争的着力点和核心所在。
(三)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
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者银行为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或银行信用补偿。
(五)注重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各商业银行要重视中间业务人才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中间业务设计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对从事中间业务开发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逐步建立起一支具备复合性知识,具备多种适应工作能力,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队伍。
[1]孙连军.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思考.辽宁经济,2007.3
关键词:银行业监管现状发展趋势
一、我国对银行业监管的现状
1.利率政策
2.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即城市商业银行不能跨区域经营。《城市商业银行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在地级以城市设定,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为本市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分析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与此同时还承担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重担。城市商业银行人员素质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高度集中。这是监管政策明文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不允许跨区经营的背景。
3.混业经营
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最初期,我国金融业并不是分业经营的。当时,商业银行可以设立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比如,交通银行和太平洋保险就是连在一起的。但是,由于后来金融业出现了一些混乱情况,当时一种主流的看法认为这些混乱来自于混业经营,因此就逐渐把金融业务切分开来;同时在立法上加以保证,形成了一种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1995年通过并于200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开放性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主体。银行业是有限持牌的行业,我国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这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但过高的准入门槛也容易导致市场垄断,我国现有金融机构之间在服务方式上、组织构架上、经营模式上、服务对象上、产品设计上、业务流程上都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同质化情况严重,供给动力不足。因此,如何实现经济的平等性是今后中国银行业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作为国际政府管理的长期趋势,放松管制对于银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丰富可以使优质资本进入银行业,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实力;另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不同的产品,实现服务多样化,从而解决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关键词】现状趋势
一、前言
在科技和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商业银行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传统的模式不仅要突破,更要找到更多增强竞争力和增加利润的突破口,本文基于这些现状,寻找银行的经营数据,分析银行现状,并预测银行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
(一)、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根据央行公布数据显示,全国2016年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也在大幅增长,规模为6.5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93万亿元。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4.61万亿元,同比多增9301亿元,由此社会融资率同比还是上升的。
中国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7%,较上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中国第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贷款余额12744亿元,较上季末增加881亿元;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负债总额184.1万亿元;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199.3万亿元。这些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二)、市场利率变化,总体盈利能力下降
(三)、大力发展新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使用网络的规模也增大。据调查,2015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网上银行使用率为53.70%,环比增长14.4989%,同比增长16.2338%。这可以看出我国网上银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网上银行业务也不可避免的会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方向。
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属于商业银行对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一种创新,通过网络银行的金融产品,方便人们随时了解各种理财产品,同时在网上办理传统银行业务也大大提高了效率。由于银行对网络银行的开发力度不够,加上网络银行的普及率不够,因此银行业需大力发展新兴业务,促进利润的增长。
银行业的盈利压力将继续加大,利润见顶,甚至可能出现负增长,而资产管理将成为一个新常态。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由创新转变为规范,银行应与互联网新技术更加融合,鼓励更多的跨界合作,成功的关键是应思考如何利用新技术的特点,发挥"1+1>2"的效应。
三、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理财产品私人定制化
随着信息化数据化的到来,银行可以运用网点、移动终端、传感器网络等渠道把结构化或者非结构化的海量数据整合,并不断的调整自己的改革战略,同时能够分析得到客户的行为数据,充分了解客户消费和理财偏好,并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调成自身的风险偏好,为客户制定更符合其偏好的金融理财产品,基本实现私人定制,从而扩大银行的客户量,增加收入渠道。
(二)、打破传统的服务模式
网络银行和其他各种理财app的发展,使得人们更加便捷的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很多业务,因此为了提高竞争力,保证客户资源不外流,传统银行办理业务的模式注定要被改变。根据大数据的分析,银行能迎合客户的偏好制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同时也能更加有效的引导公司职员的服务方向,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储蓄者能享受到更加周到的服务,由客户主动变为银行服务更加主动,效率更高。此外,传统的等客户上门的营销模式也不再适用,而是积极开发利用网络银行和手机银行功能,在迎合客户需求的同时创造出更高层次的业务开发客户的未知需求,创新的速度要紧跟科技的进步速度。
(三)、商业银行可能是跨界的银行
由于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已经很难定位其产品或者企业的属性,跨界经营成为趋势。跨界银行就是银行依据不同的产品和消费者的偏好,把一些原本没有联系的要素相互融合,通过这些产品和支付等服务手段的经营合作,获取更多的客户好感,实现市场和利润的最大化。银行的跨界合作已在进行,以后将更加的深入,例如房贷和房产销售的结合。
【参考文献】
[1]希拉.郝弗南著,力建华、雷纯雄等译,商业银行战略管理【M】.海天出版社,2000.
