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优化完善法律服务产品,巩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宿松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法律服务硬件设施基本配备。宿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按3+X建设标准建成建成了使用面积约400㎡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形象标志和指示牌醒目,设置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三个功能区。设立了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档案室等与窗口服务相配套的专门业务用房。进驻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综合服务等基本职能,中心还挂牌了律师调解室,为社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集中集聚集约。
(二)法律服务专业队伍长足发展。全县现有22个基层司法所、8个法律服务所、5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273个人民调解组织,75名律师(专职律师51人、公职律师21人、公司律师2人、法援律师1人)、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1755名人民调解员。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也取得一定的效果,县本级基本达标,但运行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仍客观存在。
(一)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难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县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没有显眼的标识、指引,东区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西区为人民调解、综合服务等平台。整个中心虽设置了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三个功能区,但因面积有限,导致资源整合不够彻底,布局不够完善,三个功能区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另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设施陈旧,不能很好的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二)信息化建设有明显痛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滞后是制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瓶颈,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目前没有可供人民群众操作的便捷智能设备,服务大厅未安装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不便于引导和宣传。
(三)功能区覆盖有明显盲点。社区矫正因业务功能较多,一楼大厅无法完全容纳,营商环境服务区是针对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是针对人民群众,这两大群体是我们的服务重点,我们讲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充分、资源分布不平衡,很明显的短板表现就在这两大群体,一方面,不清楚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和功能,另一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后不知道如何寻求法律救济渠道。这既是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痛点和难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
1.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窗口承担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申请、登记,后台办公区进行审批;
3.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窗口接待人民群众咨询,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的调委会调解矛盾;
7.普法走廊:建议设置在中心西区走廊,以小明的一生来宣传《民法典》,配合西区墙上LED电子显示屏使用,构成西区普法走廊。
(二)进一步丰富硬件配套设施
1.1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查询一体机:智能查询一体机可为群众提供智能机器人答疑、法律法规查询、以案释法案例、各类文书样本、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地图定位和办事指南查询等;
3.1台墙面挂机显示屏:带独立操作系统,可循环播放普法宣传片、标语等,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4.引导台:进门屏风区改设宿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背景墙,背景墙前面摆放引导台,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分流。引导台上摆放医药箱、雨伞、眼镜等便民设施;
5.东边背景墙:东区设立背景墙,墙面采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讲话节选: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6.西边背景墙:西区安装大型LED显示屏,显示屏可滚动播放宣传片、标语、欢迎词等;
7.窗口电子显示屏:设立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5个窗口电子显示屏,代替现有的pvc标牌,电子显示屏可更换名称,操作更方便;
8.玻璃门:门口玻璃门年数已久,冬季刮风门会随风开关,建议更换类似县人民法院北门的自动感应门(可带密码操作的,方便下班以后上锁);
9.等候区排椅:建议更换成带棉皮表面的排椅,人民群众冬季等候时会更温暖;
10.电灯:目前使用的日光灯使用寿命有限经常损坏,频繁跟换灯管,建议更换成LED节能灯,节能又经济;
(三)建议委托第三方公司参与设计
建议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参与设计,等待初步效果图,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最终确定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