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本质上是一件反人性的事情,它伴随着抗拒、混乱与挣扎,直至我们突破旧模式的束缚,步入新的循环,才能重新掌握方向,迈向新的成长阶段。所以一个人、企业或政府如何处理转变时期的痛苦,决定了它转型的走向。
有关“中国经济转型阵痛期”的讨论早在2008年就已经出现了,年年都在提“阵痛”,每一年的“痛”都不一样,唯一一样的是“一年比一年痛”。
“阵痛”之谈虽语境各异,但其核心却愈发鲜明——“三期叠加”的困境,即“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结构调整阵痛期”。
随着“土地-地产-基建”驱动的高杠杆增长模式逐渐显露疲态,我们必须转向更为注重产业结构优化、更加重视经济内生动力培育以及确保债务可控与投资高效的新型发展模式。
事实上,这一转型早已在10年前就已启动,高层对此亦早有预见与规划。当前所遭遇的各种经济问题及其对应的调控措施,其实都是过去10年来持续努力的延续。
《经济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2014年12月9日)
今年7月,高层一次会议又提到了“转型的阵痛”,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中的若干问题,包括:“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但以积极正面的态度看待这些问题,从而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这意味着当前经济调结构、防风险的路径将得到坚定贯彻,政策出台有其方略。这也意味着,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过程中,阵痛是不可避免的代价,需要大家忍一忍,一起面对。
当面临结构调整、模式转变等重大变化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困难、挑战和不适应的情况,人们逐渐用“转型的阵痛”来形象地描述这种复杂且艰难的阶段。
一旦渡过转型期,将迎来更加稳健的未来发展,这是发展模式转换的基本规律。然而,转型之路非坦途,阵痛之分配尤为关键。如其中涉及的成本与代价需要被正视。在实际操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是:转型的阵痛和风险应如何分摊?哪些群体将会受损?又该如何对他们进行补偿?若此问题悬而未决,改革与转型将难以深入。即便表面上有所进展,也只是表象而已。
历史的加速器——瘟疫、战争和技术变革,将传统模式推向了极限,中国正在按现代化的要求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然而,任何新模式的确立,都需要经历一番激烈的变革。这就是改革开放精神中的斗争意识与攻坚克难的决心。
那么,这些转型所带来的阵痛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全盘由市场和社会大众来承受?理论上讲,制度属于公共产品,由此产生的改革成本也应视为公共成本,不应由个体单独承担,其成本与阵痛理应由社会共担,而非单一群体承受。比如股市改革的阵痛,不应由中小投资者(侧重指散户)来承担。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公共成本,政府有责任分担一部分。否则,一方面改革将遭遇巨大阻力,难以推进;另一方面,既得利益群体也应分担部分成本,因为他们从现行制度中获得了利益,作为制度红利的既享者,他们应在新一轮改革中有所担当,共同分担转型成本。社会财富并非无中生有,新的改革需要从他们那里重新分配资源,以此来激发改革的动力,并为未来的制度参与者提供合理的成本预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避免改革冲击过度集中,即便改革得以实施,但如果对社会造成过大冲击,短期内难以恢复,可能会留下长期的社会伤痕,得不偿失。
高质量的发展需要投入,如果因政策调整导致资产价格大幅波动和财富缩水,这部分损失不应仅由当下的投资者承担。特别是股市改革中的阵痛,不应全部转嫁给中小投资者。
毕竟,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终将惠及所有人,包括那些为之付出阵痛的当代与后代。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现阶段的经济状况,那就是正处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既有潜在的风险,也孕育着突破的希望。问题显而易见:经济增长动力减弱、企业信心低迷、民间投资萎靡、就业压力加大、消费可能下滑、外部环境恶化以及经济周期性波动。
造成当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正处于新旧经济模式交替的关键时期。
过去十年,转型之路异常漫长,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这期间,我们经历了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创新”概念的泛滥与某些行业的野蛮扩张,以及在减税降费与财政平衡之间的艰难抉择。与此同时,“两高一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调整与“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实施,使得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之间的摩擦不断加剧。突如其来的多年疫情更是雪上加霜。从国际视角看,全球经济缺乏新的增长引擎,产业革命未能如期而至,许多国家的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全球化趋势遭遇逆流。而美国发起的制裁、贸易战和技术封锁,对我国经济构成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不确定性与不可预测性从来不是我们五年经济规划的标签,但如今这些特性却日益凸显,引发了诸多质疑。回顾过去几十年,我们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依赖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宽松的环境监管和高资本生产率,这些因素至今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有效,但其优势正在逐步减弱。
此外,外部市场环境也不容乐观,西方主要国家推行的逆全球化政策、贸易战和技术战仍在继续,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区冲突推高原材料价格,中美经济周期错位导致资本外流压力增大。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加剧了国内经济问题。
