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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低价中标的原因
(一)投资者要求至大限度地节约投资的心态决定
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建管单位均要求按照该项目经批复的概(预)算各分项投资计划加以控制;而在目前情况下,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其批复的概算中大部分均未考虑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包括:预算偏制费、结算审核费及全过程造价监控等项费用,那么,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只能挤占建设单位管理费、预备费等其他项目费用,这样,便导致建管单位务必以至小代价,即通过招标以至低价格招聘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其投资者更是追求利润至大化,务必节约每一笔资金。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例,作为每一成熟楼盘的开发商,基本都聘用了一批实力很强的工程造价人员,对其投资的项目在工程造价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其签订的施工合同大多数是固定价格包干合同(固定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包干),在施工过程中极少发生变更和签证。有些开发商之所以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无非是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与施工方发生纠纷、或投资人之间产生不信任、或者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等手续应该要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等原因,故开发商不得不以至少的费用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工程造价咨询价格的至低化
目前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就市场而言可谓“僧多粥少”,也可说是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没有稳定的自有办公场所,没有长期固定的工程造价人员,每接到一单业务就临时招聘一些闲散的工程人员草草完成,属于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伍,他们根本就没有作长远打算,所以他们根本就无视国颁布的行业收费标准及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更不顾行业长远发展的大局,以至低价格去恶性竞争、抢占市场、招揽业务,这无形中也满足了当前市场的某些需求,迎合了一些投资方搞形式、走过场的心理需求。
(三)有限的市场导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价格战
(四)法律与政策法规的缺失导致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得虚无飘渺
(五)行业监管方式的单一性导致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漏洞可钻
毋庸质疑,与其他行业相比,就我省而言,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力度是至大的,成效也是为显著的。但是,不可否论,我们行业协会在抓行业诚信建设中制定的一些指标,以及评定行业诚信、杰出单位的一些指标很难具体量化。比如,我们行业协会着重抓行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很难查深查透。有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了应对行业协会的检查,长年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和报送检查资料,就象有些上市公司长年组织专人包装和造假财务信息资料一样。如此以来,造假者不仅能蒙混过关,甚至还被评为行业诚信、杰出单位;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小的工程咨询企业,甚至还出现在个别甲等咨询单位,不得不引起行业监管部门的警惕和深思。
二、低价中标造成的种种危害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低价中标必然导致咨询成果质量的低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虽然不能把营利作为的目的,但绝非慈善和福利机构。“收多少钱,办多少事”基本是市场经济社会不变的主题。工程咨询企业因为收费低,没有较为雄厚的资金作保证,一方面不可能花高价聘用一批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人员,另一方面也不可能花大力气去做细致的工程咨询工作,只能粗制滥造。对于编制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如果差错太多或漏洞百出,将会给业主方的招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及竣工结算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甚至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对于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如果咨询方人员素质低下,可能无法胜任此项工作,即使勉强完成并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也只能是一个糊涂的、不清不楚的结算结果。
(二)低价中标极可能导致工程咨询企业及人员执业道德的丧失
尤其是对工程结算审核业务而言,低价中标的咨询企业极可能采用“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除明里向业主方收费外,还暗里向承包方收费以弥补低价中标的损失;此外,用低价聘用的非固定的工程造价人员,因其业务素质不高,执业道德不过硬,经不起承包方利益的诱惑,甚至与承包方串通弄虚作假,为了一已私利故意抬高工程造价,严重损害投资方的利益。
(三)低价中标极可能造成国有资金的的巨大损失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而言,在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低价中标的咨询单位委派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因业务水平不够,对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中故意高估冒算的项目不能如实查出来,还可能由于执业道德的丧失,咨询企业及人员受利益驱动与施工方恶意串通,抬高工程结算价格,而且,投资方对此又缺乏二审或再监督机制,势必造成国投资项目的结算造价奇高和国有资金的巨大损失。
(四)低价中标极可能滋生腐败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项目的建管单位、监理单位随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施工方的长期接触,受到施工方利益的侵蚀,在工程结算审核阶段,往往与施工方站在同一立场,咨询方只能孤军奋战,依靠高超的技术水平、过硬的执业道德、灵活机智的谈判技巧,实是求是、客观公正地据理力争,才能保证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不吃败仗,但这往往会遭致施工方恶意报复,这种事例在目前市场上屡见不鲜(本公司包括本人在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就曾多次遭到施工方的恶意伤害)。低价中标的咨询单位就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无法保证工程项目的结算结果真实准确,往往是项目建管单位与施工方谈妥结算造价,为了对上级与对外有个交待,或为了解脱自身责任,需要花点小费用请一个工程咨询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他们表面上更需要装装样子,进行公开招标,低价中标的咨询企业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低价中标也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必然产物,而这种不正当的供求关系直接导致国有资金大量流失到个人腰包,造成工程成本高、质量低,建筑市场的腐败现象迅速慢延。
(五)低价中标严重扰乱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亵渎了全行业的诚信
诚信执业是当今时代大众高的呼声和全社会的迫切需求,也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然保证。低价中标是一种没有诚信原则的投机行为,是一种以破坏行业大局而满足一己所需的短期行为,低价中标必然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如此竞争的结果使得工程咨询价格越来越低,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越来越差,靠诚信执业和实力竞争的咨询企业无法生存,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人员大量流失;市场将会一片混乱,执业人员道德沦丧,行业诚信丧失贻尽,从根本上颠覆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甚至使全行业走向自我毁灭。
三、控制和杜绝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低价中标的几项措施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创建至今只不过十多年的历史,一路风雨一路尘,能发展到现在的局面已实属不易;低价中标是滋生在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毒瘤,不能让这颗毒瘤侵害我们行业年轻的生命。如何有效控制甚至杜绝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低价中标现象,笔者认为,这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应该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行业立法,明确注册造价师的法律地位
(二)严格掌握行业的准入门槛,从数量上加以控制
市场的无序竞争总是因“僧多粥少”造成的,饥饿使人丧失尊严、失去理智、甚至无规法律。我们行业目前正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状态。市场的有限性固然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努力去开拓市场,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场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防止“僧”的过多、咨询企业数量的泛滥,其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行业监管部门的手中,求人不如求己。行业监管部门在审批咨询企业的设立时,应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份额及结构布局,做到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同时,还要充分鼓励做大做强,鼓励行业间的横向联合或合并,鼓励行业的品牌效应;还要让行业能进能出,对一些投机取巧、屡查屡犯的咨询企业及丧失职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要坚决予以清理,不能让害群之马影响到全行业的诚信和发展。
3、加强行业监管、监决遏止低价中标的事件发生
建议行业协会建立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业务的备案制度。凡是参与投标的咨询企业无论中标与否,都有义务向行业协会报告并备案,让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置于全行业的监管之下,如果中标价格低于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规定的下限,则应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及时向行业协会报告并备案,应视为缺乏诚信,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评定诚实守信和杰出的资格;这样,让竞争处于公开公平的环境之中,能有效地净化市场,让低价中标者无处遁形。
4、扩大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共识
5、加强行业的诚信制度建设,树立全行业以诚信为本的宗旨
诚然,市场经济必然要引进竞争机制,竞争的结果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自然过程,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笔者并不反对竞争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招投标,只是招投标价格应该是符合行业标准的,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应该摒弃无底线的低价中标以及导致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