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据的作用、收集与保存证据的必要性。
3.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
4.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教学目标】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知道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
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
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教学重点】
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思维导图】
【知识解读】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
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
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
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①物证:物证是指通过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②书证: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
③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
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
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④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
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
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
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注意1: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注意2: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
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
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⑶为什么要收集证据?
①必要性: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
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②重要性:A.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如
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与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B.证据是打官司决
胜负的关键砝码。
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
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
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2.案件事实、法律事实:
⑴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⑵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⑶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
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典例解析】
1.《诉讼证据案例与学理研究》一书精心挑选了近几年发生的具有一定典型性、新颖性和疑难性的案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