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娄星政办函〔2013〕34号文件成立,明确了领导小组及42个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分设:综合部、业务指导部、群众工作部、财务室、民间融资举报登记中心、法律咨询调解室等6个部门。
部门职责、职能:
1.综合部:
①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会议记录、材料准备;
②通知发放、会务准备安排;
③文件资料整理、备案、归档;
④报送报表、材料;
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和日常工作。
2.业务指导部:
①对已发和新发案件实行协调、指导推进案件有效处置;
②配合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
③对债权债务登记、债权人代表选举、债委会选举、清产核资等提供业务指导;
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并报区打非领导小组和区打处非办;
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3.群众工作部:
①对接各驻风险企业工作、业务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融资参与人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
②根据要求和需要,及时与政法机关协调边控、立案侦查、起诉、防止资产流失等事项;
③协助各驻风险企业工作组、业务指导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4.财务室:
①负责资金组织、调度;
②及时报账、做账及财务报表;
③定期汇报收入、支出情况;
④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登记,大宗物资的采购手续办理。
⑤考勤登记、加班、节假日值班登记。
5.民间融资举报登记中心:
①受理企业、个人、债权人举报;
②对受理案件进行规范登记并汇总上报;
③登记信息资料归档。
6.法律咨询调解室:
②在法律、政策范围内调解矛盾纠纷。
(二)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专项申报长期目标:
1、司法审结的涉非法集资案件完成资产处置、清退工作;
2、及时处置涉非案件群访、闹访事件,确保娄星区社会大局稳定;
3、完成打击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和每年两次集中宣传,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点等社会全覆盖;
4、有效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设好娄星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良好社会诚信系统。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1、加快资产清退进度,推动公安机关立案后3年以上尚未司法审结和审结后2年以上尚未完成资金清退的案件,切实加快案件处置进度。
2、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加强打击协调联动,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平台。
3.加深专项排查深度。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2021年初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召开打处非领导小组调度会议
≥
6次
2.召开集中办案联席会议
15次
3.召开重点个案协调会
80次
4.非法集资集中宣传
2次
5.发放宣传海报及手册
15万册
6.全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
7.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
86人
8对各涉非企业进行审计、评估与司法鉴定
5家
质量指标
1.各项会议的召开率
95%
2.非法集资宣传完成率
100%
3.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率
4.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发放率
5.各涉案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完成率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
2.非法集资宣传计划
3.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
2021年6月
4.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
5.各涉案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报告
成本指标
1.公、检、法办案经费
98.6万
2.涉非法集资群访、闹访事件等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各工作组打处非工作经费
195.5万
18万
4.打处非人员工资、补助等人员支出
26.8万
5.非法集资专职法律顾问费
82.4万
6.日常办公经费
48.7万
7.打处非先进工作奖励打处非人员工资、补助、奖励等人员支出
16万
8.各民间融资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费
198万
?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因发生非法集资风险事件不立案而造成到省集访群防情况
=
0件
经济效益指标
陈案化解率
80%
案件审结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防范与化解民间融资工作比社会满意度增长
5%
满意度指标
涉案人员对案件立案满意度
70%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打处非专项资金预算安排720万元,实际到位684万元。属于区本级专项打处非经费。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组长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及工作组责任制。我办高度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纪法规,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基础保障作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陈案化解工作
截止到2021年底,71起进入刑事的风险事项已完成刑事化解66起(其中法院终审裁判56起、公安撤案4起、检察不诉2起、改变案件性质5起),刑事未化解5起(其中未化解陈案2起,2021年未化解新增案件3起)。2018年12月31日以前立案的陈案数60起,其中刑事案件资产处置到位37起(法院执行完毕和已结、属地政府又清退完毕的有36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6起,未走法院执行程序处置到位的21起,协商清退1起,公安撤案4起、检察不诉2起、改变案件性质5起),未刑事立案的资产处置到位的23起,我区民间融资风险事项已累计资产处置到位58起(包含2021年以前处置到位43起)。
2021年度我区非法集资陈案任务基数8起,陈案总数约占全市的一半。鉴于陈案化解工作的调度难度极大,我区从年初就召开打处非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对每一起陈案明确公、检、法承办人员和具体办结期限,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打处非办专人负责,周调度、月通报。全年化解6起,未化解2起,陈案化解率达到75%,未化解的两件中,九龙案正在市中院一审,新地集团案已在省高院二审审理中。
其中2018年12月31日以前立案的陈案数化解率达到50%,存量风险2起,目标2起,存量风险事项资产处置到位14起(其中进入刑事案件的处置到位12起,未刑事立案的处置到位2起)存量风险事项处置率达到40%,圆满完成年初确定风险资产处置的目标任务。其中刑事案件的资产处置到位12起(法院执行完毕和已结、属地政府又清退完毕的有11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起,未走法院执行程序处置到位3起,协商清退1起,公安撤案0起、检察不诉1起、改变案件性质0起),处置到位14起共计清退兑付金额2204.67万元(含以资抵债),兑付完毕人数895人。
2.资产处置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工作,2021年7月份区级领导人事调整后,区打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重新明确35名区级领导担任47个重点民间融资风险化解(资产处置)工作组组长,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全面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从6月开始,由区打处非办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各资产处置工作组,公、检、法等部门对全年重点案件逐一开展会商,理清法律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期限,全力以赴确保完成资产处置结案目标任务,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已处置完成14起,其中2017年12月31日以前判决生效的资产处置已完成5起。
