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本身涉及的案件中要主张或被主张的诉讼标的,也就是案件涉及的财产或人身权益价值很小,例如几百元,几千元,即便全输也不至于伤筋动骨,那么这类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因为聘请律师要花一笔费用,往往金额比小案件的涉案金额还高,在当前审理模式下即便胜诉,一般的律师费都不能主张对方去承担,所以很小标的案件不建议请律师代理。
2.必输无疑且没有其他目的性的案件不用请律师。
有的案件作为被告方,如果是拖欠了对方财物,侵害了对方权益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起诉必然会败诉担责。
对于此类案件,律师能左右争取的空间不大,可以不用请律师。
但是要注意一点的是,案件是否“必输”要由专业人士来判断,至少也要看到以往的类似案例来确认。否则有的看似必输的案件实际上在律师帮助下能反败为胜,如果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往往会错失时机,悔之晚矣。
3.打官司只是走程序,不在乎输赢的案件不用请律师。
有的案件就是为了简单走程序,不追求结果,那么律师的作用无用武之地,不请律师倒能节省成本。
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过错导致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基本都会被法院驳回,可以不用请律师代理,但在此之前咨询律师弄清流程是必要的。
除了上述的几种案子,其他类型的案件我们还是建议请律师介入的,如果您有此方面的需求,欢迎咨询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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