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居土地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解决:
-村委会或村小组: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土地情况比较熟悉,在初期可以先请他们调解,了解纠纷详情并尝试促成双方协商解决。
-乡(镇)人民政府:如果村委会调解无果,可向乡级人民政府反映。乡(镇)政府有权对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进行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较为复杂或涉及面较广的土地纠纷,比如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若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或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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