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因涉嫌请乙方担任阶段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签订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的律师,委托期限至终结止。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交通费元。
3、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办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义务:
(1)客观、真实、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事实,隐瞒、伪造证据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积极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案件未进入某阶段即已终结,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该阶段服务为由要求降低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2)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全额退还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异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律师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变更,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付看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第一条、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证号:)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代理费用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第四条、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或者说明。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安赛尔涂料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市(地区)县(县级市)的地区总代理。
三、价格:附价格表。代理商按价格表中的批发价进货。
四、销售量: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代理地区确保每年销吨,提货款在万元。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出具代理证书,维护乙方代理权益,即不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另设代理商。
2、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5、甲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亦可根据乙方需要生产不同档次的合格产品。
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及调换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8、为鼓励乙方,对乙方实行反利和奖励(详见加盟细则)。
七、甲方权力:
1、有处臵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方案的权力。
八、乙方义务和权力: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4、乙方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产品。
6、乙方开拓和发展区域内经销网点,进入主流市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营销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有欺诈性行为。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九、换货和退货:
1、代理商所进货均可在一个月内免费换货,以后每超过一个月,扣除换货总额2%的杂费。但超过3个月不予换货。
2、产品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厂方负责退换,因代理商自身原因造成损坏,代理商承担退货损失费(含运费)。
十、交货与运输:
1、乙方可自己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须乙方出具委托书),运费由乙方承担(预支)。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首批万元市场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即时返还。(若有特殊情况保证金可缓交)
2、本合同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万元货款,甲方及时为乙方准备货源,以保证乙方按时开业。
3、以后进货时,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七日内备齐货物。
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保证金。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量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扣除部分市场信誉保证金;但若因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合同确保销售量,则不受此限制。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第八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代理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市场信誉保证金。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自乙方执行本合同第十一第一、第二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签订代表:签订代表: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鉴于:
就甲方与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代表甲方与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委托权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
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甲方义务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
3.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穆敏(勃利县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中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元整,甲方在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元整。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符合《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江苏南京。
六、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应当经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报酬
1、每月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1)方式确定: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2、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4、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标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元月(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竞业限制期限为____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
委托权限: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建设银行(签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永久□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别墅□外销□内销□其它用途□住宅□办公□商住□其它
结构: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rmb□usd)□现金□支票□汇款□其它(请注明):
第三条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服务报酬
1.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七条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
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
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
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
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
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
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_____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签署人(签章):_________证明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金钢(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黄浩、任德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3、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银行间委托代理协议书(样式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XX银行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乙方:中国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在_________开户的,账号为: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的期货投资账户。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的规则进行代理理财。
1.开户
甲方在乙方的合作公司开户。资金量要求:期货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股票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拥有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2.交易
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以后就由只由乙方做交易,每天甲方可以查询交易情况,并随时查询资金余额和权益。
3.利润与分成
1)结算周期为每月一结算,计算权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
2)每月盈利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甲方可以将分配给自己的盈利全部取走,也可以留在账户里继续投资。
3)如月初_________元的初始资金,月底做到_________元,给乙方分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即分配_________元给乙方。此时账户余额为_________元,下月计算的初始资金变为_________元,如果下月底亏损超过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则由乙方补足超过的亏损,并且直到资金总数超过结算后的起始资金_________元后,再给乙方按照超过的_________%比例分成。以后一次类推。
4)每月结算后在一周内打款到以下账户中的一个,超过期限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收取。
邮局汇款:
地址: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银行卡: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
在线支付:_________
以上持卡人姓名均为:_________
4.亏损
做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的亏损概率在_________%左右,如果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超过结算后资金或起始资金的_________%的时候,乙方将于每月底补足超过部分的亏损到甲方的投资账户里。
5.终止
在有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提前停止委托操作,在停止委托后,双方按照既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利润。
6.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账户的资金管理也是很谨慎的,特别是期货账户。市场趋势不明确时决不操作,市场趋势明确时候重仓出击。
7.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能完全信任乙方,对于投资中出现的资金波动应视为正常情况,也可以根据自己可以承担风险的状况,给予乙方在持仓头寸的多少上给予建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一审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以下称承办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一审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标的: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二)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四)甲方指定为与承办律师联系的联系人,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承办律师;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为:律师费万元。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2、差旅费、食宿费;
3、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它费用。
工作费用应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办案费用------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
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第六条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及预支工作费用: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三天内支付律师费万元。工作费用按实际支付。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缴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或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拥有的29架Do-328飞机(包括适航的和不适航的,后面简称飞机)及航材(包括发动机,APU,其他航材,以后简称航材)欲按现状整体转让。乙方经对飞机进行初步的实物检查,愿意协助甲方处置该飞机和航材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为便于双方配合开展工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飞机和所拥有航材按现状整体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服务,包括:飞机残值检查、研究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飞机处置信息发布;飞机整机队转让,单机转让,主要部件修复或者拆零销售中介服务,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务方式等。
二、委托诚意金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机构,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万美元诚意金。委托期满为止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所缴纳诚意金10万美元。
三、委托期限
从本协议正式签订开始至20--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乙方承诺在20--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飞机交付;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飞机交付;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飞机交付;到20--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飞机交付。
四、委托条件
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必须满足甲方设定的如下条件:
4.1、飞机基本总价锁定为----万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虑整机队转让或者单机转让两种处置方案,但优先前者。
4.3、只有在飞机出售款到甲方帐户及三证变更或注销后,才允许飞机飞行或拆分。
4.4、飞机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谈判及签署为准。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拥有飞机的全部产权。如果甲方存在关于飞机的债权纠纷等与第三方的责任,由此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1.3、委派熟悉飞机状况的技术专家协助乙方对飞机进行检查。
5.1.4、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乙方的客户私自与甲方接触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移交乙方处理。
5.2、乙方责任:
5.2.1、翻译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过专门的飞机和航材信息系统发布处置信息。
5.2.3、负责与潜在客户的接触与谈判。
5.2.4、研究并制定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方案。
5.2.5、负责第三方客户提出的飞机现状以外的要求满足,例如拆解飞机或对飞机进行大修或改装;飞机特许飞行证办理;飞机出口适航证办理等。
六、代理费用
如果乙方能在20--年06月30日前实质性地完成代理任务(以飞机三证变更或者注销为标志),且出售的总价值低于甲方的基本价值,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飞机出售总价3%的服务费,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飞机时从飞机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单独支付;若乙方将飞机出售到更高的理想总价,高出甲方基本价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收到标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周内将乙方付款额全部返还。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2、如依8.1条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附则
9.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GALinkAviationTechnologyCo.,Limited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1.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_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乙方责任:
1.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
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