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期间能否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南北中对决』法院律师法劳动合同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师执业,应当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管理制度,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禁止律师在两个以上执业机构同时执业,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律师执业期间兼职,律师在执业期间能否与非律师执业机构建立劳动关系?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市高院

广东省高院

中国法院网(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邹旭徐静)

【案情】王某自2012年起到某物业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王某一直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但并未执业,对此该公司知情。王某接受该公司考勤管理,公司按月为其发放工资报酬。2019年,该公司因经营需要,工作地点需搬迁,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不再到公司工作,双方未履行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后因不服仲裁裁决,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分歧】本案争议焦点为王某与该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本案中,王某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接受公司的安排提供劳动,公司对王某进行考勤管理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本案王某并未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不违反该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为部门规章,不属于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讨论范畴,且根据2019年11月8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1条“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的会议精神,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属于违反规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另外,从法益角度来考量,本案中,王某作为专职律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该行为是否得当应当由律师主管部门予以评定,法院不应当以此来否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本案中,该公司在招聘法务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应当具备律师职业资格证,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公司无证据证明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曾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事实,现以王某的律师身份否认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亦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故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关系成立,该公司应当支付王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民申235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L1,男,1983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汽A1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

法定代表人:常瑞,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立业,女,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新鑫,男,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A2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红螺东路21号56幢216室。

法定代表人:陈高,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柴园园,女,该公司员工。

再审申请人L1因与被申请人北汽A1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1汽车公司)、A2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终113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综上,L1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L1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王立杰

审判员李林

审判员王士欣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粤民申920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A2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松坪山路**A2电力大厦。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L2,男,197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A1区。

再审申请人深圳A2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2公司)因与被申请人L2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终75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A2公司申请再审称,(一)L2在起诉状、上诉状及庭审中均陈述其为我方的法律顾问,且始终否认与我方签订劳动合同,二审法院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直接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错误。(二)L2为专职律师,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职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二审法院认定专职执业并未禁止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适用法律错误。深圳市律师协会曾认定专业律师在执业期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违规并予以处罚,各地法院多份判决也认定专职律师不得与律师事务所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包括省法院(2015)粤高法民申字第224号民事裁定。二审判决错误,请求立案再审。

被申请人L2没有进行答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THE END
1.专职执业律师劳动合同(精选范本10篇)合同范本下载律师代写专职执业律师劳动合同(精选范本10篇)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 ②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https://m.66law.cn/contractmodel/982578.aspx
2.律师工作劳动合同(精选18篇).docx律师工作劳动合同篇1 甲方:___(聘方) 乙方: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状况,在自愿公平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打算聘乙方为本领务所律师。 其次条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118/7064030125010000.shtm
3.律师执业劳动合同律师执业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https://www.64365.com/special/lszyldht/
4.执业律师能否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政民互动执业律师能否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您问的这种情况不符合现行规定。 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兼职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xinxiang/sfj/sindex/bjah-index-dept!detail.action?originalId=AH14030300089
5.专职律师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案情】 王某自2012年起到某物业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王某一直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但并未执业,对此该公司知情。王某接受该公司考勤管理,公司按月为其发放工资报酬。2019年,该公司因经营需要,工作地点需搬迁,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不再到公司工作,双方未履行终止劳动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3/id/4866754.shtml
6.律师劳动合同(通用7篇)身份证号码:***829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891509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实习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实习律师,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诉讼、非https://www.360wenmi.com/f/filevwq857en.html
7.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若干规定(试行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870724
8.银川劳动合同律师银川运输合同律师银川房屋买卖合同律师银川劳动合同律师张泽昊(电话:13169617850)功办理了大量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合同诈骗、经济合同等重大疑难案件,达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得到当事人高度评价,取得良好口碑。http://www.hadhtls.com/
9.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https://www.gwyoo.com/haowen/112024.html
10.北京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对于专职律师,其若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律师应当专职执业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劳动合同中涉及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部分应认定无效,双方之间的纠纷可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32945.html
11.昆山知名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昆山私人承包工程合同昆山知名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李红艳【18706263217】昆山知名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成功办理了各类合同诉讼、非诉和仲裁案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涵括买卖合同、昆山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经济合同等。https://www.maxlaw.cn/htf-kszmldhtjfls-com
12.专职律师在其它公司任职能否建立劳动关系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作为专职执业律师的李某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赔偿金的诉求并未得到支持。 原告李某自2011年5月注册成为专职执业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12年7月,原告应聘到被告某公司担任其公司法务部专职律师职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月工资标准,但未经过原https://news.sina.cn/2017-04-28/detail-ifyetstt3704921.d.html
13.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丨律师丨律师事务所但从律师检索的现有案例来看,并无法院据此认为此类服务期约定无效的判例,相反,法院往往还会以“此项约定,有别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就有关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的性质。”对此类服务期进行区分,并转而以此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合同法的一般理论,认可此类协议的效力,进而,也未将特殊待遇款项的返还归入https://www.dtlawyers.com.cn/index.php/article/list/3816.html
14.实习合同范本15篇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开始司法考试前)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开考后)、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需要和实习人员签订一份实习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协议虽然有律师事务所和实习律师双方签订,但由于律师行业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https://www.pinda.com/zhichang/hetong/133110.html
15.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六)省律师协会委托及其他应由市律师协会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并上报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计划; (二)提交实习人员实习登记申请; (三)承担实习指导律师和实习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实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申请实习及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除https://www.0572ls.com/shows/25/1069.html
16.聘请律师范文12篇(全文)社会律师是指取得了律师资格证或者司法考试资格证,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取得律师执业证, 并在律师事务执业的法律执业人员。公职律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职律师是指国家机关设立的, 主要办理国家机关的法律事务, 由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的国家公务员担任, 包括立法机关的公职律师、司法机关的公职律师、军队的https://www.99xueshu.com/w/ikey6jkvm3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