[2]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力比较调研报告,2004年10月.
【关键词】中国商行金融创新策略探究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现状
第二,我国现今的金融产品的创新等级和层次较低,大部分的形式仍然是借鉴和模仿,而且基础的金融产品集中体现在财产储蓄范畴中,这些金融产品在形式上和传统的金融储蓄有所不同,即变相地提高了储蓄的利息,但并没有实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伴随着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也在创新经营的同时加大了产品整合力度,极大地优化了服务的程序和单独的阶段,开始了逐步性的创新。
第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尝试了引入国际新型的交易模式。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其优越的信息综合处理功能深入人心,因此在信息世界的大环境下,世界上诸多银行开始运用新兴技术开展新型服务。以美国为代表的众多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不断地进行开拓创新;中国部分银行也纷纷进行借鉴,比如工商银行和阿里巴巴进行合作,推出网络商户联合贷款“网贷通”等产品,建设银行借用互联网这一平台推出“e贷通”系列产品。
第四,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进程受到了利率市场化的影响。这是因为银监会的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银行运营传统的存贷业务的利润逐渐缩小以及利率的市场化导致银行不再能够从利率中获得高额盈利,从而必须从金融产品的创新中找寻新的出路。
第五,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信贷产品存在结构上发展不均衡。因为商业银行多数争相寻求大中型企业贷款,往往忽略针对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型企业提供接待服务;集中精力为跨越地域发展的企业开展较为落后的银行服务的同时,又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新兴技术的洗礼。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处于初始阶段;2.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受到政策等外部因素的限制;3.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流程不够完善;4.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缺乏独立性。下面本文结合具体情况分点详细论述。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处于初始阶段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整合度充分的产品。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银行大多数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产品本身上面,没有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尽管推行了一系列产品,但并不一定真正的符合用户的需要,出现新产品无人问津的窘境。另外,在产品设计研发的时候过多的考虑了银行内部的局部利益,没有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进行细致的分类和相应的结合,金融产品缺乏吸引客户的能力,也没有长远性的考虑,更无法系统地解决客户的需求。
(二)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受到政策等外部因素的限制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受到政策等外部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商行的产品创新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比较严重,缺少自主创新意识。尽管我国入世多年,但金融监管总局对进入市场内的产品的监管依旧没有松懈,对于有风险的金融产品的限制力度依旧较强,有时不仅限制产品的经营规模甚至还会直接干预产品的销售。
(三)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流程不够完善
(四)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缺乏独立性
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争相模仿,外表各异但实质相同。通过对国外商行的调查研究,它们的产品创新都是本源性创新,具有明显的企业特色。国外的商业银行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合理的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研发适宜的金融产品,这既取得了经济上的利益也获得了品牌的美誉。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正在稳步运行,然而一些银行难以将其自身固有的观念融入到发展的社会当中,甚至一些商行金融产品相互模仿,不仅预期和定位趋向一致,产品的种类、结构和服务形式也流于形式创新。
一方面这导致银行的金融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丧失利润,另一方面产生了金融产品的被动搁置,带来了不必要的浪费。产生这样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我国商行习惯于对有成效的国内外产品模式进行模仿,导致同类的产品在市场中堆积;二是,大部分金融产品都是由商业银行总行进行设计,尽管不同的地区有其自身的产品特性,但是这些区别都十分渺小,导致了产品的同类化现象严重。
三、进一步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正处在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模式转变的时期,在目前的世界经济和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内部新型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行势在必行。金融创新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增强自身实力,跟上发展浪潮的最重要的武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金融市场获得了突破性和开放性的发展,外资银行在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直观的刺激我国银行的转型和发展。商业银行应当抓住机遇,分析金融产品创新的方式和规律,提升产品创新的等级和水平,从而增强的银行的生存竞争力。本文认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对策可以有:1.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政策环境加以改善;2.依据产品创新的要求,推进制度建设;3.加大中外投资银行之间的协作。
(一)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政策环境加以改善
