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论证区政府拟实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三)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接受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决策前咨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五)向区政府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建议等。
二、组织机构
三、专家选聘
区决咨委的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主要聘请在国家和省、市、区内具有较大影响、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有实践经验、有研究能力、热心决策咨询工作、身体状况较好的离退休干部;在市场竞争中有效进行经营管理和资本运营的优秀企业家等。
区决咨委委员和咨询专家每届聘期5年,以区政府名义聘任,期满后可连聘续聘。具体聘任人数和程序由区决咨委提出具体方案报区政府审定。
四、工作方式
(三)区政府视情况召开区决咨委座谈会,直接听取区决咨委专家的意见、建议。
五、经费保障
法律分析:
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三方来依法调解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矛盾,能够使医患双方都信任。医调委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可随时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法律保护。医调委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但只受理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纠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设立的组织,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九条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三条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