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风险范文

导语:在跨境电商的风险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检验机构电子商务问题对策

1我国检验机构的现状

2检验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制度不健全,监管有盲区

目前,针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监管只是出台《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消费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缺乏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及配套的制度,没有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和操作要求,使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监管缺乏科学性,无法完全跟上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2.2执法尺度不一,存在灰色地带

目前,各地检验机构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监管方面因缺乏现有法规和制度的支持,执法的标准不统一,让跨境电商入境假冒产地、假冒品牌的消费品有机可乘,给消费者带来隐患。而且,跨境电商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完善,跨境交易的维权渠道不畅,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3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全口径数据

检验部门尚未建成与跨境电商平台无缝对接的信息化系统,对入境消费品的品种类别、货值、消费信息等情况,不能完整准确掌握,因而难以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实施风险评估和全面有效监管。

3完善电商入境检验措施的建议

3.1建立完备的检验机制

检验部门应结合消费品特点,建立和健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监管机制,加快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及其配套制度,如:制定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以及配套的风险布控查验制度、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应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的“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的有效监管。

3.2对消费品实施清单分类管理

各检验机构利用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局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结果,建立禁止入境类清单、重点监管类清单和一般监管类清单,对入境消费品实施清单分类管理。并根据国内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测状况信息,及时进行重点监管类清单的动态调整。

3.3对经营主体实施备案管理

针对跨境电商(B2C、C2C)入境消费品品种多而杂的特点,检验机构以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管理为主,把经营主体的身份证明、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备案信息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系统内共享。

3.4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

3.5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6加大公众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检验有关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规定,帮助消费者提高对入境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意识,让消费者明白什么能买,什么不能买,什么消费品买了要自担风险;提高公众对检验的认知度,引导社会全员共同监管,共同守法。将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没经检验而在市场上流通的危害性及风险广而告之,加大查获的案例公开报道力度,使公众能直观生动地意识到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检验公正严明的良好形象。

4结语

我国检验机构的现状表明,只有建立完备的检验机制、对消费品实施清单分类管理、对经营主体实施备案管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加大公众宣传力度才能真正地使得检验机构与电子商务融合。

参考文献:

[1]田建红.新形势下我国检验机构管理存在问题简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05).

[2]闫浩春,石新勇,陈璐.检验机构的专业化发展思路[J].中国建材,2011(08).

【关键词】合同审计;跨境电商;作用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从以上对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可以清楚的看到电子商务合同不同于传统企业商务合同的特点。电子商务合同,主要签订合同是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以发送电子邮件或者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的电子协议。而在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企业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对条款的商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过程,大多也是在网络环境下商议的。而以此方式所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应该是在满足双方利益,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完成的电子协议。

二、跨境电商签订电子商务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法律环境

2.技术安全

3.具体条款

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过程中,签订合同的双方会因各自企业利益而进行相互协商。而整个过程也是通过互联网为媒介,以电子形式进行表达和传递。在具体项目,价款,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物流等细节方面都会进行具体的协商。而在签订过程中,不在是传统贸易式的面对面签订。所以,在签订前,如何确认具体条款是否符合双方利益,是否表达准确,沟通及时,也是跨境电商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时要考虑的。

三、实施合同审计

1.“该签不该签”

跨境电商多与别国进行贸易往来,在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前,应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以确保合同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对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政治体制做有关调查,以确保合同在签订后能够顺利实施。避免因法律条款,政治体制冲突,使得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企业造成损失。

2.“能签不能签”

3.“怎么签”

论文摘要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购买力的不断增强,网络跨境代购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在跨境代购中消费者的权益有可能遭致损害。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网络跨境代购的法律性质,提出消费者在代购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

论文关键词网络跨境代购间接委托法律风险

2010年9月22日,雅培公司发表公告称,位于密歇根州的雅培奶粉工厂发现了一种常见甲虫,经综合评估后,公司决议召回多批次的婴儿奶粉。雅培奶粉的全球召回事件,搅乱了如火如荼的代购市场。由此可见,消费者在网络跨境代购业务中谋求日常生活方便的同时,也会遇到多种问题,甚至损害自身利益。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代购业务的不断发展,其核心在于限制代购商的不当行为,进而消除消费者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网络跨境代购概述

网络跨境代购是指国内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从代购经营者处购买外国商品的行为,其形式又可划分为有现货的商品代购以及按消费者指示的代购。网络跨境代购业务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它起源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意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讨论的网络跨境代购和电子商务、跨境网购既有相似性但又存在本质区别。电子商务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其他信息技术为辅的交易活动,即商品或服务的买卖。跨境网购涉及两方主体,经营者直接将商品通过境外网站出卖给消费者。而网络跨境代购则转变为一种三方(买方、代购商以及卖方)行为,即消费者通过代购商间接购买实际销售者出售的商品。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是跨境网购和网络跨境代购的上位概念,而跨境网购和网络跨境代购最大的区别在于参与主体的不同。