(二)依据产品创新的要求,推进制度建设
1.根据新型金融产品的需要,建立新的组织结构
2.建立以需求为中心的产品研究和推广程序
应当充分发挥客户主管在市场前线中的领头作用,让其收集市场上的需求信息,按需创新,做符合顾客的胃口的产品。同时发挥产品主管在产品创新的核心作用,让客户主管成为研发产品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通过这样的新型产品研发适用的快捷渠道可使产品更便捷地被客户使用,并及时得到产品创意设计、功能推荐以及售后服务上的充分反馈。
3.制定利于创新的奖励制度
银行应当对创新的行为实行充分的奖励和鼓励措施,建立创新行为的评测体系。大力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地在金融产品领域开展协同创新的研究和实践。同时还应统一坚持以市场为基础的研发导向,建立施行健全的组织架构进行管理,采用领域细分的营销手段,保证产品创新收益的最大化。此外还要注重人才的培养,一是要注意引进具有先进理念的海外人才,加快创新产品的研究;二是要对本土的人才进行有规律有计划的培训培养、考察和选派,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以人为本。
(三)加大中外投资银行之间的协作
四、结语
[1]巴曙松,袁彩红.金融产品的创新趋势[N].中华合作时报,2004-04-06.
[2]郑国英.提升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探析[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9(10):51-54.
(一)小额收费业务占据银行中间业务量的大部分
(二)小额收费业务是传统意义上的中间业务
小额收费业务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中间业务,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许多业务就存在着,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部分业务已经过时,不再适用市场的需要,而且成本逐渐增加,收入无法弥补支出,对于这样的业务,应该逐步停止开办,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对于一些至今仍为广泛办理的业务,应该充分考虑成本收入的关系,在继续办理的基础上,实现成本收益的对等。总之,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充分考虑需求,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成本收益,完善银行业务的定价,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结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小额收费业务受到国家指导价调控
我国商业银行不仅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且是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经济组织,许多业务的开展以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保障低收入群体享受银行基本服务的权利,要求对有明确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严格遵守。对于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低保帐户等给予免收年费等优惠措施。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小额收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银行提高费率的合理要求与百姓投诉矛盾突出
(二)银行业无序竞争造成服务市场混乱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在与五种竞争力量的抗争中,蕴涵着三类成功型战略思想,这三种思路是:1、总成本领先战略;2、差异化战略;3、专一化战略。这三种战略是每一个公司必须明确的,因为徘徊其间的公司处于极其糟糕的战略地位。这样的公司缺少市场占有率,缺少资本投资,从而削弱了“打低成本牌”的资本。但是纵观我国银行业,战略思想不明确是最大的问题,在竞争上也是主要依靠低成本的途径,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收费市场混乱。
(三)国家关于中间业务收费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自《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有了一定的依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不成体系,许多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实际,还有许多立法的漏洞存在,商业银行在具体的执行上也存在许多困惑,需要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指导。
三、小额收费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传统存贷为主的观念的制约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银行业的发展是打基础的阶段,金融环境与西方商业银行早期大致一样,所以思想观念上还是以存贷为主,服务创造价值的观念不强,对中间业务没有深入的认识,需要观念的转变。
(二)产生收费矛盾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信息不对称
首先,由于商业银行作为一种垄断性质的企业,公众对自身的利益的关切高于其他企业,商业银行没有提前公示收费的原因,收费调整的范围和内容,以及调整费率的高低,造成社会公众对自身利益的一种担心;其次,公众的金融知识缺乏,对中间业务手续费的认识不够,不能准确判断费率高低,只能看到一种绝对的调高,不能宏观全局,了解世界的发展趋势与现实;再次,公众缺乏服务意识,认为这些服务是存款理所应当免费享受的,不用收费,加之我国银行业服务水平还不高,受到消费者广泛的质疑。
(三)监管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于法律的制定和管理,监管机构之间存在沟通需要协调的地方,到底收费监管的决定权在哪个机构手上,具体实施又要谁去执行,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实决定权与执行管理权又不是截然分开的,所以需要进一步地协调,确保分工合作的科学统一。
四、改善中间业务发展现状的对策
(一)改变思想观念并加强费用成本会计核算
首先,领导层要建立服务创造价值的观念,把中间业务放到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同等重要的地位,树立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中间业务发展的完整的业务体系,整合各种资源,系统发展中间业务;其次,要加强人员队伍的培训,学习国外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了解它们转型的原因、发展背景、成功的措施与管理经验,方法等,同时认识我们自己所处阶段的特点,发展趋势,以及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重要性等,从思想观念上转变中间业务是副业的思想,在业务上努力践行服务意识,用良好的服务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收益的增加;再次,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建立中间业务独立的成本核算流程和指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将收费收入与发生的成本加以明确,对一段时期的成本、费用归集,考察费用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使中间业务在制度的规范下稳定发展。