面对这样的大环境,传统增长引擎的投资、外贸和消费均出现问题。有人悲观地认为中国经济难以为继。诚然,如果固守旧模式,确实难以为继。高层适时提出了“新质生产力”的概念,这既是必然的选择,也是破局的关键。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深度转型期,旧发展模式在风险出清的同时,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形成。在这个新旧交替的阶段,经济和金融市场波动较大,需求不足和预期偏弱影响了疫后复苏的进程。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决策层审时度势,提出“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新思路,如何“进”,如何“立”,成为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核心问题。
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全球变局下,根据国内外经济、政治、科技变化趋势作出的重大思考和理论创新,旨在引领中国经济新发展方向。从语义学角度看,“新”代表着新技术、新动能、新发展格局;“质”则强调高质量、高质效、高品质,是内涵式发展的具体体现。新质生产力不仅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规范和目标,旨在将工具与目的、此岸与彼岸有机统一,推动经济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新质生产力的概念虽无需严格界定,但其“新技术、高质量”的内核必须保持稳定,以便更好地适应中国复杂多变的现实场景。
与此对应,我国资本市场正步入一场深刻的转型变革期,其间伴随着一系列挑战与机遇。这一转型过程凸显了法律体系尚待完善、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增强、投资者教育及保护机制不足、上市公司及潜在上市企业的市场定位与行为导向有待优化,以及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在“独立性”与市场需求间寻求平衡的难题。这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可归结为“市场秩序的失衡”与“人民性导向的缺失”。
在此背景下,股市作为经济状况的晴雨表,在3000点附近徘徊不前,实则是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十字路口寻找新的稳定点。传统重工业板块在环保风暴与产能调整的双重夹击下,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钢铁、煤炭等行业的上市公司股价持续承压,成为市场下行的重要推手。而与此同时,新兴产业的崛起虽为市场带来了新的希望,但其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局限又限制了其正面效应的充分发挥,尚难以完全对冲传统行业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国资本市场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强化法律基础,优化监管机制,提升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水平,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遵循市场规律,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以实现市场秩序的重构与人民性的回归,为资本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法律制度的完善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大,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市场的正常运作。早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制度缺陷,需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步改进。
法律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监管机制不足,包括监管法规不完善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现有监管法规存在漏洞和空白,无法全面覆盖市场行为和主体,导致不法分子有机会钻法律空子进行违法违规操作。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威慑,使一些市场主体不惧违法后果,敢于挑战法律底线。
2.市场监管的强化
市场监管不足曾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国股市监管体系虽有显著进步,但仍面临挑战,如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不平衡、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投资者维权途径不畅、淘汰机制缺失、市场无法形成财富效应等。
近年来,监管力度加大,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成为常态,但也给市场带来阵痛,尤其对习惯于“灰色地带”操作的企业和个人。
3.市场化的推进
市场化改革意味着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涉及新股发行、退市机制、并购重组等多方面改革,实施初期往往会导致市场波动。
政府和监管层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不可或缺,需通过明确战略和规则、连续稳定的政策、适度调控和引导、完善服务和沟通、开放和国际化推进以及严格执法和风险防控等多方面努力,构建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
监管层需确保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频繁干预和调整给市场带来不必要波动,同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市场波动。
