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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通过系统学习,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法制型、复合型的市场监督管理队伍。窗口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新旧版本的《公司法》不同之处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新《公司法》中公司登记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出资责任、董监高职责、国家出资公司等修改内容和新增要点进行重点讨论。积极开展新《公司法》宣传解释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解答各类经营主体对新《公司法》产生的疑问,同时督促经营者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接受咨询服务人次近300余人次。
通过学习,窗口工作人员对《公司法》及公司的运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
下一步,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商事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的落实新法新规,使园区企业在商事活动中运营更加有序,经济秩序更加健康。
主办: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办: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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