网络跨境代购除具有网络购物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主体的跨国性,网络跨境代购中实际销售商一般在境外,而代购商则可能在境外或境内;二是合同的多重性,网络跨境代购涉及三方主体,包括两种法律关系;三是代购业务的便捷、高效,跨境代购能方便无法去海外的消费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实现购买行为。

二、网络跨境代购的法律性质

正如上文所述,网络跨境代购存在两种形式:有现货的商品代购以及按消费者指示的代购。有现货的商品代购是指商家详细罗列出所供商品信息,由买家任意选择并达成交易合意的行为。此种形式下,代购经营者与消费者间的法律关系是典型的买卖合同关系。而代购经营者按照消费者的指示购买所需商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商品的实际运营者、代购经营者、消费者。其中前两者的法律关系属于买卖合同关系,而后两者的法律关系是整个跨境代购的核心,需要具体分析。

按照消费者指示的代购,其运作模式是代购经营者在得到消费者的咨询并最终确定所需的代购商品后,消费者先行在电子商务平台支付价款或定金,再由代购商从境外采购或其他途径购买所需商品,并邮寄给消费者。代购商以自己的名义为消费者采购商品,与实际销售者达成购买商品的合意,该购买行为最终对自身发生效力,符合间接的法律特征。代购商与最终消费者之间是间接委托合同关系,该委托合同亦是上述间接权产生的基础关系,即代购商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商品,其效果直接归属于其本人、间接归属于作为委托人的最终消费者。

按照消费者指示的代购不同于居间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核心是促成当事人与第三方直接订立合同。按照消费者指示的代购则是代购商与实际销售者之间的买卖关系,因而这一类型的代购与居间行为是存在本质区别的。行纪合同通常要求行纪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而按照消费者指示的代购行为,我国的法律并不要求所有的代购商具备相应经营资格。可见从对主体的构成要件看,这一代购类型也不属于行纪合同。

三、网络跨境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代购商任意解除合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按照消费者指示的代购,代购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间接委托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无现货代购商品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例如代购商能否及时购买到代购商品、汇率差、商品价格浮动)都会驱使代购商行使任意解除权。在没有事先告知甚至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取消交易,是一种违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样的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的信赖利益以及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消费者订立网络跨境代购合同效力的瑕疵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已经加入到网络交易平台的行列,成为网络代购消费的权益者。但因网络跨境代购业务需要借助电子商务网站,因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会导致交易双方不知对方的具体情况,代购经营者无从判断交易的消费者是否具有购买代购商品的能力。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完全缔约能力、不完全缔约能力以及没有缔约能力。因为未成年人在代购行为中缔约能力的不完全,导致购买代购商品的行为存在瑕疵。若将上述行为一概视为无效行为,则会损害代购经营者的权益。但若完全忽视法律对于行为能力的规定,则不利于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因此,平衡网络跨境代购的交易安全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利益间的冲突,是网络跨境代购业务不断发展的重中之重。

(三)网络跨境代购合同格式条款内容显失公平

查看代购网站页面,代购商往往将店铺页面中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置于合同的尾部,或是以小字呈现,或语言存在歧义、不易理解等,目的是不易引起消费者注意。合同中大量充斥着经营者不合理分配交易风险、单方面缩短甚至剥夺法定的瑕疵担保期限、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或剥夺相对人的权利或加重相对人的责任等,例如“本店售出,概不退换”“本产品质量保证,不接受中差评”等等。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使消费者被动地接受格式条款,达成交易合意。但消费者真正需注意的事项,如商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履行拖后迟延以及交易风险的承担等方面却只字未提。这种格式条款直接导致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加重消费者的责任,使消费者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四、完善网络跨境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一)限制代购商的任意解除权

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有无偿和有偿之分。在无偿委托合同中,是以双方当事人的信赖为基础,一旦信任破坏,则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这不能意味着对所有的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加以限制,而是应该考虑具体的委托合同的情况,遵循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来限制随时解除权的行使。

网络跨境代购业务,都是消费者事先支付给代购商定金或价款,再由代购商履行委托事项。因此,这种委托行为应是有偿的。代购经营者虽然有权行使任意解除权,但这种权利不能滥用,要具体区分行使的前提条件。若代购商基于正当的事由,事先告知消费者不能履行代购职责并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则解除权的行使是合法的。若代购商没有正当理由(如代购商品缺货,擅自取消交易;代购商品价格浮动较大,不愿继续履行等),任意解除委托,做出不利消费者的行为,那么应当按照恶意违约,令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了应当返回消费者预先支付的价款,还应赔偿消费者因延迟购买商品多支付的金额。