4.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上市”的定位及行为目的不合理
长期以来,大部分准备上市的公司抱着一夜暴富的目的推动上市,上市后不久就急于减持套现,且融资行为过于“资金化”、过度融资。
上市公司在维护股票市场秩序方面面临诸多难题,如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失效,以及过度投机和短视行为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信心,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大部分上市公司违规属“有意犯规”,说明市场需要制衡的是“人”,即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成为当务之急,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度整治行动”可能有效,但会消耗监管资源并引发市场震荡。
5.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独立性”的平衡问题
回顾全球证券交易发展,早期缺乏中介机构参与,导致市场主体间交易信用成本高,阻碍最优交易价格形成。中介机构介入为发行人信用提供“增信”效应,降低投资者调查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市场顺畅运行,但也面临保持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提高服务质量等挑战。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关系被形容为“隐秘的联盟”,在信息披露、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当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甚至引发信任危机。
现代证券法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为核心宗旨,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是关键手段,上市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中介机构应发挥审查和监督作用,但实践中制衡作用往往未能如预期发挥。
6.投资者教育与保护
随着资本市场扩大,投资者队伍壮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是长期任务。
制约我国A股市场财富效应的原因包括市场外因素如居民消费习惯、转型期预防动机等,以及市场内因素如制度建设先天不足、缺少投资者利益保护、资金推动型市场和政策市导致系统性风险大等。缺乏财富效应使中国证券市场难以反映经济发展成果,挫伤投资者信心,进入死循环。
造成我国资本市场当前“成长之痛”的原因主要是“秩序的失衡”与“人民性”的缺失。
(1)“建立有秩序的关系”理念的启示
在《精彩的语言艺术:世界著名外交家睿智辞令》一书中,日本前首相大平正芳于1979年发表的演说《大平正芳——寻求新的深度和广度》给笔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在访问中国期间提出了“建立有秩序的关系”的理念,强调在平等、相互尊重和互利的基础上构建国际合作。联想到当前中国A股市场的现状,我开始思考市场中的秩序是如何构成的,哪些主体在起核心作用,以及如何才能建立稳定的市场关系。
通过数月的研究,我发现A股市场主要由上市公司、监管层、投资者、中介机构和媒体五个主体构成。这五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市场的“十大关系”。这一概念让我联想到了毛泽东主席的《论十大关系》,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其核心观点对于指导A股市场的治理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我撰写了8万字的《论A股市场的十大关系》,探讨市场失序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案。
所谓“稳定有序的秩序关系”,指的是市场参与者在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指导下,和谐有序地参与市场活动,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2)审视A股市场的“十大关系”
尽管中国股市自上世纪90年代成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背景下,证券市场却表现出与经济形势不一致的趋势,其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有所减弱。诸如指数长期震荡、监管政策频繁变动、投资者普遍亏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问题,均反映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不成熟。
审视A股市场的“十大关系”显得尤为关键。这十大关系涵盖了监管机构、上市公司、投资者、媒体及中介机构之间的互动。这些关系相互交织,共同塑造着市场的面貌。例如,监管机构的政策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行为和投资者的决策;中介机构通过评估和背书提升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媒体的报道则会影响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而上市公司的表现又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为了建立稳定的市场秩序,需要深入剖析这些关系,确保在实际操作中重视其重要性,从而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3)制衡的力量
秩序并非自然而然生成,而是各种力量相互制衡的结果。生命的进化史便是这一观点的最佳例证。
大约26亿年前,蓝细菌演化出了光合作用的能力,释放出大量的氧气,破坏了地球的甲烷层,导致全球进入了一个长达3亿年的冰河期,期间99%的生命形式都灭绝了。随后,一些生命体演化出了呼吸功能,释放二氧化碳,将大气中的氧气含量恢复至正常水平。这是生命史上首次通过相互制衡建立秩序的例子。
