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案例走向了国外

2024年11月18日,在阿塞拜疆巴库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中国角”,两位参会代表展示她们感兴趣的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宣传册。朱洪洋摄

“还有一个保障在检察官那里”

2018年10月起,海南省海口市不断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举报,称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美丽沙附近海域存在船舶非法倾倒垃圾污染海洋环境问题。海口市检察院通过实地勘查,走访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并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鉴定。

2019年1月,海口市检察院向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查处非法倾废行为,并追究违法行为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19年5月,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对A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各处10万元罚款,罚款均已缴纳,但没有采取任何修复措施。海口市检察院建议该局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8月,该局恳请海口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1月,海口市检察院以A公司、陈某、B公司为共同被告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860.064万元,被告陈某和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三被告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47.5万元及公告费。检察机关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陈某名下的房产、船舶,冻结了陈某、B公司的银行账户。

2020年3月26日,海口海事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三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海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8月13日,二审开庭审理。华南所参与鉴定的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对30多个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2020年11月23日,海南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9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此案经欧洲环保协会翻译后,由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推荐库推荐。

“这个案例的亮点不是将近1000万元的罚款,而是面对公民举报,如果有关部门不作为,还有一个保障在检察官那里。”了解到该案后,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龙迪如是评价。

推动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

猪血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极危”等级,全球范围内仅在广东阳春残存少量野生植株。

2022年3月,阳春市检察院在专项巡查中发现,野生猪血木种群(包括5株已定级古树、1株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猪血木)遭受自然和人为侵害,存在树体受损、生境恶劣、无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不足的情况。因野生猪血木成熟植株少、本体繁殖难度大,可能面临物种灭绝风险,破坏生物多样性。经实地勘查、询问证人、咨询专家意见,同年4月29日,该院对阳春市林业局和某镇政府依法立案,同时逐级上报涉及省市两级行政机关的线索。

广东省检察院查明,当地野生猪血木种群长期由无法定管护职能的某省级自然保护区代管,法定职责部门则怠于履职,存在管理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该院于同年5月18日依法立案,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办案,监督履职。该院还与主管全省野生植物管理工作并直管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广东省林业局进行两轮磋商,对厘清管护责任、落实专项资金等达成共识并形成《磋商意见书》。

根据磋商意见,广东省林业局迅速厘清了林业部门、镇政府、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方职责,制发整改方案。检察机关督促整改后,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植物生境,推进人工培育野化回归工作,并重新普查,新增上百株幼株和2株三级古树。2023年1月,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三级检察院举行“线上+线下”公开听证。当年7月,检察机关组织听证人员实地“回头看”,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2022年,包括此案在内的8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制作成中英文宣传册,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中国角”展示。

荒漠化防治“检察经验”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有效发挥内部协同、区域联动、跨部门协作荒漠化防治聚合效应,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2024年12月2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宁夏应邀参会并举办主题为“推动生态脆弱区绿富同兴探索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路径”的“中国馆”边会,宁夏检察机关以视频、彩页等形式在COP16上介绍了检察机关助力荒漠化防治的“检察经验”。

为群众呼吸新鲜空气保驾护航

2021年6月27日,江苏省宿迁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对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工控机和数采仪均存在篡改参数的情况。

同年6月27日、6月30日,生态环境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某公司玻璃熔窑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表明该公司玻璃熔窑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经评估,某公司排放废气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583万余元。

针对上述问题,宿迁市检察机关督促、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从法律适用、侵权责任承担等方面发表意见,并引导涉案公司充分认识到其排放的氮氧化物中含有的氧化亚氮不仅是污染物,还是温室气体,其应该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将控制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一并考虑。对于本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检察机关建议由涉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采取多种方式承担责任,实现企业绿色转型。

最终,涉案公司与生态环境部门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目前,该公司已缴纳全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2万元,投入29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项目。

2023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近日,该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中国角”展示。

THE END
1.优秀案例获奖名单“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自2024年1月启动以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先后组织邀请深耕在公益诉讼各领域的135位来自实务部门和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1636件参评案例进行了五轮评审,共130件案例获奖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EyNzI3OQ==&mid=2650411711&idx=3&sn=83c4d98490e6a8a5b398572adc09bcd0&chksm=8629b3a84ef8196dd379a4d2ed4a5b2d24d6ebf2bfff0e500ed6461887f61261b19fd7af72db&scene=27
2.2019年度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大案要案全面梳理北大法律信息网(4)检例第55号: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 (5)检例第56号:江西熊某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 6.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法宝引证码】 CLI.CR.45934231 2019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加强案例指导,做实行政检察”为主题的新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729%20
3.2023年重大网络安全政策法规盘点白皮书基于对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发展态势的研究,系统分析了企业跨境数据流动不同模式下所涉及到的典型场景,并预测了企业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其中,涉及数据安全的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5条,主https://www.eet-china.com/mp/a273064.html
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及诉讼常见问题探讨而在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之一)中,人民法院依据排污主体的法定责任、行为的违法性、客观上的相互配合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判定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某环保科技公司之间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ecological-damage-compensation.html
5.内蒙古检察机关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典型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10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农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太仆寺旗是锡林郭勒盟的农牧业大旗。近年来,为促进农牧业保水、防止病虫害,全旗农牧区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地膜,但因使用回收不规范,大量废弃农膜散落在耕地http://www.northnews.cn/p/2189837.html
6.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产生更多优秀案例,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已全部完成。自2021年5月印发《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征稿通知》以来,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https://www.faxin.cn/lib/zyfl/ZylfSimple.aspx?gid=A3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