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八批)

问题1:图书数据库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同一作品在总库的传播行为已经由在先案件处理,之后原告就该作品在数据库镜像站的传播行为再次提起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判赔标准如何确定?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关于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复诉讼问题,司法实践中应区分具体情况,审查侵权人实施了几个侵权行为。如果侵权人未经许可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之中,只是同时开通了不同的端口,这时有必要在一个诉讼中对整体的损害赔偿统筹考虑;对于当事人针对不同的端口或数据库(如数据库总库、数据库镜像站)分别起诉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加强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一个诉讼解决,以减轻其诉累。如果侵权人最初只开通一个端口,人民法院判决停止侵害后,侵权人又开通一个新端口,那么前后两个行为属于不同的侵权行为,后提起的诉讼并不属于重复诉讼。

咨询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雅静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白雅丽

问题2: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应当由败诉被告承担的鉴定费用,可否从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中垫付?

咨询人: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刘琼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刘慧慧

问题3:行政机关在支付补偿款后,能否依据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不经被征收人同意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咨询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吁坤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仝蕾

问题4: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处罚对象存在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情形时如何处理?

答疑意见: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出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对象一般针对实施违法行为人(通常是实际经营者)。当行政处罚决定所列对象(即处罚相对人)出现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结合处罚内容的可执行性、各方过错和对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程度等因素,行政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一并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宜。

行政机关未查明实际经营状况等事实,径行将登记经营者列为处罚对象或者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事后有证据证明登记经营者无过错的,属于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的情形,人民法院可结合案情依法裁定不准予执行。例如,甲将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店铺转让给乙,但未办理登记,乙在经营过程中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行政机关对个体工商户作出处罚决定,将甲列为经营者。但由于甲并未实际参与经营,处罚决定未查明实际经营情况,将甲列为经营者,缺乏事实根据,可裁定不准予执行。

咨询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李肥羿

答疑专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陈显杰

问题5:轻微违约的情形下当事人是否有权行使约定解除权?

答疑意见:关于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是否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在轻微违约情形下当事人是否有权行使约定解除权的问题,理论和实践中有不同观点。对此,我们倾向认为,应当在首先尊重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兼顾合同正义的要求,通过体系化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于违约行为显著轻微的,支持行使约定解除权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显著失衡,特别是行使解除权构成权利滥用的,就有必要限制。对此,《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7条规定:“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则依法予以支持。”

审判实践中,对违约行为是否显著轻微,要从严把握,避免对意思自治原则造成过大冲击。具体可以运用动态系统论的方法,综合考量以下因素来确定:一是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虽然民法典坚持严格责任原则,在认定是否违约时不考虑过错,但这并不代表过错在合同法中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违约方只有轻微过失,甚至没有过失,一般不宜支持解除合同的主张。二是违约行为形态。合同义务根据性质可分为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对于违反从合同义务尤其是附随义务的行为,要慎重决定是否支持守约方解除合同的主张。三是违约行为的后果。在轻微迟延履行、继续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偶然违约等情形下,违约程度显著轻微,即便违约也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而若支持解除权的行使,则可能会导致轻微违约方前期大量投入难以挽回,从而造成利益严重失衡。四是能否通过其他措施进行救济。解除合同并非违约情形下唯一的救济手段,也不是当然的救济手段。显著轻微违约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守约方的损失可采取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通常是损害赔偿)予以救济,且此种方式比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于实现公平的,则可以考虑对守约方的解除权予以限制。

