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服务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人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湖南省的一项重要法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行业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法律咨询费、代理诉讼费、法律服务费等内容。
具体而言,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和服务内容,律师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普通的法律咨询服务,律师收费标准一般按照每小时收费或者每次收费的方式进行计算;而对于代理诉讼服务,则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收费标准。
另外,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收费前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一举措旨在避免因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费用。
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收费标准,应当在律师事务所的网站或者公示栏等地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总的来说,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才能提升律师服务的质量和信誉,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未来的发展中,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总之,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服务市场,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湘价服[2006]176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物价局、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律师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律师业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现行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一: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湖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需要异地办案的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不得利用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
禁止律师事务所以各种名义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湖南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制定。
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高于省定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当地具体标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文字号】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16.01.27【实施日期】201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各市州、各省直管县发改委,司法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服〔2014〕2755号)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部分律师服务和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现将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予以公布: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律师服务范围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基层法律服务范围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三、各类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件的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湖南省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湖南省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出台【行业指导标准】(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
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政府指导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应按照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通知执行。
第三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四条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期间收费适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不包括具体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五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2019湖南省律师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1亿元以上部分1%—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6]176号各市州县物价局、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律师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律师业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现行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一: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湖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需要异地办案的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不得利用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
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高于省定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当地具体标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
第三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四条: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期间收费适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不包括具体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五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1亿元以上部分1%—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代写法律文书: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3.办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侦查阶段:500-2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2000-8000元/件。
(4)二审案件:2000-8000元/件。
(5)担任原告或被告代理人的:1000-5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涉及财产关系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1.争议标的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1000元/件。
2.争议标的1-10万元(含10万元):4%-5%。
3.争议标的10-50万元(含50万元):3%-4%。
4.争议标的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
5.争议标的100-500万元:1.5%-2%。
6.争议标的500万元以上:1%-1.5%。
2.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按实际办理人数累加计收。
四、其他收费1.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可按照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与方式。
2.特殊情况:因公受伤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抚养、扶养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费的,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或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减免律师费。
湖南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引言。
法律服务是指律师、法律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顾问等服务的行为。
在湖南,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是由湖南省司法厅制定并发布的,旨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对于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收费,一般为每次200元至1000元不等。
具体收费标准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内显著位置公示,以便当事人参考。
2.专业性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对于专业性法律咨询服务,如涉及复杂的知识产权、商业合同等领域,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
三、法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民事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但是,对于特殊案件,如涉及巨额财产或者复杂的法律事实,收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案件标的额的10%。
2.刑事辩护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应当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标准。
法律顾问服务是指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指导、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
收费标准一般按照服务的周期、内容、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结语。
综上所述,湖南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是为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其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法律服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因此,对于湖南律师收费标准的了解和掌握,对于需要法律服务的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对湖南律师收费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按案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的法律问题等因素来确定收费金额。
按效果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最终结果来确定收费金额,通常是按照案件所涉及的金额比例来确定。
混合收费则是以上几种方式的结合,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收费方式。
一般来说,律师的收费金额会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律师的资历和经验、案件的复杂程度、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件的地域和所在城市等。
因此,同样一个案件在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最后,对于需要法律服务的个人和企业来说,选择合适的律师和合理的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在选择律师时,应当综合考虑律师的资历、经验、专业领域以及收费标准等因素,选择与自己需求相匹配的律师。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湖南律师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对于需要法律服务的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关键的。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解析,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使大家能够更加理性和合理地选择律师和确定收费标准。
在国家出台标准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一、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附件一: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律师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文印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经委托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业务【发文字号】湘价服[2002]22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02.08.29【实施日期】2002.09.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02]222号)各市、州、县(区、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精神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附件一:第一条为适应律师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HT-2020-0103编号:湖南律师收费标准_2020年湖南律师费收费标准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制定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四)按照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1亿元以上部分1%—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12000元/件。
二审: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四)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500---------1500元1-10万元(含10万元)4-5%10-50万元(含50万元)3-4%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2%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1000万元以上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五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一)赔偿案件。
1010万元至50万元至50020001标、PPP1、5002、5003、2,0004、5,0005、1(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收费。
第六条: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第七条:风险代理收费标准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50%。
长沙市律师收费标准长沙市律师收费标准适于长沙的五个区及四个县,五个区是指芙蓉区、天区、岳麓区、开福区、花区,四个县(市)是指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下是对长沙律师收费标准的具体介绍。
、计件及按标的额例收费:()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协商收费,但最不得超过2000元。
()代写法律书:1.代写诉讼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书:200-2000元/件。
较复杂的法律事务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协商收费,但最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3.审阶段:2000-12000元/件审阶段:2000-15000元/件4.担任刑事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的代理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协商收费,但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500-1500元/件1-10万元(含10万元)4-5%;10-50万元(含50万元)3-4%;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1000万元以上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协商收费,但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
(三)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2、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为4%—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3%—2%;4、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为2%—1%;5、1亿元以上部分为1%—0.5%。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收费。
也可以采取先收取基本费用,再按结果另行收取风险部分费用。
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第九条:期间收费标准(一)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500,000元/年。
(二)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1,000,000元/年。
(三)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500,000元/年。
(五)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
以上收费可在上述标准的60%—200%幅度内收取。
具体数额根据委托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量、工作难度、营业状况、所需额外服务成本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律师服务费不包含服务项目需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中的“以下”、“以内”均不包含本数,“以上”、“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第十三条本收费指导标准自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