3.监测预警和行政处置工作
4.宣传教育工作
5.信访维稳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大庆之年,也是省、市、区换届之年,我区受资产处置进度缓慢、处置结果难达到集资参与人预期等因素叠加影响,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承压。在特护期和重大节假日,我办均派专人参与全区的信访维稳联席办全程调度,各工作组组长均亲自接访,经过各工作组和乡镇、街道打处非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民间融资风险爆发7年来,我区涉及4万余人的涉稳群体,未发生一起极端事件,未发生一起50人以上大规模群体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为维护娄底中心城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6.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工作
2020年,我区为了管控整个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的风险,区委、区政府发文建立了全区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议事规则》等文件,初步建立了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2021年上半年,区涉众型联席办根据市涉众型联席办的统一部署,联合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团购商品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清退了25家区级单位,330名干部职工违规团购资金。在日常监管方面,区涉众型联席办根据省、市每月下达的风险排查指令,调度公安、市场监管、民政、金融等职能部门开展核查,对我区22项涉众型非法经营风险进行日常监管,目前已经撤销监管6项,继续列管16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娄星区打处非办财务管理制度、娄星区打处非办风险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资金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全年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及集中办案联席会议6余次;召开集中办案练习会议15余次;重点个案协调会80余次;非法集资集中宣传2次;发放宣传海报及手册15万余册;全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2次;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奖励人员86人;对各涉非企业进行审计、评估与司法鉴定5家。
质量指标:将风险处置工作列入全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各项会议召开合格率95%以上;非法集资宣传完成率100%;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率100%;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发放率100%;各涉案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完成率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性
成本节约率:对项目成本的控制用成本节约率来衡量,即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2021年打处非专项经费计划成本72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684万元,实际支出684万元。
2.效率性
已化解6起,未化解2起,陈案化解率达到75%,未化解的两件中,九龙案正在市中院一审,新地集团案已在省高院二审审理中。
①质量达标率:1.本年度娄星区打处工作达到了质量目标要求,全市排名第一;2.及时处置信访及不稳定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没有发生不可控的群体性案件。
③实际完成率:陈案化解率目标任务为80%,已完成75%。
3.有效性
①涉案资产追缴率:实现涉案资产的追缴最大化,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社会满意度95%以上。
③陈案化解率:2021年我区陈案总数8件,我区陈案已化解6件,化解率已达到75%。
4.可持续性
2021年,娄星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科学指导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严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确保了娄底中心城区大局稳定,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具体措施:从3月开始,区委政法委、区打处非办牵头,逐案开展培训、指导、协调工作。
(2)陈案化解工作。科学整合公检法内部力量,实现办案力量的优化配置和办案手段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办案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快案件侦审办理进度。在依法、规范、高质、有效的前提下,做到快侦、快审、快判。
(3)监测预警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娄底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通过风险排查、专项排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风险聚集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防控体系,有效管控风险。
(4)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发挥作用,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制定针对性宣传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手段,形成我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域全方位、常态化宣传机制,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滋生蔓延。
具体措施:区委宣传部、区打处非办牵头,强化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金融网点),行业主管部门突出对健康养老服务、互联网融资等重点领域,中老年人、在校中学生等重点人群日常宣传;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休闲广场、商务写字楼、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地段的集中宣传。
(5)信访维稳工作。深刻认识我区涉民间融资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已进入新旧风险事项叠加、资产处置全面进入敏感期的严峻形势,加强与信访、维稳、网信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妥善做好维稳应对处置,确保全年不发生50人及以上大规模群体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严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陈案化解调度难度大
2021年我区陈案化解任务,涉及娄星区公检法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剩余2件未结陈案,新地集团案虽然我办和区委政法委从年初就开始多方调度和汇报,但因为各种原因直到10月底才开庭,11月才做出一审判决,目前正在省高院二审中,九龙案在市中院一审中,单靠我区发力陈案化解难度较大。
(2)资产处置进入“深水区”
今年全区的资产处置工作,在市处非办和市委政法委的全力推动下,人民法院执行力度得到空前增强,但不能忽视的是我区资产处置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大量的案件人民法院无资产可供执行、有资产执行的又反复流拍无法变现,已经变现的又遇到各种障碍工作组无法清退,资产处置工作已经全面进入“深水区”。
(3)信访压力持续加大
因资产处置结果很难达到集资参与人预期,我区民间融资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承压,且短期内难以看到下降的趋势。同时我区属于娄底中心城区,对于其他地区如市经开区、万宝新区处置的打处非案件,长沙中院办理的破产案件,我区也需做好娄星户籍人员的维稳工作,近年来维稳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区打处非办和各工作组、乡镇街道已身心疲惫。
总之,娄星区的打处非工作和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区打处非办和区涉众型联席办将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老黄牛精神,披荆斩棘,攻坚克难,一步一个脚印,将工作落实到位,将风险化解到位。
