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要任务,提高宣讲活动的针对性
二、科学安排计划,增强宣讲活动的时效性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区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式。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深进调查研究,制定了*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分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分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赏罚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进政府口考核,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同一部署,同一检查考评,同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加强骨干培训,进队伍伍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进步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区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列进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我区计划9月份举办为期一天的普法骨干培训会,对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分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职能作用。各乡(镇)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1—6月,全区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19期,参训职员10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确保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依法治区办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农业局、工商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制定了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农(居)民和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区一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区委党校等有关部分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进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进开展。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步青少年遵法意知。我区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到各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区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进学校上法制课。上半年全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进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1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万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律师进校园”活动。我区在开展以“防范办学风险,减少学生安全事故,进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构建*校园”为主题“律师进校园”活动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各中小学开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制书法、字画比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30000余人(次)。
——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牢牢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向企业、厂矿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意见》。二是法制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
(五)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二、存在的题目
上半年,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各级各部分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克服的题目。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乡(镇)和部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熟悉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题目,全区面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平衡。
(四)由于受工作经费、技术、装备等因素的制约,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大多停留在传统的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点、上大课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下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进步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区法治化治理水平,为实现平安、*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下半年组织1—2期基层普治业务骨干培训,进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继续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在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试点真正出成效、出典型,为我区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供经验。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进开送“送法进村进户”活动,不断进步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力争年内解决30000户农户法律知识读本。
一、重视法制宣传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
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宣传。市农业局十分重视《农业法》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抓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使《农业法》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三农”。局长刘兴业、主管局长梁鹏涛同志就贯彻落实《农业法》工作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情况。市农业局在《农业法》的宣传工作上,首先在内容上做到了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其次在宣传形式上由单一型到多样型,使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率达到较高水平。
二、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
近年来,双辽局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标语100余条,横幅6条,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先后制作了专题知识讲座和识别假劣农资产品知识讲座10余期,并结合3.15打假维权活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送科技知识,送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和辨假维权的能力。利用农村科普大集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2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0人次,发放“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1000余份。
今年春季,农业局结合实际,深入农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法律知识。在全市走访14个乡镇,30个村屯,720户,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历时15天,行程5000多公里,并受理案件8起,查证核实4起,涉及种子品种8个,行政罚款3.2万元,有效的打击了不法商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社会责任
一、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产生或者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涉及诸多因素,不是简单的哪个方面形成的。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混乱。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主要表现为一些企业见利忘义,偷工减料,掺假,滥用添加剂,过量使用增白剂、防腐剂、色素,甚至用工业原料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过小,基本上属于家庭作坊式的企业根本没有什么管理,不具备生产的工艺、设备和条件;相当数量的食品企业不具备检验能力,原材料进厂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生产把关;企业无证生产,生产人员素质低,没有培训,更没有考核,难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食品污染严重。食品污染可以分成生物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目前最严重的可能是化学性污染。随着社会城市化的发展,许多粮食、蔬菜、果品和肉类,都要经过长途运输或储存,或者经过多次加工,才送到人们面前。在这些食品的运输、储存和加工过程中,常常投放各种添加剂,其中不少添加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如在农田、果园中大量使用化学农药,这些污染物还可以随着雨水进入水体,然后进入鱼虾体内;有些农民在马路上晾晒粮食,容易使粮食沾染沥青中的挥发物,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三)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食品工业的新技术多数来自化工、生物等生产技术领域,以此生产出来的食品对人体到底有什么影响,需要很长的认识过程。
(四)食品标识滥用问题日益突出,流通领域存在违规经营问题。个别经营户见利忘义,为一些劣质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如用虚夸的方法展示食品本身不具有的功能和成分。一些商家特别是保健食品经营户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使消费者叫苦不迭。
二、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的法律原因分析
(四)行政行为干预法律的执行。由于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四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五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出台等,但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作用有限。
三、力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