(二)明晰未成年消费者订立网络跨境代购合同的有效性

未成年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代购商品的行为,并非完全有效、完全无效或效力待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限制行为能力人依其身份、年龄、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行为(如利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学习软件)则是有效的;若限制行为能力人就其所有的零花钱购买的大件物品(如利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电脑),在征得法定人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后,则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

若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超过上述范围,如欺骗代购商使其相信购买者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或征得本人父母的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对经营者的现状进行考查和评估,使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与未成年人应享受的权益实现共赢。若一味判定欺骗购买行为是无效的,则可能导致经营者由于不愿承担法律风险而放弃本次代购交易,影响到代购商的经济利益。因此,可以将上述行为认定是有效的。但是基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的限制,代购商应当诚信报价,由未成年消费者支出合理对价。

(三)完善网络跨境代购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大多数代购商没有履行注意和解释说明的义务,在条款中故意规避自身的责任,加强对方的责任。我国合同法只规定了订立格式条款一方解释说明的义务,但并未具体说明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因此,笔者认为在经营者未履行自身义务时,若未经消费者同意,应视该条款无效,消费者可不承担格式条款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是近两年国际贸易的最新动向和热点,在高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制度及经营策略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跨境电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结合中小企业国际贸易现状,探讨在跨境电商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下中小企业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对策

1、跨境电商的含义、现状及发展趋势

1.1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

指互联网时代来自不同环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沟通、达成交易、实现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行为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简称为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有机结合的一种商业模式。

1.2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趋势

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大国和贸易大国,我国每年的出口贸易规模在十万亿人民币级别,市场空间巨大。2013年,我国出口贸易金额达到2.2万亿美元(约13.6万亿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总额约4.2万亿美元,其中跨境电商交易额约为3.1万亿人民币,与中国整体进出口贸易市场规模相比仅占10%上下,仍处于较低水平。海量的市场需求为跨境贸易的电商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2、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现状

2.1广交会效果差强人意,中小企业难觅商机

广交会一直有经济“风向标”之称,也是我国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窗口之一。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广交会所代表的传统交易模式正受到挑战。为了争抢商机,广交会电商平台也进行了重大改版,由过去的封闭式调整为面向全球采购商开放注册,与阿里巴巴等争抢线上商机。

很多企业参加广交会是为了维护老客户的合作关系,实际拿到的订单并不多。中小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金融服务的缺失是企业拿不到订单的重要影响因素。上游供货商更多要求现金结算,企业的流动性压力大,外贸企业很难接受信用付款,影响了企业的议价能力。

2.2跨境电商受追捧

3、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的机遇和挑战

海量的市场空间造就了开放式电商平台存在的前提。反之,在一个规模有限的市场中发展开放式电商平台,电商平台需要更强的竞争力去获取市场空间,而相应的盈利空间可能十分有限。

碎片化的供需方使得平台的存在有可能大幅提高供需匹配效率,节约包括寻找交易对手、沟通价格等在内的交易成本。较长的、结构较为复杂的贸易链条意味着效率的损失和成本的上升。

跨境出口贸易的交易双方都比较碎片化。对出口方而言,碎片化表现在企业数量众多,且以中小企业为主。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私营企业数达到1254万户。据国家统计局,我国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比重超过90%。对进口方而言,碎片化表现在其面向的是全球的客户。

即便在美国这样的贸易体系相对成熟的市场,其集中度仍然不高:2012年,美国前一百大进口商所占进口量比重低于35%。而新兴市场的进口需求则更为碎片化。碎片化的供需使得电商平台有可能通过信息化的手段降低市场供需双方搜寻交易对手,价格沟通等交易成本。

对于出口贸易而言,销售渠道可以是多样化的,对于渠道层次的管理,不同的企业有不同选择。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型出口企业而言,较长贸易链条的生产商-出口中间商-进口中间商-各层次的批发、零售商-消费者是一种常见的选择。这种长链条的销售渠道允许出口供应商以更低的人力、资本成本涉足出口贸易,同时具有更广的覆盖面,是绝大多数中小型制造企业进入外贸市场的方式。

3.1跨境电商简化外贸流程,提高效率

将各经济主体融为一体,打破时空和区域限制,中小企业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自身产品信息,并与境外买家洽谈,由此获得更多商机。解决了在线外贸支付与小额外贸通关等问题,为我国中小企业进行对外贸易提供一条便捷的网上通道。

3.2跨境电商降低企业参与外贸门槛

跨境电商平台如敦煌网、阿里巴巴国际站等专为外贸企业推出通关、国际物流等相对较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将各种上下游产业链公司联系到一起,帮助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外贸企业提供优质、相对市场更低价的跨境贸易服务。一大批传统意义上不具备进出口资质的优质中小企业有了参与国际贸易的机会。

3.3跨境电商让中间环节“直线化”

