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案例14例「20240228」,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案例14例「20240228」,1、指导性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入库编号:2016-18-2-014-001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1、指导性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入库编号:2016-18-2-014-001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04854号

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三中民终字第08205号

2、刘某甲诉张某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父或母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但未提供必要证据的,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入库编号:2023-14-2-021-001

裁判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的子女,推定丈夫为该子女的父亲,是亲子关系认定中的基本原则。父或母虽有权提起否认之诉,但应当有正当理由。一方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无法证明真实性的单方亲子鉴定报告请求否认子女与对方的亲子关系,对方不认可该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39条第1款

一审: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2021)赣0827民初2417号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8民终2727号

3、王某诉彭某等、第三人某县民政局收养关系纠纷案——收养弃婴并办理收养手续后,不宜因公告瑕疵而否定收养行为的效力

入库编号:2023-14-2-025-001

裁判要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之前进行公告,目的是为了最大可能寻找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维护其亲权。民政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公告时存在公告倒置等瑕疵,并不影响被收养人事实上处于无人认领的状态,收养人符合实质收养要件,并与被收养人在取得收养登记后事实上已形成收养关系,建立起了深厚的、难以割舍的感情,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不宜因公告瑕疵而否定收养行为的效力。

4、方某诉颜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入库编号:2023-01-2-015-001

裁判要旨: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诉讼过程中,案涉主要财产已经出售,案件的审理涉及到主要财产的原所有权取得、交易变更等情况,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实,故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条

移送管辖: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20)苏0104民初10629号民事裁定

指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辖74号民事裁定

5、姚某诉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时应综合各项因素确定返还数额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1

裁判要旨: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对房屋归属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在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时,不能简单地套用投资收益原则处理以感情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婚约财产纠纷,不能将支付购房款比例或者登记权利人身份与房屋增值收益直接挂钩,应当基于婚约的性质、目的,统筹考虑房款支付情况,房屋增值,房屋登记、使用和维护情况以及房地产限购政策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等各种因素,确定返还数额。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条

一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1民初13910号民事判决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民终6413号民事判决

再审: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66号民事判决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2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年有余,且已生育一子,驳回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有利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特别是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关联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

一审: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2022)豫0482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

二审: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4民终1631号民事判决

7、董某诉朱某等婚约财产纠纷案——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3

关联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

一审: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21)苏0585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

二审: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5民终10300号民事判决

8、祝某某诉戴某某、白某某、戴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孕育子女可作为彩礼返还比例的考量因素之一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4

一审: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8)吉0403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

9、郑某诉施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5

裁判要旨: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关联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

一审: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22)闽0128民初5080号民事判决

10、胡某诉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3-07-2-015-001

2.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离婚后三天即再婚并在不到半年内生育子女,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7条、第89条

一审: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2)京0112民初31451号民事判决

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3民终2580号民事判决

11、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入库编号:2023-07-2-016-001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条、第1043条、第1085条、第1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5条

一审: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2021)甘0423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

二审: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4民终1582号民事判决

12、李某某诉李某抚养费纠纷案——对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入库编号:2023-07-2-022-001

裁判要旨: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宜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其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1条

一审: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2021)赣1030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

二审: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赣10民终251号民事判决

13、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入库编号:2023-07-2-026-001

14、沙某诉袁某探望权纠纷案——丧子老人可对孙子女“隔代探望”

入库编号:2023-07-2-027-002

裁判要旨:未成年人的父或母一方死亡,(外)祖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隔代探望(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原则,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可以予以支持。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条、第1043条

一审: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2民初7831号民事判决

二审: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民终14529号民事判决

律师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和分割比例由夫妻协商确定,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主观:

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一)合法原则

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急剧变化,很多封建思想被抛弃。《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所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不能违反《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的残余。

(二)公平原则

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丰富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找可能的纠纷解决方案。

(三)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因此,开展调解工作时,要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对各种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

(四)自愿原则

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利用任何方式对当事人施加强制都是违法的。当事人可能做出违背道德的举动,应当受到社会的唾弃,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则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而不能强迫其承担责任。社区调解工作作为一种矛盾化解的程序,只是帮助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而不是替当事人作出决定。