同样的逻辑也可以用来解释当今人类社会的和平状态。正是因为存在着互相毁灭的手段,才使得持续了数亿年的争斗得以缓解。人类社会的历史同样证明了制衡对于秩序的重要性。无数的战争与冲突都是由于欲望的无限制扩展而引发。然而,正是对死亡的恐惧,才制衡了这种无尽的欲望。这种恐惧如同悬挂在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我们:欲望必须受到控制,否则必将引发灾难。因此,可以说,制衡是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根本原因。
(4)有秩序关系的本质
“有秩序的关系”意味着结构化、规律性的关联,有助于理解和预测事物的发展。其特点是规律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这种关系并非静态不变,而是在不断调整中形成的动态平衡。在历史进程中,无论是生命的演化还是经济规律的显现,都是“有秩序的关系”的具体体现。
相反,无序状态缺乏明确的结构和规律,无法准确预测变化,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引发混乱和不安。
(5)股票市场中的有秩序关系
A股市场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指标,其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多方力量的制衡。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和媒体需要共同构建有序的关系网络,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上市公司应真实披露信息,投资者需谨慎决策,中介机构应提供公正的专业服务,监管机构则需维护市场秩序,媒体则应客观传递信息。各方守规矩、尽职责,才能保障市场的稳定健康。
然而,在现实中,市场秩序常常受到干扰,此时制衡机制的重要性便凸显出来。例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监管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投资者陷入非理性情绪时,各方需联合引导其回归理性。
在股票市场中,稳定有序的秩序关系构成了市场运作的核心框架。将“有秩序的关系”理念应用于股票市场,意味着参与者依据规则、公平、透明与信任共舞。这一理念不仅是市场的愿景,更是推动市场前行的动力。通过逐步构建有序关系,A股市场将更好地反映中国经济的真实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公平、透明、高效的财富增长平台。
“资本市场的人民性”虽听起来有学术气,但与亿万普通投资者紧密相连。中国超2亿个人投资者在股市中期望投资得到公平公正对待。若股价下跌因企业正常经营波动,投资者尚可接受;若源于制度漏洞或违法违规操作,如虚假披露、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则是对投资者权益的践踏,国家和社会不会坐视不理,投资者也会寻求正义和挽回损失。
如今的资本市场与初创时不同,承载着促进经济成果共享、助力大众财富增长的社会责任。尽管市场仍有不足,但正向着更具“人民性”的方向迈进。若停留在过去思维或生搬硬套西方理念,可能导致问题甚至触及法律红线。
资本市场既要高效驱动资源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又要守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正、增强民众信赖与参与度。然而,中小投资者普遍认为当前市场机制仍主要服务“关键少数”,距“人民性”较远。国家虽采取严厉措施惩治市场不端行为,但也会波及无辜股民,法律执行中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不足,凸显制度盲区,投资者的质疑情绪蔓延会威胁资本市场信誉与长远发展。
总结下来,对中小投资者缺乏“人民性”的情形有如下若干情况:
1.退市制度:散户权益的隐忧
现行退市机制下,散户常因信息传播链长和缺乏风险分散策略,首当其冲承受经济损失,且缺乏赔偿机制。西方市场的赔偿或回购机制为小股东提供缓冲。
A股市场退市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导致问题企业未及时出清,维护“壳资源”价值,中小投资者可能承受不必要损失。
中小投资者在退市机制面前面临信息壁垒、赔偿机制缺位、利益冲突与外部干预、参与受限与流动性难题等核心痛点。
2.量化与高频交易:技术鸿沟引发的不公
A股市场中量化交易使散户在信息获取和交易时效性上处于劣势,增加市场波动性,干扰散户投资判断。
大型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在量化交易中获利,散户因缺乏相应工具和资源处于下风,双方在交易方式和成本结构上存在不对称竞争和不公。
3.融资融券与转融通:加剧的不平等
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机制虽增强市场流动性和交易多样性,但拉大了散户与机构投资者的距离,加剧市场参与不均衡。
散户在信息与资源、资金实力、风险管理、市场操纵隐忧、认知与教育等方面处于劣势,凸显不公。
4.市场操纵:散户利益的暗影
市场操纵行为,尤其是机构与上市公司共谋操控股价,严重侵蚀市场公正性,将散户置于脆弱位置,损害其合法权益。
历史事件揭示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媒介间的复杂合谋,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5.关键股东的不合理减持行为
关键股东不合理减持操作,如内幕交易式减持、频繁及大规模减持、绕过规则的隐蔽减持等,动摇市场稳定性,令散户陷入被动和不确定性。
6.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融资行为
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资金滥用、非理性资本扩张、融资透明度缺失等不合理行为,侵蚀市场公平原则,威胁中小投资者长远福祉。
7.信息不对称不透明
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渠道有限、速度精度处下风,面临信息不平等、市场操纵与信息壁垒、信息透明度缺失等问题,加大投资决策难度,易暴露于风险中。
8.其它制度设计的缺陷问题
制度设计不足限制散户参与度与盈利空间,包括IPO定价失衡、市场准入壁垒、做空机制不对等、交易制度局限、强制分红制度缺失、赔偿机制不足等。
9.市场教育与服务的偏向性
市场教育资源向机构投资者倾斜,散户教育内容浅表化、互动交流平台受限,限制散户提升能力,拉大市场参与者差距。
10.制度变革的双刃剑:散户的适应挑战
资本市场制度革新对散户提出挑战,要求政策制定者平衡制度创新与散户保护,建立反馈机制,确保散户有效参与并受益。
监管机构虽强化职能,但仍存在监管空白、违规行为轻罚、大股东违规行为宽松处理、监管执行与信任缺失、监管监督缺失等问题,威胁散户权益,削弱市场公信力。