将传统外贸中间商的环节延伸到零售环节,打破了原来的国外渠道中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甚至零售商的垄断,面对的客户群不单是消费者,还有个体批发商、零售商,有效减少了贸易环节。利润在减少的中间环节中企业和企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进行分配,参与企业获得更多利润,消费者也可以享受更多实惠。

3.4中小企业的跨境电商难题

跨境电商主要面临物流、支付和诚信三大挑战。跨境物流存在高运费、高关税和安全性等难题,支付环节则涉及外汇兑换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在经济纠纷时如何公平仲裁、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对策

2014年以来,跨境电商热还在持续。随着政策利好推动,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希望参与其中。中小企业要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一方面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身努力,采取合理有效的经营策略,方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4.1搭建人才团队

其次,开展国际贸易也需要懂产

品、懂行业规则的人。懂平台操作的人不一定懂描述,不一定能把握好产品展示、图片处理的关键点。很多成功的传统企业,经营者都是从基础做起,他们自己就是最了解行业和产品的人。在团队配置上,一定要把自己考虑进去。

4.2选择好市场的突破口

4.3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同时注意仓储风险

选择物流公司时首先看公司的历史和口碑:经营信誉良好的物流公司,往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好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其次看公司的服务渠道是否全面:不同的货物需要选择不同的物流方式。物流公司渠道广泛,商家就不需要再去寻找其他物流公司并作出判断。另外,在一个物流公司发货越多,能够享受的服务也越多。再看价格:物流费用会侵蚀卖家的利润,所以价格是卖家最为关心的。但一味的压低价格,必然会损害客户体验。最后看公司的整体实力:网点分布是否够广,是否有一套无缝对接上下游的系统等。在仓储方面,要尤其注意海外仓的风险。海外仓适合价格高,体积大,易碎,不能走传统物流渠道的货物。还需要考虑商家本身的资金实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4.4制订合理的平台策略

对于刚涉足跨境电商的商家来说,先选择第三方平台是个明智的决定。第三方平台有成熟的规则,这些规则是建立在平台方长期的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的。它首先最能保护买家们的利益,然后最大程度保持公平竞争。

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就可以自建网上商城。自建商城的意义绝对不能简单理解成销售,因为在线就意味着处于推广和信息传播的状态,因此第一功能是信息传播,其次才是成交。如果用户在网上能够搜索到企业品牌,会感觉该品牌是有基础的,对于记住并信任这一品牌有很大帮助。

自建商城既有利于品牌推广,又可以避免利用第三方平台受制于人的局限和风险。比如商家可以将第三方平台和自建B2C商城进行巧妙的搭配:在发货的包裹里放一张B2C商城的宣传单,这样也实现了自有商城的免费推广。这是将第三方平台与自建商城有机结合的范例。

[1]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EB/OL].艾瑞咨询官方网站.

[2]陈汇才.我国中小企业有效参与国际贸易的路径探究[J].中国市场,2012(02):54-55+61.

[3]忻亚允.关于我国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现代经济信,2011(11):135+138.

在阿里巴巴公司“全球买,全球卖”愿景的推动下,作为进口跨境零售电商的典型代表,2014年2月上市的天猫国际更是不容小觑。天猫国际向消费者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均属于海外直销原装进口的产品,入驻商家均为我国以外的公司,产品的原产地均为国外,并通过正规的海关程序进入国内。天猫国际作为中介一方,为买卖双方提供阿里旺旺咨询和售后服务,让海外购买像淘宝一样简单,使用支付宝就可以支付货款,大大促进了外国货物购买频率和进口量。

一、天国际的特点

(一)起点高、规模大

天猫国际是国内的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公司针对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而开发的一个平台,作为巨头之子,依托成熟的天猫商城作为后台,既有菜鸟物流和支付宝为其保驾护航,又有淘宝网强大的客流量作为后盾,使得天猫国际上线之初就倍受瞩目。天猫国际和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联合的《2015中国跨境进口消费报告》中显示,天猫国际引进的海外品牌中有超过80%是第一次进入我国市场。2016年在杭州召开G20期间,又增加了加拿大和俄罗斯国家馆,达到15个。2016年双11促销活动中,天猫国际提供了来自53个国家、3500个品类的7700个品牌的海外商品。

(二)低介入、不干预的平台经营模式

目前天猫国际只做平台,不自营,这是区别于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等其他进口跨境电商的最大特点。低介入、不干预的平台经营给予了国外卖家最大的自由度,卖家可以自主拥有品牌经营和随时调整营销策略,因此充分调动了卖家的积极性,也吸引了类似法国达能集团纽迪希亚、Costco、大润发等看好中国市场的品牌商和大型超市的目光,和天猫国际独家合作。而且在当前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大把烧钱,艰难生存的背景下,像蜜芽、达令、聚美优品等自营为主的平台集体悄悄去“去跨境化”,天猫国际却可以保证平台稳赚不赔。