二、家庭矛盾找哪个部门调解

发生家庭矛盾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都属于它所调解的范围。

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THE END
1.读懂法律“小红书”,巧解基层“大问题”,普陀法院发布《社区治理在现代化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中,如何让矛盾化解于无形,让居民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温暖?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一份凝聚实践与智慧的《社区治理常见问题指引》给出了答案。《指引》系统地总结了社区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南,为解决社区矛盾提供了科学路径。 https://www.jfdaily.com.cn/sgh/detail?id=1479707
2.读懂法律“小红书”,巧解基层“大问题”,普陀法院发布《社区治理在现代化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中,如何让矛盾化解于无形,让居民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温暖?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一份凝聚实践与智慧的《社区治理常见问题指引》给出了答案。《指引》系统地总结了社区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南,为解决社区矛盾提供了科学路径。 https://www.jfdaily.com/sgh/detail?id=1479707
3.读懂法律“小红书”,巧解基层“大问题”,普陀法院发布《社区治理在现代化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中,如何让矛盾化解于无形,让居民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温暖?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一份凝聚实践与智慧的《社区治理常见问题指引》给出了答案。《指引》系统地总结了社区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南,为解决社区矛盾提供了科学路径。 https://www.shobserver.com/sgh/detail?id=1479707
4.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家住白山市城南街道某社区某某小区一楼的叶某身患脑出血后遗症行动不便,因自家门口常年摆放着十几辆楼上邻居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影响了自己及其家人的出入,经过多次和楼上的几位车主协商,邻居都没有同意挪走并清空楼道的自行车及电动车,于是叶某便未经几位车主同意,擅自将楼道内的自行车及电动车全部推出了楼道,为此https://alk.12348.gov.cn/Detail?dbID=49&sysID=25485
5.西山街道月畔湾社区:法律咨询“面对面”答疑解惑暖民心为了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居民维护合法权益,10月24日,月畔湾社区邀请驻社区律师余律师及社区“法律明白人”到现场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面对面”答疑解惑暖民心活动。 活动现场,居民与余律师面对面交流。对于居民们反映的劳务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纠纷,余律师通过大量的类似案例结合相关法律https://news.hubeidaily.net/mobile/c_3261812.html
6.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总结(精选7篇)组织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骨干集中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深化“一社区一律师”活动,组织我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相关部门的法律专家,深入社区,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组织开展法律案例大讲堂活动。半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案例大讲堂https://www.yjbys.com/huodongzongjie/3472619.html
7.律师工作总结20xx年3月19日,参加鼓楼街道秀水社区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法律咨询。 20xx年3月28日,参加秀水社区“十加十”和谐服务团成立大会。 4、经验:社区工作是街道管理的延伸,社区书记、社区民警、调解员、其他居委会成员和其他社工,都是与社区居民经常交往的人,具有人缘好,人际关系面广等特点,与他们多交流,并配合、支https://www.unjs.com/fanwenku/471793.html
8.2018级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始岗位群: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营养咨询公司、心理咨询机构、药店、养生会所、养老院等。 发展岗位群:在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营养咨询公司、心理咨询机构、药店、养生会所、养老院等从事健康管理策划、指导与人群保健等专业领域。https://jwc.wfhlxy.com/info/1023/1356.htm
9.律师工作个人总结法律实务有着许多在准备司法考试的学习中没有涉及的知识,比如接待当事人咨询;起诉状、上诉状、阅卷笔录、代理词、答辩词、各种法律合同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看守所会见;检察院复印案卷;参加庭审;行政机关调档;整理卷宗;结案归档等等。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从点滴学起,切实掌握法律实务的每一环节,并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30312110426_2522480.html
10.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精选23篇)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本人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我受隆安县司法局的聘用,担任隆安县都结乡达利、念潭两个村的法律顾问,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349911.html
11.·法律援助“摆摊”居民咨询一个接一个8月15日至17日,连续3天,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前往太原市尖草坪区建工街第一社区、杏花岭区河北里社区和万柏林区公园路社区,宣传《法律援助法》,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活动受到欢迎,有的居民路过时“顺便问问”便得到专业解答,还有的居民准备好详细材料寻求帮助。“这个活动太好了,我们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不http://epaper.sxrb.com/shtml/sxwb/20220818/788397.shtml
12.这位机器人律师“大牛”有点牛10分钟就写好一份意见书“大牛,我受工伤了,怎么和公司打索赔官司?”“大牛,朋友借了我的钱不还怎么办?”3月6日,巴南区司法局南彭司法所迎来了一位新成员——大牛法律机器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问一答间,意见书就已写好了 当天上午,“大牛”刚“上班”就迎来了第一个服务对象。“大牛,我受工伤了怎么办?”居民王先https://www.cqcb.com/hot/2019-03-06/1478170.html
1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15篇)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镇、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法制宣传栏的作用,开展禁毒知识文艺演出,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https://www.qunzou.com/gongzuo/212882.html
14.法律明白人工作总结(通用10篇)组织法律讲座:定期在社区中心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内容涵盖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居民日常接触较多的法律领域。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使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制作宣传材料:设计并印制了一系列法律宣传手册和海报,包括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法律援助途径指南等,免费发放给社区居民,方便他们随时查阅。 https://www.pinda.com/zhichang/gongzuozongjie/445280.html
15.社区宪法宣传活动方案(通用9篇)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通知我街群众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12.4”法制宣传日现场大型法律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要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https://www.yuwenmi.com/fanwen/huodongfangan/2602174.html
16.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5篇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https://www.wenshubang.com/gongzuozongjie/2604721.html
17.干部年度工作总结(精选20篇)办税干部作为国家税务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要适应国家精神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的业务素质是基础。一年来,我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强化了税法等法律法规和办税业务的学习,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一是按https://www.oh100.com/a/202111/3829555.html
18.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精选20篇)目前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18件,现已结案12件。二是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将成功案例及重大案件编写成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目前已完成https://www.cnfla.com/gongzuozongjie/3393334.html
19.七进活动总结怎么写精彩16篇工作组在王、工作组送去了人民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送去了人民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益区先后参加了3月6号在文明塬村的举办的法制报告、7号在同官中学开展的法制校本课堂、8号在方舟广场举行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在红旗社区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9号在方舟广场举办的援助公证法律服务活动。工作组每到一处很受群众https://www.baihuawen.cn/gongzuo/zongjie/276640.html
20.2024秋期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法律咨询与调解》一平台在线形考(形考否适用在先案例的规则。 6.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法律咨询具有哪些特征(红色字体选项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 A.法律咨询是一种专业性活动。 B.法律咨询是一种服务性活动。 C.法律咨询是一种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交叉的沟通过程。 D.法律咨询具有宣传国家法律的客观效果。 https://m.book118.com/html/2024/1028/5003113030011341.shtm
21.律师实习总结精选15篇在实习中我了解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一些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https://www.jy135.com/shixizongjie/1044885.html
22.上海·杨浦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会议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区委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杨浦区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https://www.shyprd.sh.cn/yprd/html/yprd/yprd_qrdcwh/2010-06-02/Detail_6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