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是惠州地区成立最早的基层法院之一。经过几代法官的艰苦创业,法院自身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博罗法院领导班子是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向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娶廉洁自律的具有坚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领导集体。博罗法院现有干警124人,其中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87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人。目前,博罗法院共有法官63人。现有内设机构16个: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信访办、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7个:杨村人民法庭、龙溪人民法庭、长宁人民法庭、石湾人民法庭、园洲人民法庭、湖镇人民法庭、公庄人民法庭。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现内设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书记员科、调研科、机关服务中心,下设大石中心人民法庭、石楼中心人民法庭、大岗中心人民法庭、大学城中心人民法庭4个中心法庭。
珠海市斗门区位于南海之滨,地处珠海、中山、江门三市交汇处,面积675平方公里,人口45万,农业人口占2/3,是以农业为主、经济开发起步较晚的“珠三角次发达地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原为斗门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8月,2001年撤县改区后搬迁至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正式更名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法院内设机构14个,下辖五山、横山两个中心法庭。在编干警100人。斗门法院历届党组团结带领干警艰苦奋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进娶励精图治,特别是近年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为目标,落实“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信宜市人民法院于1949年12月成立,现法院的办公楼座落于广东省信宜市江堤北路1号,美丽的锦江河岸边。信宜法院内设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管办、审委办、执行局、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北界人民法庭、朱砂人民法庭、怀乡人民法庭、合水人民法庭、镇隆人民法庭等20个部门。现有在职干警137人。1958年曾因行政区域的撤并而与当时的茂名县人民法院合并为高州县人民法院,1961年分离出来重新成立;文化大革命时期,信宜法院被砸烂,法院的职权由随后成立的信宜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代为行使,1972年后人民法院的工作才逐步恢复。改革开放后,信宜法院的内设机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开展,为维护信宜的社会稳定,促进信宜的经济发展,推进信宜市的法治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现有干警500余人,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建院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公正司法,共审判各类案件20余万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980多亿元,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更加快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以两成的幅度递增。受理案件数量超过2万件。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前身是1950年7月成立的中山县人民法院,1983年12月,中山县撤县设市(县级),中山县人民法院改为中山市人民法院。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撤销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一法院沿用原市人民法院的办公设施、大分部人员队伍和各项管理体制。管辖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民众、南朗、港口、大涌、沙溪、三乡、板芙、神湾、坦洲共15个镇区辖区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全院现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6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法警大队),4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张家边、沙溪、三乡、坦洲人民法庭)。全院现有法官114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现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4年5月启用。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2号德汇商务楼2楼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广东省徐闻县庆东路20号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五街11座1号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汕汾中路红光市场路口粤东大厦九楼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中国供销粤北农特产品电商物流商贸城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82号行政服务中心
岭南街兴隆北路44号2楼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天源路育龙居A5栋首层育龙居委会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马岭村委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东巷1号
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大干围工业区38号12号楼二楼
海北西埔路13号
梅州市江南梅江三路143号
汕头市迎宾路9号4、5楼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B座19层
珠海市柠溪路双竹街70号(原人力资源中心)
佛山市季华路33号(佛山创意产业园)1号楼福楼
肇庆市城中路122号前幢3楼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县级)正式成立,内设七个科室,院址设在香洲区康宁路33号8号楼。1979年11月26日,珠海市由原属广东省和佛山地区双重领导改为直属广东省领导,成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1985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迁入光明街97号。1999年2月8日,迁至现址至香洲区香华路166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编制206人,内设机构25个,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基层检察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中段。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急需法律帮助但又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收或免收费用的法律服务;二、负责“148”法律服务咨询;三、负责法律援助基金的申报、筹集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五、监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检查指导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七、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