(三)规范性高,成绩显著

积极响应政府监管需求,早在2014年天猫国际就实现订单信息、支付单信息和物流运单信息的三单合一,配合国家监管,顺势而为,确保平台所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合规的。由于平台成熟,管理规范,天猫国际自上线以来就有不凡的表现,在2016年的618年中大促活动中,居跨境电商第一位,成交额更是相当于排名2至5位跨境电商平台成交总和的6倍。阿里巴巴集团2016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天猫国际的季度GMV按年增长超过130%;在2016年的双11活动中,用了九个半小时轻松超过了上年双11的销售额。根据阿里巴巴的统计,今年双11全天天猫国际销售额已突破1000亿,达到1207亿元。

二、消费者视角下天猫国际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物流风险大、速度慢

(二)产品单一化,选择地域小

(三)质量无法保证

我国中产阶级人数不断增多,2015年已达到1.09亿,成为世界第一,并且明显的呈现出年轻化,这些人群对商品质量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价格。再加上国内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母婴、食品和化妆品类产品等关系到身体健康问题的热销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更注重产品的真伪,也更愿意花多一些钱去购买正品。天猫国际保证“百分之百海外商家”、“百分之百海外正品”和“百分之百海外直邮”,但是天猫国际毕竟不是产品的生产者,也不是产品的直接销售者,只是提供一个平台而已,所以除了通过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永久不允许该品牌在天猫国际出现之外,事实上没法保证每一个消费者在天猫国际买到的产品均是正品。甚至有消费者认为有些不法商家在国外制假之后,通过天猫国际平台堂而皇之的进入国内市场,更何况在天猫国际的买家评价中,有消费者提出正品和假货混着卖的现象。

(四)售后服务不到位,退换货困难

(五)依附于天猫商城

三、消费者视角下天猫国际的拓展之路

(一)开发跨境运输险,建设海外仓

(二)开发自营类目,以攻为守

2015年,自营类占比从2014年的10%提高到25.5%,可见自营类具有美好的前景。而像蜜芽、贝贝、网易考拉之类的一些以自营起家的进口跨境电商,正在向平台类转变。天猫国际以平台著称,但当出现众多竞争对手时,如果不能主动发起进攻,恐怕有一天也会寡不敌众。所以天猫国际应该在做好平台的同时也可以开发出几种自营类目,在激烈竞争的今天,以攻为守。平台模式主要依靠的是市场红利和人口红利,会受到冲击,而经济越发达国家,平台模式越不是主流,一旦跨境零售的背景环境发生变化,到那时天猫国际再着手改变模式的话,恐怕不如现在就做两手准备,不进则退。

(三)开发新类目,丰富产品种类

(四)开通子栏目和独立APP,减少顾客流失率

在国家政策监管和支持下,进口跨境电商的前景一片大好,天猫国际有着光明的前景。PC端首页开通天猫国际子栏目,让天猫国际和天猫商城、天猫超市处于同一点击层级之下,减少客户跳失率。由于移动端迎合了消费者随时随地进行消费的需求,跨境电商正经历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的时代,在2016年双11促销活动中,天猫商城的无线交易额占比高达85.77%。因此,天猫国际应该开发独立APP,方便消费者购物,提高购物体验,减少流失率。

(五)增加互动机制,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

综上所述,基于消费者的视角对天猫国际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着的各种有待改进的地方,只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之后,更加完美,才能在竞争异常激烈的进口跨境电商领域成为常胜将军。

[1]张丽霞.跨境进口电商:保税备货V.S.直邮进口[J].对外经贸实务,2015(5).

[2]狄昌娅.行邮税改综合税后对我国跨境进口电商(B2C的)影响与发展之策[J].对外经贸实务,2016(5).

【关键词】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发展

前言: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也称在线小额外贸,主要是指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的交易双方,以互联网为依托,利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所进行的,不需要报关和缴纳关税的贸易,也是传统小额国际贸易在网络化和电子化环境下的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具有全球性、无形性、匿名性、即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

1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

1.1良好的价格优势

在不考虑商品品质的前提下,国际贸易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存在相应的价格差,而这个价值差大到足以弥补贸易成本。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小商品、服装、电子产品等方面在国际市场仍具有比较大的价格优势。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德国、俄罗斯、巴西为代表的国际采购商通过电商平台采购中国产品的意愿也越来越强。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相比,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对交易流程进行了简化,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而这种灵活多变、成本低风险小的交易形式同时吸引了大量卖家的加入,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个规模日趋扩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近两年来,虽然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总额保持在10%以下的增长速度,跨境电商交易量却每年都在高速增长中,2014年全国跨境电商交易量达到4万亿,增长率达30.6%,2015年预计达到5.2万亿,2016年预计达到6.5万亿。未来几年跨境电子商务还将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虽然这种贸易方式少量多批的订货方式对于物流的速度和安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总体来讲,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具备的价格优势促进了其自身发展。

