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并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科研助理岗
(二)岗位职责:
2.参与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以及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
3.负责中心公文管理工作,以及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函件等公文的起草和运转工作;
4.负责港澳研究中心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及公众号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等。
5.完成学院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身体健康;
6.性格开朗,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够承担出差任务;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能力要求
2.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较扎实的研究性论文写作功底,受过良好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训练;
4.能够熟练使用各类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处理文字、图表、数据统计)和常用办公设备;
5.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踏实细心,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和书写能力,具备相当于英语六级以上的英语能力水平;
8.具有港澳地区学习、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及类似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简历筛选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从而确定参加初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2.初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港澳研究中心)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
(四)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二)工作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