在探讨转型阵痛这一复杂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阵痛并非单一主体所能独自承受,而应通过合理的机制实现多方共担。不同主体所承受的痛苦各异,涵盖经济损失与社会心理冲击等方面。
转型阵痛,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根源既包含历史遗留问题,也涉及时代变迁的必然挑战。不同主体所承受的“痛”各有异同,既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有间接的社会心理冲击。因此,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某一方是不公平且不可行的。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转型的成本与代价,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从理论层面来看,赵建教授在《转型的阵痛该如何分配》一文中对我国经济转型中“阵痛”的分配进行了分析。结合其理论与笔者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我们重点探讨如何降低中小投资者在股市改革中的“阵痛”。
转型阵痛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变迁的副产品,它伴随着旧有体系的瓦解与新秩序的建立。这一过程中,利益的重新洗牌不可避免。
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改革带来的成本与阵痛,理应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而非简单地归咎于某一特定群体。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政策调控与资源分配,减轻阵痛对社会的冲击。
在当前高质量发展转型中,机关事业单位降薪裁员者、因金融整顿财富缩水的购房者和股民、因行业受打击失业者等都是转型阵痛的承担者。制度改革的成本是公共成本,不应完全由私人承担,政府和相应的利益主体都应承担一部分,否则改革阻力大,对社会冲击也大。
政府得有个“改革红包”:政府这时候就得像个暖心的亲戚,准备个“改革红包”。对那些因为转型受苦的,得给点实实在在的帮助。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成功的转型往往伴随着对阵痛承担者的妥善安置与补偿。如本世纪初的国企下岗大潮中,买断工龄政策的实施,不仅为下岗职工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也为他们后续的创业与再就业创造了条件,让大伙儿能有个缓冲。这一做法不仅减轻了转型的阻力,也促进了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
现在也一样,得让那些疼得厉害的人,心里暖和点。
还有,资产价格涨跌受市场供需影响,投资者可风险自担,但政策冲击导致的资产价格大跌和财富缩水不应完全由投资者承担。政府应通过“改革稳定基金”让未来投资者也承担一部分转型阵痛。
另外,转型阵痛的分配涉及到成本和收益的对称问题。如果改革的收益能够公平地分配给各个主体,那么他们就有动力去承担相应的成本和风险。反之,如果改革的收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成本却由广大民众承担,那么这种分配就是不公正的,也难以持久。因此,政府在推进改革时,应该注重利益的平衡和分配的公正性。
这就像家里大扫除,你不能说都让老妈一个人干,对吧?历史的包袱、时代的挑战,还有那些不得不做的权宜之计,都是转型路上的“大石头”。咱们得一起使劲,才能搬得动。
在谈及股市改革过程中所引发的“阵痛”时,我们有必要探讨如何合理地分担这些负担。在我看来,这种负担不应全部落在普通投资者身上。具体来说,各方——包括政府、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坚决不能让散户独自承担。
首先,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应当承担起一定的责任,比例大约为30%。鉴于政府既是既得利益者也是改革的推动者,建议设立股市维稳基金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并防止公众财富的急剧蒸发。此外,还可以考虑允许个人投资者用其在股市中的部分损失来抵扣个人所得税,尤其是考虑到当前资本市场缩水部分原因在于政策调整的影响。证监会每年在资本市场上对违规行为征收的大额罚款,每年都有几十亿上缴国库,也可以考虑用于补偿遭受不公平损失的中小投资者。
其次,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的主要受益者和规则执行者,也应承担30%的责任。若其行为违反规定导致中小投资者受损,或因违规被强制退市,则应对其所有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散户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赔偿。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当有法律或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基金”,每年提取一定的利润比例作为保护基金。各地上市公司协会应当起到督导的作用。
第三,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作为市场的背书者,应承担20%的责任。尽管它们发布的报告旨在保持中立和客观,但由于其服务对象主要是上市公司,因此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一旦这些中介机构涉及违规行为导致股价下跌或公司退市,它们也应对中小投资者给予补偿。每一个参与服务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都应缴纳一定的“风险基金”给本职业协会或主管机构,用于出现中小投资者损害事件时进行赔偿。
最后,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承担20%的责任,这体现了投资的基本原则:收益与风险并存。投资者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应当认识到市场本身的风险,并愿意为其承担相应的后果。
发展、改革、稳定既统一又矛盾,当前需确定发展主线,以信心为核心点推动高质量发展。从大水漫灌的速度型模式转向精准调控的高质量模式,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