1.2完善的交易平台

一般的电子商务平台只能够对出口商品的信息进行展示,贸易多是在线下完成,被称为外贸电子商务信息平台,这主要是由传统外贸数量大、金额多的特点所决定的。而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中,无论是信息的、交易的洽谈,还是货款的支付、纠纷的处理,都可以在交易平台上直接完成,甚至可以实现对货物物流状态的即时追踪和显示。目前,敦煌网、速卖通、天猫国际站等电商平台结合自身优势在不同领域已搭建起相对成熟的交易体系。同时为卖家提供货源资讯、融资贷款、物流、大数据分析等一系列供应链服务,为各类中小卖家进入跨境电商行业降低了成本和风险,同时在其经营过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3跨境的物流业务

由于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自身少量多批的订货方式对于物流的速度和安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传统的物流方式无法满足,只能够通过国际物流的方式来完成,于是各类针对小额跨境物流服务的公司顺势而生,近年来,各类物流专线的开通为电商物流保驾护航,国际物流公司在价格和服务上也适时推出各种优惠政策,为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解决了其对于物流快速、安全、准确投送的需求。敦煌网自2014年出初推出的DHlink物流服务平台,与各大国际物流服务商合作,在各大中心城市建立中转仓库,为平台卖家国际快递,实现线上达成物流订单,线下代收发货的完整物流服务体系,卖家发货难度大大降低。

2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策略

2.1完善物流运输

首先,应该做好第三方跨境物流企业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扶植政策,立足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做好整体的规划设计,尤其是对于一些存在港口、大型物流园或者保税区的地区,应该加大相应的资金投入,对物流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其次,对于第三方跨境物流企业而言,可以在自身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海外并购、委托等方式,积极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探索出一种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第三方跨境物流模式;然后,应该进一步加快海外仓储建设的步伐,在存在密切贸易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仓储,从而对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的物流问题进行解决,实现便利、快捷、安全、低成本的物流服务。

2.2健全信用体系

首先,应该建立起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加大对于商业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对电子商务贸易的保障服务体系进行构建;其次,应该从技术层面,对信用体系进行健全,对贸易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结合信用等级制度,保证交易安全;然后,应该对贸易产品生产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调查,对其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把关,以切实保障卖家的利益。同时,贸易平台方可以与银行进行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服务,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同时,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分析其资信状况,减少信用风险[2]。

2.3改革税收机制

首先,应该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对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进行适当保护,例如,可以在初期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等到其发展成熟后,则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年限,实行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其次,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税收信息化体系进行完善,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然后,应该建立起第三方支付监管平台,鼓励卖家在进行电子商务贸易的过程中,使用电子支付的方式进行税款的缴纳,进而逐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与税制的统一。

3结语

[1]王淙,马青,刘轶.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剖析[J].价值工程,2012,(32):180-181.

本周,中信证券推荐外运发展(600270),看好公司向跨境电商物流集成商方向的发展。

二级市场上,外运发展近期走势独立于大盘,表现出资金介入后波段式震荡上行的走势,随着基本面的向好,后市仍可看高一线。

据悉,针对跨境电商物流的时效性,外运发展利用自己的数据交换平台和线下资源优势,基于海关的双向数据接口,打通跨境电商的物流链条,将转运公司的货品揽到自己的海外仓库里,对接整合航空公司的干线运输,以正规的方式源源不断的将国外产品以货机大宗方式直接运到国内。一旦货品从外运发展海仓发货,外运数据交换平台将实时报送海关数据,以提前报关。通关效率将大大提高,一般控制在7天之内。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发展形态制约因素运作模式

本文强调要不断加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建立一系列市场监管制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搭建电商信用管理体系,整合电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扶持第三方支付业务,探索跨境电商政策创新等多种举措,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再上新台阶。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指不同国家的交易双方,借助电子渠道完成要约邀请、发出要约、达成承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一系列法律行为。具体来说,即通过海淘、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实现产品的展播、买卖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意思一致以电子形式签订合同、买方依约付款、卖方依约发货等一系列商事行为,主要包括交易主体达成买卖合同、跨境电子支付、报关、跨境物流运转等环节。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障碍性因素

(一)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保护仍显不足

(二)跨境物流业发展仍然滞后

(三)支付环境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建议

(一)创建良好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环

1.市场基础的优质性

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保证良好的市场基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订单比较有特点,其一般都是小批量的订单,而且频次比较高,适合我国外贸企业碎片化的经营方式。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往来,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经济的增长,有利于开辟出我国电子商务的海外市场。电子商务需要有较多电商的支持,在管理的过程中,要保证商品供应链的完整性,我国拥有目前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跨境网购国家之一。有了优质的市场基础保证,可以促进电商国际贸易往来,可以使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产品扎根国际市场,有利于提高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