(二)尽量考虑公众和银行利益之间的均衡
对于这种矛盾,首先,银行要适当保护公众的正当权利,对一些优惠政策给予坚持。例如,保证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免费账户,对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实行账户方面的优惠措施,对慈善等特殊的资金运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的措施,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专有账户免收手续费。其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法》的要求,对各种业务调整和价格的变化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告,充分尊重广大公众的权利,使他们可以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再次,在各种业务的定价上,通过社会问卷等形式,了解群众对价格的接受能力,并征求他们一定的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发展迅速,构成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业务之一。本文阐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主要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总结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未来发展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呈现出业务量持续增长、资产涵盖范围扩大和交易结构实时更新的态势。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潜在的问题也不断浮出水面。因此,能否客观的分析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抓住理财业务已出现的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解决,已成为决定未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良好、健康的发展的关键。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者缺乏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认识,基本的理财知识储备不足
我国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对理财产品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认识不足,不理解“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基本概念,导致他们把收益率当作判断理财产品“好坏”的唯一指标,从而忽略甚至无视理财产品的其他评价指标,很容易出现“扎堆”投资现象。而且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前从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等重要文件,不清楚理财产品的运作原理,也从不主动搞清投资的一些基本概念,缺乏基础理财知识,从而导致经常投资失败[1]。
2、部分商业银行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从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偏重宣传产品的高收益性,而对高风险性却只隐晦提示甚至避而不谈,吸引了某些不具备风险意识的投资者投资,造成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
(三)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创新能力不强
当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理财产品的研发力度不强、市场细分程度不深和产品定位不准的问题。经调查发现,商业银行推出的大部分产品是在原有的基本产品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组合形成的,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而且没有进行产品定位的长远规划,从整体上看无法形成经典品牌。
(四)理财业务网络化程度低,服务手段落后
随着阿里巴巴、亚马逊等一大批电商企业的兴起,让服务业务网络化成为可能。但我国商业银行并未吸取电商企业的经验,未实现网络化理财服务,仍然采用宣传资料、计算期等简单工具为投资者服务,没有专门的可供投资者使用的软件,无法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
二、针对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存在的问题的措施与建议
(一)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风险概念,为投资者提供多渠道的咨询方式
2、商业银行应该针对自身理财产品的特点,开展相应的理财产品宣讲活动。这些活动可以由投资者根据不同的内容模块自由组合,例如将理财知识分成风险控制、投资组合配置、vip客户个性化服务等模块,让客户自行组合,从而获取自身所需的知识。这些服务最好以网络视频或专场宣讲的方式提供。
(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实行严格把关
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信息并未以规定的方式或与投资者事前的约定进行披露,应对其进行整改,使其结果符合理财产品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和全程披露原则,从而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投资者的合理权益[3]。
(三)加大理财新产品研发力度,避免理财产品同质化
随着理财产品受众不断增加和各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同质化的产品无法赢得市场青睐,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新产品研发活动,不断创新,以求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商业银行可以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跨域合作,将传统的理财产品与新兴的金融产品,如融资券等结合,大力发展交叉性金融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整合能力、开发能力。
(四)借鉴电商行业经验,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理财服务网络化
三、结论
[1]舒皓,刘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1(21):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