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阶段性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责任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甲方应及时反馈意见或做出决策。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第三条乙方责任
3、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的进度,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访谈、培训、研讨等形式的咨询服务,并定期输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五条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1、阶段性咨询服务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用按项目咨询内容进行收费。在该项目启动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完成以上支付义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凭证。
2、项目期间乙方项目组顾问人员交通及餐费由乙方统一安排及承担。
3、项目期间不会产生其他任何费用,一次性统一收取。
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如下:
电汇账户户名:重庆德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江北区观音桥)
帐号:31050101040024031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保密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后即日生效(传真件有效),至双方均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定金万元,资料完成后付万元,市住建局审验合格后上报省厅时付万元,省厅公示合格后付清余款万元,乙方将公司信息上传至省厅网站并给甲方光盘一套,协议结束。乙方收取费用为代收,不提供发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免责条款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
三、乙方提供服务范围及甲方的承诺如下:
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人际关系及其它资源为甲方寻找工业地皮事项服务。
2.甲方承诺若乙方帮甲方寻找工业地皮事项成功将给予乙方佣金为每平方米占地面积人民币300元整作为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总金额为每平方米300元剩以甲方实际取得的面积数据运算得出。
3.若乙方帮甲方寻找的工业用地块面积为十万平方米,乙方取得甲方支付的总佣金将为叁千万人民币。
4.乙方已初步提供深圳光明新区街道办旁,观光路片区龙大高速出口右侧一块150亩左右的地块给甲方,事件正在进展中,如成功帮甲方获得该地块,甲方将按每平方米300元向乙方支付佣金。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等有关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财务顾问,帮助甲方办理如下事宜:
(一)财务管理咨询
2、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包括财务管理环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控制程序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会计核算咨询
2、了解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包括会计科目设置、电子软件使用、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公司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司财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法》、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所有重大项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变化。对常见核算问题是否设置了日常预防措施。
(三)纳税筹划咨询
3、根据公司的主要税务操作流程与税务管理特点,设计优化公司税务操作流程与税务管理架构;协助公司实施税务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对纳税事项进行筹划、运作。
(四)审计事项咨询
2、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的事项进行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外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
3、配合甲方全程参与审计工作,协助甲方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服务方式:
2、现场咨询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关财务方面的问题,可随时咨询乙方;
2、在委托期内,甲方可定期检查乙方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财务资料,供乙方查阅;
4、根据工作需要为审计咨询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1、积极负责的为公司提供服务,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指导甲方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最大限度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认真做好甲方所有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否则将赔偿甲方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及时准确的办理工作范围内的事务。
四、收费标准:
经过双方商定,咨询费为人名币如增加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另行商定。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合格发票后,于完成服务后支付费用;
2、咨询费通过银行转账付至乙方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六、甲乙双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则将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八、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采取诉讼方式,仲裁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九、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报告,同时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__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二0__年一月一日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元(大写:)。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
委托方(甲方):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京某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
咨询服务合同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北京市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进行专项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
1、咨询服务的目标:
达到项目委托方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2、咨询服务的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市场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建设内容有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热力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完成上述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的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按印刷文本的要求印制6份报告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后交付甲方。
(3)在项目进入评估工作阶段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报告进行说明并对报告进行免费修改、调整和补充。
3、咨询服务的方式: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项目区的总体情况介绍;
(2)项目建设方案的初步设想;
(3)有关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4)项目区地理位置图等。
2、提供工作条件:
(1)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
(2)指派一至二名业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报告的资料收集工作和联络工作。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咨询服务费总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的形式:以完成“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的形式进行。
2、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甲方在项目委托时的要求和国家、地区有关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规定执行。
3、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审查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三、四、五条中的约定,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5%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五、条中的约定,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5%的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田琼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消防站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0_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管理、品牌企划、产品定位、市场调研、营销渠道建立、加盟商管理等企业运作、品牌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管理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提供的贴身顾问服务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管理咨询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内容
2.品牌动态发布:利用_________网络平台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及时发布各类品牌的发布和推介的信息(须经____网络部进行技术处理)。
3.品牌管理咨询:为客户提升品牌管理能力、降低品牌运作成本、进行品牌策划、产品策划等内容提供咨询。
4.企业战略咨询:利用_________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企业提供公司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二)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及收费方式
1.甲方作为乙方贴身顾问特色会员享有日常咨询服务内容,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管理咨询顾问,甲方向乙方交纳会员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季度。
2.甲方作为乙方的网络商务会员,甲方只须向乙方交纳会员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每月承担费用_________元,即可成为享受具有各种不同专业特长的专家为您提供的专业化日常咨询服务内容。
(三)专项顾问服务
1.产品定位咨询:针对产品设计和定位提供品牌设计线路策划和产品结构策划服务
3.市场调研咨询:针对企业不同需求进行品牌商品调查研究、品牌零售终端调查研究、品牌目标消费群体调查研究、品牌市场分销渠道调查研究、品牌运作管理团队调查研究方面的咨询服务。
4.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设计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店铺管理、物流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管理、管理培训。
(四)服务方式: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络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_____网上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_________网络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付_________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服务条款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签约日: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经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a)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c)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022993—工行徐汇支行长桥分行
账户:
第五条合同的期间
第六条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
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____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进行专家评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该合同生效后次日起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档初稿,在甲方确认无误或提供完相应补充资料后次日起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四套。
2、乙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该报告在本次使用过程中,如按规定需要修改,乙方在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后配合修改。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
七、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即总费用的20%。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仅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前提签订。
3、该项目虽为项目,实为建筑与公用工程项目,经甲方确认乙方资质专业内容符合项目后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
甲方(顾问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丙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合同鉴证单位: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