THE END
1.100个法律问题与答案法律知识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00个法律问题与答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16 https://m.tinglv.cn/zhishi/2329420.html
2.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十一期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即日起,七台河中院开设“法答网精选答问”专栏,将具有典型性、前沿性或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咨询答疑进行发布,向社会传递崇法风尚,弘扬法治正能量。 问题11:涉比特币“挖矿”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72247
3.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你关心的都在这里产业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一、报考条件 1.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2.问:如何确定学历证书是http://m.iprdaily.cn/article_25350.html
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常见问题解答 1:问:建设项目基地内有树木,如何办理 答:先按树木迁移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胸径45公分以上报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胸径45公分以下的报区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办理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标准)目录 1.《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年1月27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33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https://www.green-gcgl.com/sites/lhgc3/ViewCon.ashx?infId=70342d89-a1f5-490e-b189-75f286ef4ec0
5.报名!外交部2020年招录计划及热点问题解答(三)外交部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6598。 五、考录常见问题解答 一、外交部2020年计划招录多少人?涉及哪些专业? 答:我部2020年计划招录152人,包括地区业务司英语类职位89人、非通用语职位28人,行政司职位12人,财务司职位20人,档案馆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https://www.hntv.tv/daxiang/article/1/1184748230089510912
6.好问律师法律咨询常见问答一、婚姻家庭类常见问题: 1、江苏无锡用户问:分居太久,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说离婚可以,不让见孩子,而且认定女方跟人同居,这个情况女方该怎么办? 巴波律师:如果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夫妻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依法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处理。 2、云南省昆明市用户问:我有一个五岁的儿子,https://www.jianshu.com/p/2d3175330c66
7.法律常见问题解答法律FAQ(LawFAQ.cn)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普及法律知识,分享法律观点,对法律关注案件进行案例分析。https://m.lawfaq.cn/
8.设计师常见的五个法律问题,我们邀请了专业律师来解答!编者按:很多设计师平时不重视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一遇到版权问题/职场问题就无所适从,所以今天我们特意收集了设计师们常会遇到的五个问题,邀请民商及知识产权领域律师刘杰,为大家答疑解惑。问题一:我离职后,在公司做的所有设计文件按规定存在电脑内,其他同事拷贝出https://www.uisdc.com/5-common-legal-questions
9.婚姻法律咨询常见问题婚姻常见问题解答 事实婚姻 3W+人阅读 2008.09.08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99% 30,508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姻财产法律咨询 常识 2W+人阅读 “咨询者”使用华律网“法律咨询”栏目遇到常见问题 常识 3W+人阅读 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常识 82人阅读 https://mip.66law.cn/laws/2575.aspx
10.法律实习报告此次实习,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因此实习科目涉及各个法律,其中运用比较多法律有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在实习期间,我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帮写法律文书;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以及做笔录等。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工作人员和律师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30224121602_2437683.html
11.律师在线解答,一对一法律在线QQ咨询,免费法律在线咨询,云法律网云法律网拥有国内先进的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免费律师qq在线、面向全国公众提供律师在线解答、一对一法律在线QQ咨询服务。http://www.yunfalv.com/
12.在线法律咨询律图律图,专业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站: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找律师、在线咨询律师和查法律知识等服务,是网上找律师的优选网站!https://www.64365.com/
13.高妍法律咨询协商还款逾期百科高妍法律咨询协商还款成功案例解析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解答 高妍法律咨询协商还款成功案例解析及可能遇到的疑惑解答,主要关注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实债务协商的进展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本文将深入探讨怎么样通过法律咨询和协商来应对债务纠纷,并分享部分成功的案例。同时咱们也将讨论在协商还款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疑惑,包含但https://www.jiceng.org/post/yuqibaike/2199859.html
14.法务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5篇)在非诉方面,主要处理的'问题有业主索赔谈判、起草或审核对外发函、解答各专业部门的法律咨询以及物业公司专项用工纠纷的处理等。其中参加xxxx及xxxx交楼项目业主索赔谈判约20次,谈判业主近80户;根据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等需求部门的要求起草或审核相关函件70余份;物业公司x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公司成功将法律责任https://www.yuwenmi.com/fanwen/gongzuo/4118885.html
15.律师实习总结精选15篇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实习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https://www.jy135.com/shixizongjie/1044885.html
16.法律服务方案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b、受贵集团委托,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 c、根据贵集团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https://www.ruiwen.com/fuwufangan/7062420.html
17.免费律师咨询问律师律师咨询找律师、咨询律师,上法律快车。中国法律服务平台先行者,20年来为数千万当事人找到适合的本地律师。网站拥有注册律师近23万,覆盖刑事、婚姻、合同、劳动、房产等80多个法律专业,在线为您提供免费律师咨询服务。https://www.lawtim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