(5)建议
(一)加快办案进度,大力化解陈案。
要科学整合公检法内部力量,实现办案力量的优化配置和办案手段的优势互补。要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办案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快案件侦审办理进度。在依法、规范、高质、有效的前提下,做到快侦、快审、快判。
(二)推动资产处置,加快财物清退。
(三)坚持疏堵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和工作组、责任单位要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各方关切的热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多方了解上访对象诉求,做好情绪安抚和政策法规宣教工作。二是加大维稳力度。要完善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加大稳控力度,对进省、进京群访、闹访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对暴力、胁迫、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确保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完善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所管理范围和管辖区域内非法集资行为的监测预警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和村(社区)的作用,完善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通过打早打小、稳妥处置,有效管控风险。
(四)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
以每年6月全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为重点,建立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手段,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金融机构作用,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形成我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域全方位、常态化宣传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滋生蔓延。
(五)完善要素保障,强化责任担当。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一是继续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各工作组和区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服从意识和协作意识,做好风险企业的受理分析、维稳和处置善后,全力推进资产处置和财物清退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在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结合日常考核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责问责。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依据: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星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娄星政办发[2016]22号);
(二)数据收集等工作情况
财政专项支出项目基础信息表
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出名称
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20
684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指标1:召开打处非领导小组调度会议
6
2
指标2:召开集中办案联席会议
指标3:召开重点个案协调会
指标4:非法集资宣传
指标5:.发放宣传海报及手册
1
指标6:全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
指标7: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
指标8:对各涉非企业进行审计、评估与司法鉴定
指标1:各项会议的召开率
指标2:非法集资宣传完成率
指标3: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率
指标4: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发放率
指标5:.各涉案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完成率
指标2:非法集资宣传计划
指标3: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发放
指标4:打处非工作先进工作奖励
指标5:各涉案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报告
指标1:公、检、法办案经费
指标2:涉非法集资群访、闹访事件等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各工作组打处非工作经费
指标4:打处非人员工资、补助等人员支出
指标5:非法集资专职法律顾问费
指标6:日常办公经费
指标7:打处非先进工作奖励打处非人员工资、补助、奖励等人员支出
指标8:各民间融资企业审计、评估及司法鉴定费
效益指标
(30分)
指标1:陈案化解率
47%
指标2:案件审结率
指标1:因发生非法集资风险事件不立案而造成到省集访群防情况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1:防范与化解民间融资工作比社会满意度增长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涉案人员对案件立案满意度
9
一是部分涉案金额较大的企业存在集资参与人不断重复上访,不能从根本上息诉息访。二是随着资产处置清退工作的逐步开展,各利益主体就处置清退方案难以达成一致,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100
99
总分
说明:三级指标的设立以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指标为准,未申报2021年绩效目标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结合单位职能设定指标。
填表人:刘群芳??填报日期:?2022年5月25日?单位负责人签字:
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实施评价
23分
提交报告及时
按时向区财政局报送报告的得10分;每推迟一个工作日报送报告的扣1分,最多扣10分。
材料装订?
?(4分)
材料按要求规范装订且盖章得4分,不规范酌情扣分,封面未盖章扣1分。
材料内容完整
?(9分)
1.无绩效自评报告,扣3分;
2.无资金基础数据表,扣3分(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扣1分,未盖公章扣1分);
3.无绩效自评打分表,扣3分;(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扣1分,未盖公章扣1分)。
自评报告33分
自评报告规范性(13分)
1.自评报告基本按报告提纲内容撰写的,计5分;
2.报告中关于资金绩效情况反映(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实现情况及未实现原因说明)占8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未量化,绩效实现情况反映不清楚,需说明而无说明的,由评审专家在8分内酌情扣分)。
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情况
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详实全面的得10分,只提出资金不足问题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针对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的情况(10分)
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包含有关政策在内的可行性建议的得10分,只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建议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基础数据表和自评表
24分
基础数据内容完整(8分)
1.基础数据表各项数据内容填报完整的,计4分(区级专项支出项目名称未列明的扣2分);
2.基础表中数据无金额、计量单位及逻辑等错误的,计4分。(分项酌情扣分)。
自评打分表内容明晰(16)
1.自评打分表各项数据内容填报完整的,计4分;
2.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细化到三级指标的得6分;部分细化的,酌情扣分;没有细化的,不得分;
3.自评打分表存在应说明却无说明或说明不淸楚的,每一处扣1分,在6分内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