(一)借鉴国外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类监管的新模式。即把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经营规模和范围的不同,进行分类,依法制定强制执行标准,健全自律制度,明确落实法定义务要求等。二是探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强制推行所有上市食品申报备案制度,为食品印一张“身份证”,对上市食品设制编码,一旦食品出现问题,追根究源。三是探索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开发建设食品监管信息化专用系统,加强各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征集,建立食品安全公众信息网络,及时食品警示信息,让社会民众、消费者及时了解上市食品信息。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该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并且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确保消费者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一是确保消费者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等。二是,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消费者也是经济人,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考虑成本收益。所以,政府要建立利益驱动机制,用利益来引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高消费者监管的动力。政府尽量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促使消费者有能力进行更有效的监管。减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延长时效,提高受监管主体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标准,使消费者愿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减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介,使食品安全宣传“无限化”。同时采取专家访谈、法律咨询、案例评析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以食品监管部门为主体,建立统一调度、疏导结合、密切协作、管理有序的行政监管网;依托乡、村、街道社区组织,建立联动监督网络;依托消费维权组织,建立以消费调查评议、投诉举报、信息警示为手段的维权监督网络;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食品行业自律监督网络。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综上,只有在《食品安全法》的主导下,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增强社会监管,才能推动食品生产企业真正承担起应有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特殊的地理环境从客观上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我县位于,东邻,南接,西界,北靠,属于典型的气候,常年多雨。长期以来,交通不便,点多线长。再加之经济落后,是典型的山区欠发达县。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有耕地万亩;总人口万人,总户数万户。全县辖个乡镇,个村,个村民小组,个居民委员会。现有涉药单位家,其中县级医院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家,乡镇卫生院家,各类卫生所、诊所、村卫生室及社区服务、门诊部等家,药品批发企业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家。
(二)山区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的用药知识普遍缺乏
(三)对流动药贩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
(四)涉药单位药械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差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除综合性医疗单位外,许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厂矿医务室没有认真执行者药品管理制度,大多数只明确了各级药学人员的职责。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是只知道看病或买药挣钱,而不自觉和主动做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村卫生所(室),在药品质量管理中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如不向药品经营企业索取采购票据、未建立药品验收记录、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不妥善保管采购票据等。
(五)涉药单位的硬件设施与GSP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特别是在药械养护和贮存设施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药房、药库的药品摆放随意;药库没有按要求设置“四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效期药品不挂牌或标示不清;药品标签不规范,分装药品不加标签注明;“五防措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落实不到位。部分医疗单位重医轻药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药剂科投入不足,药品仓储条件差、设施简陋。个别医疗单位制剂室环境卫生状况差,周围是锅炉房和堆煤场,墙面脱落、地表积水,缺乏通风、排气设施,也无净化间,很难保证制剂的质量。部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存在住宿吃饭、诊疗、配药三合一体现象,卫生条件极差。
(六)农村涉药单位药械人员素质低下
在农村涉药单位中,药技人员中非药学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药房人员学历普遍较低,业务素质也不高,有的甚至身兼数职。由于业务知识不够,医疗水平低,因此许多药房人员对药物的药理作用、体内动态过程、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等方面情况知之甚少,存在较普遍的不合理用药现象。如对有炎症患者同时使用多种抗生素,致药物产生抗体,抗菌消炎作用降低;或对婴幼儿使用禁用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毁形,消毒处理,存在隐患,更没有建立毁形登记制度,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厂医务室基本上不知道怎样毁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随意丢弃,造成不必要的交叉感染等危害。而且个别村卫生室如同自己开业的“个体户”,长期缺乏规范管理,医疗服务水平低,对药械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还停留在旧的管理观念上,对药品质量缺乏一套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对药品管理的新法律法规认识不足。
二、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子实施条例》配套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给当前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处理带来一定困难。比如: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自由裁量权的尺度的把握不准确;对“违法所得”的界定还没有统一,没有规范;医疗器械还没有出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
(二)药械管理不够重视
由于山区经济本身就不发达,许多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特别是乡镇一级资金本来就很紧缺,在药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医疗设备上投入经济效益来得快。这些原因,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对药品的管理不够重视,设施设备投入不足。另外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不不够重视,一般很少有对药剂人员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这导致了药剂人员专业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提高不快,整体素质偏低。
(三)监管手段落后
(四)信息渠道不畅
山区涉药单位星罗棋布,尤其是农村的涉药单位,由于地处偏僻,获取监管信息困难,传递信息渠道也不畅。目前,我县内共有___多家涉药单位,这些药店星罗棋布,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直接面对众多药店对其监管时不仅监管服务成本高,而且效率低、效果差。而涉药单位想了解外界的药品信息等却苦于没有一个正常的平台和渠道,对药品法律法规、信息等只能通过报纸等媒体获得,很难及时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呼声和建议,也缺乏一个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交流的平台。
(五)监管体制不顺
三、解决这种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以源治本,规范进货渠道
规范使用药械的关键是要抓源头。药械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流到市面上的药械安全有效。将监督管理关卡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控,即从源头上把好药品的质量关,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药械流入我县,以加强对品药械生产源头的安全监管,完善药械安全监管体系。
针对我县点多线长的实际情况,每年要定期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药械法律法规的培训,定期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予以取缔。另外,与协管员、信息员多沟通、多交流,多给他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于当地所在党委和政府加强联系,让他们大力支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
(三)加强学习,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药监人员自身素质。
(四)理顺监管体制,实施综合治理
山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和规范涉及各个方面,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纠风办等部门需要密切配合,把整顿药品市场、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打击制售贩卖假劣药品纳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药事法规。流动药贩的活动地点大多为农村偏远地区或外县(市)交界处。这些区域一般医药卫生条件差,群众对假劣药品识别能力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因此,要在流动药贩活跃区域加大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县(市)药品监管部门可成立普法宣传组,深入偏远农村田间地头,举办药事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用药咨询,传授假劣药品识别方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打假拒的意识。真正建立起群策群力、上下互动的的长效监管机制。
为了推进全镇各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抓建设,增强创建活动效果。
村认真围绕上级要求抓好硬件建设。一是健全法制课室。二是设立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目前,通过几年努力,各村图书室已藏有为数众多的书。三是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四是设立一个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务、财务状况。五是建设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由村干部、村调解员、村民小组干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