2.跨境电商平台的构建

3.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面临的问题

(2)跨境物流发展滞后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面临这跨境物流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跨境物流的发展具有滞后性,这与跨境电子商务订单的特点有着一定关系,由于很多订单都是小批量的,所以,跨境物流的运送规模也比较小。物流行业对电子商务行业有着较大的影响,其是连接客户与电商的纽带,只有提高跨境物流的发展水平,才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更快的发展。跨境物流如果采用传统集装整箱的方式,则工作效率比较低,而且产生的费用比较高,不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必须降低物流运输的成本,提高物流运输的效率,这样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电商不断增加的发展形势。

(3)跨境电商企业的建设水平比较低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间的竞争愈加激烈,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企业需要做好品牌建设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只是打价格站,没有从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服务质量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入手。在品牌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好市场调查工作,要了解用户的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能过多的依赖政府部门,要做好跨境电商的市场规划工作,企业一定要加强品牌建设,要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还要提高服务的水平,这样可以留住更多的顾客,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才能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稳占一席之地。

2.应对措施

(1)政府层面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只是刚刚起步。在下一步扩大覆盖面的工作中,政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①政府应该做好规划引导的工作,在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我国现状制定一套完善的跨境电商规划计划。②要加大对跨境电商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扶持第三方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的发展,力争让更多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到一站式平台服务。③政府需要细化对跨境电商的监督和管制,制定关于跨境电商的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避免遭受损失,从法律层面上对跨境电商进行监管。

(2)物流方面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好跨境物流的建设与发展,这样才能使我国电商开辟出更多的海外市场。当前跨境物流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点,一是成本过高问题,二是发展水平比较低的问题。笔者针对跨境物流问题提出的建议有:首先,建立跨境物流园区,做好国际货运工作,可以在我国口岸城市中多建立一些这样的园区,政府部门还要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对这些公司进行扶持,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物流运输的成本。国际货运公司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提高物流运输的速度,要提高仓储能力,还可以提高配送的效率。其次,可以建设海外仓储,要做好监督与控制工作,还要做好国际市场的考察工作,提高仓储量,降低经营的成本。最后,可以建设第三方物流,建设跨境的物流企业,通过委托的方式,制定出合理的经营与运输方式。

(3)自身品牌建设在全球化经济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的外贸企业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一号发展品牌战略来实现企业的转型。外贸企业要注意对其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尤其是模仿和同质化的问题一定要摒弃,加大创新力度,保持优质的服务,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使得国际消费者能够主动的购买企业的品牌产品,实施多样化的发展战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出电子商务平台的流量优势,整合企业自身的资源,努力打造出属于企业自身的品牌,从而推动外贸企业的发展。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路径

1.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和商务模式创新

采用各种经营手段,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累财富,然后将所积攒的财富投放到新的商业模式中,实现对商业模式的创新,同时采取能技术来辅助企业进行创新发展,使得企业的竞争实力得以增强。充分的发挥出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积极的引进全方位的人才,并且将其纳入到电子商务工作中,这样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转型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事实表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依据对企业技术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而在地区所举办的大型国际购物博览会也成为了宣传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手段,从而促进了各地以及内外电商企业的对接,进而实现了内需拉动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2.努力提供优质资源和高质量服务

要想使得跨境电子商务能够具有新的增长点,就需要对其进行大量资源的投入,同时要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来实现国内国外电商企业的对接,并且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挖掘大量的人才和各种资源。在进行人才的招收时,需要对人才的质量和人才的类型进行合理的选择,积极选用高级商务人才以及技术型人才。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在开展的进程中国,其也会受到技术以及市场中存在的风险的影响,要想有效的规避这些风险,就需要在技术手段上进行提升,并且要依据信息的支持来实现风险的规避。另外,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进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以及各个机关单位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企业要不断的对自身储备的人才进行培训,同时要对自身的金融体系进行创新和改进,依据市场发展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国家也应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从而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3.切实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政策制度环境

4.采取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跨境电商发展策略

5.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多维度协同

所谓的多维度协同也就是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之间实现紧密的联合,从而共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内的电商企业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对电商行业的发展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科研院所以及各个高校、政府机关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也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除此之外,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进程中,还需要资源协同的支持,针对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投入不同的资源,并且在各行业发展的进程中,也需要对各项活动进行协调推进型,从而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品牌发展及跨境电子商务梦想体验

1.以某电商品牌为例

电子商务代表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改变传统贸易模式,使其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推动了国际贸易的不断创新。以某电商品牌(中江国际豪雅姿品牌)为例,该公司是全国出口额最大200家,进出口额最大500家。品牌的知名度是“用欧美人的食品安全标准造福于中国人的健康,用新颖创新的产品丰富中国人的家居生活。”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流程,如图所示:

2.M2C商业发展模式

3.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1)智能化将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利用智能技术人们能够实现多种跨平台信息的更为有效迅捷的融合,各种信息将会被更加智能化地收集和整理,以便被商业用户所定制。智能化数据分析功能可帮助商业客户从简单的数据处理业务提升到智能的数据库挖掘,为企业提供更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3)细分化和大众化也将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特点,未来电商服务从板块式经营模式向细分市场模式发展,更加符合和贴近当地生活习惯的本地化电商模式将会层出不穷,各个区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将会得到满足。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传统大城市之外的更为广阔的城镇农村地区将成为巨大市场,这样除了常规电商行业,将会针对电商以网络为依托的特点提出各种新的需求,更多的人群将会参与到越来越大众化的电商服务中来。

THE END
1.为什么该行为没有被完全遏制如何理解网络交易平台的法是的,网络带货售卖假货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7059027.html
2.出海正当时—跨境电商常见法律风险分析专业文章威科先行·法律出海正当时—跨境电商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兴的国际贸易模式,它通过国际互联网和数字平台的信息优势,成功将需求端和供给端点对点地联系到一起,极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效率,让很多本不具备国际贸易条件的企业也能将自身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很多企业被跨境电商的蓬勃态势和潜在丰https://law.wkinfo.com.cn/professional-articles/detail/NjAwMDAzMDMzMTQ%3D?searchId=b5d1ceeff87e4c23a7dd0c9ebf289729q%3D
3.电子商务法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积极推进立法进程,经过近三年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人大代表、电商企业及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托,我就草案作以下说明。详细>>http://www.npc.gov.cn/zgrdw/npc/lfzt/rlyw/node_31834.htm
4.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性质及地位法信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性质及地位 期刊名称: 《法制博览》 期刊年份: 2017年 期号: 14 页码: 266 作者: 张启鹏;周悦然;金海洋;王若薇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要: 关键词: 淘宝 电子商务平台 自律管理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http://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668511
5.变革时代的司法前沿电商平台的责任性质与责任边界在线免费阅读《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传统电商平台的性质和定位有所划分,但电商平台的责任性质和责任边界仍需要立足实际进行思辨与探讨。电商平台应该合理有效履行自身的义务,明确其的责任性质与责任边界,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合法进行经营,为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https://fanqienovel.com/reader/7241879542392949763
6.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法律责任二、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和内容 (一)民事义务、行政义务和企业社会责任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和第83条分别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因此安全保障义务既是民事义务,也是行政义务。为平台设定法律上的义务,可以促使平台积极采取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https://theory.southcn.com/node_203ed94b00/57195817ea.shtml
7.元宇宙的若干治理和法律问题北大法律信息网在主体资格方面,《电信条例》第13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6条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了相关要求,元宇宙电商平台应当遵守。尤其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境外投资者仅能在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进行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2.aspx?featureId=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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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立法专家权威解读「电子商务法」重点条文1.法律对押金的退还有规定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退款。 2.在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退款。对于该退款条件的约定,既可能是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时通过与电子商务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内容),也可能是消费者在注册后,又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达成的新约定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2688300561203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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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会计视野法规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注册会计师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电子商务进行考虑,旨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而非对电子商务系统或活动本身提出鉴证结论或咨询意见。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电子商务的考虑仅限于其与财务报表编制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的部分,服务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其目的是确定所需实施的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https://law.esnai.com/mview/33880
14.互联网金融方向范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前景1.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服务必将多样化。 从目前的发展看,跨境电子商务将实现“七个平台”功能:一是产品展示、宣传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展示产品的特性和功能,宣传企业;二是交易支付平台。通过第三方中介支付、担保支付等方式,确保跨境交易的安全、有序,减轻中外双方企业(个人)的信用成本;三是外汇金融衍生品销售https://www.puchedu.cn/ziyuan/8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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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直播电商合规指引来了!要求明确区分主播收入来源及性质并依法纳税直播电商从业者通过自建网站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应承担直播营销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商家】★★★ 商家应依法取得相应经营主体资质及行政许可,依法履行公示经营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第十二条。]、商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发布合法商品或服务信息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809369754&efid=mctm1YY09gPBUug4VmL7rQ
17.法律案例网络直播服务合同法律性质界定及违约责任认定网经社【法律案例】网络直播服务合同法律性质界定及违约责任认定 (网经社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直播电商业务以其形象直观、受众明确及主播个人魅力等优势为商家和用户提供了商品展示推销的新路径。审判实践中,因履行直播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对于该类合同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如何判断合同义务是否已经完全http://www.ec100.cn/detail--6641448.html
18.艾迪西: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激烈竞争。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 对与其相关的快递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 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满足电子商务发 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 17 快递服务。因此,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41900007620_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