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噪声污染管理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二、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场所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凡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律停止营业。
三、中心城区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传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采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中心城区露天娱乐、集会和庆典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群体性活动,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或采取其他方式发出高噪声。
四、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或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环境噪声。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关键词】建筑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危害
1.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产生和特性
1.2城市规划与道路噪声的防治措施
1.2.1城市规划
城市的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人口规模等将直接影响到交通需求和城市路网建设等。因此城市规划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其它防治措施的开展。城市规划将整个可以将整个城市化作不同的区域,如商业中心、居民区、工业区、大学城。使城市的区与区之间保持协调的交通流量,车流量减小,从而减少交通噪声的危害。
1.2.2合理设计和改造车辆
按照低噪声标准进行车辆设计改造是有效的减少噪声的途径之一。采用高效率排气消音器和发动机隔音膜和采用自动变速器等适当措施可控制噪声。研制开发超低噪声的新型环保车辆也是我们的目标。比如说日本生产的小轿车12t以上的载重汽车加速行驶的噪声级,从1971年到1986年已分别下降了6dB和9dB。而我们要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车辆改装经验,经过对发动机、汽车排气、机械撞击和摩擦噪声等技术的升级,以及对于城市公交汽车采用液化气动力系统改造和动力系统隔声改装被证明是有效的。
1.2.3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2建筑噪声污染及防止措施
2.1建筑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
2.2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可采取如下措施
2.2.1主管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工程申报的审批力度
针对城市建设实际情况,要着重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切实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制度化。在城市建设中,施工单位一定要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实事求是地说明工程建设的阶段性情况,使环保部门了解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人口居住情况、工程规模、工程期限和容易产生噪声的工程设备的安置地点,从而预测施工噪声可能对居民造成的影响。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要进行严格的审批。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具有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张贴施工告示,以求得居民的谅解。
2.2.2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环保部门应该成立检查小分队,由一名副大队长全权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尤其需要着重检查人口密集地区的施工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快处理速度,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并且随着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建筑施工扰民的投诉不曾间断。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件,也是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多查找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2.2.3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3社会生活噪声
参考文献:
[1]郭卫东,吕科,梁青槐.城市交通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J].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03(02).
[2]岳秀萍.城市噪声污染与控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05).
关键词:忠县;环境保护;重点
建设宜居忠县,逐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忠县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宜居忠县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就是要实现“蓝天、碧水、宁静”目标,要实现此目标,必须从污染源头控制抓起,强力推进施工扬尘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施工娱乐噪声防治三大重点工作,将忠县建设成宜居城市,实现忠县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1宜居忠县建设,环保要以抓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控为重点
1.1忠县城区空气质量现状和空气污染投诉分析
1.1.1忠县城区空气质量现状分析忠县城区设置三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对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降尘等指标进行长期跟踪监测,撑握了大量有效监测数据。
忠县环境监测站2010年监测统计结果分析:忠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空气污染指数(API)为优(一级)的天数为30天,良(二级)的天数为304天,轻污染(三级)的天数为31天,分别占全年的8.22%、83.29%和8.49%;全年优良天数334天,占全年的91.51%。
图12010年忠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由图2可见,忠州镇城区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尤其是降尘这种粒径较大的颗粒物。降尘的污染贡献率已超过整个污染负荷的一半;其次,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负荷达21%,成为对人体健康产生最大影响的污染物。在城区三个空气质量监测点,都受到颗粒物质的污染。
图22010年忠县忠州镇空气污染负荷图
1.2防控措施
1.2.2对城区施工工地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县政府可委托中介监理,由监理公司专业监理施工工地环保落实情况,发现违规行为,立即报告环保部门,采取对施工项目经理限期约谈、扣发保证金、罚款等形式进行处罚。
1.2.3《城区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制执行
1.2.4将施工扬尘控制作为“文明工地”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2宜居忠县建设,环保要以抓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为重点
2.1忠县地表水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达标情况分析
2.1.1县地表水质量状况分析2010年忠县环境监测站对全县水环境质量进行全面监测,重点对长江苏家断面和长江一级支流(黄金河、汝溪河、东溪河、玉溪河)等县内主要地表水域进行例行监测、水质预警监测、蓄水期间水质加密监测,获取了大量有效的监测数据。
按照综合评价法分析,忠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质以上,见图3。
图32010年地表水水质类别状况统计
由于三峡水库蓄水,忠县境内部分河段已类似于一个湖泊,对照湖泊(水库)营养状态分级标准,2010年忠县湖库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结果见表1。
由表1可知,忠县境内黄金河、汝溪河、东溪河等回水区水质较好,但已临近富营养化的边缘;玉溪河老大桥所在河段水质不容乐观,枯水期已达富营养水平,4条一级支流全年总体保持中营养水平。
表12010年忠县湖库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结果表
2.1.2县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达标分析2010年,忠县环境监测站对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分析,可以得出表2结果。
表22010年忠县饮用水水质类别评价结果表
图42010年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状况
图5忠县乡镇饮用水源地构成情况
按水源地性质统计,全县除忠州镇外的27个乡镇中,饮用水源地为河流(含长江)的有9个乡镇,为泉水的有8个乡镇,湖库、堰塘的有10个乡镇,水源地类型不同,其水质差异非常明显,以河流(含长江)和泉水作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明显优于以湖库、堰塘作饮用水源的水质。忠县乡镇饮用水源地构成情况见图5。
2.2施控措施
忠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保持在地表Ⅲ类水质以上,一级支流全年总体达中营养水平,但由于三峡水库畜水后,忠县境内的4条一级支流水质已临富营养化的边缘,玉溪河在枯水期已达到富营水质,应当引起重视。
宣居忠县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全县以水库等相对封闭水体为饮用水源的乡镇共有10个,其中有5个乡镇饮用水水源超标,金声、新立、拔山、野鹤等4个乡镇水源水质为Ⅴ类、磨子乡磨子水库水质为Ⅳ类。
通过采用单因子,富营养指数等技术方法,对超标水源分析得出:金声未乡木昌沟水库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上升,由水库为Ⅴ水质,污染加重;磨子乡水库总氮浓度上升,由Ⅳ类水质变Ⅴ类水质,污染加重;拔山与风水库和新立青龙水库总氮超标严重,野鹤任家沟水质总磷超标严重,污染呈加重趋势。针对五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超标情况,并从污染指标类型分析,主要原因是农村面源污染造成,提出如下防控措施建议:
2.2.1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业污染控制,必须从农业生态系统本身出发,把预防污染的综合环境保护持续应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采取综合措施,合理科学引导农户发展生态农业,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2.2.2对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库周农户优先实施各种政策对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库周农户,优先实施退耕还林、优先实施“生态富民家园”沼气工程等政策引导型综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2.3加大投入,上工程措施对5个饮用水源不达标的乡镇,采取县政府补助一点、乡镇自筹一点、水务部门上级争取一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水库周边养殖场、农户进行搬迁,修建环山排污堰等工程措施,防治饮用水污染。
3宜居忠县建设,环保要以抓施工娱乐噪声防控为重点
3.1忠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忠县忠州镇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为功能区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2010年度,经忠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忠县忠州镇城区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噪声总体较好,均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但忠州镇各类噪声监测值均较2009年略有上升,声环境质量有下降趋势。如:城区Ⅱ类功能区昼间较2009年上升了0.6分贝,夜间为43.3分贝,较2009年上升了3.8分贝;4类区昼间为66.0分贝,较2009年上升了1.6分贝,夜间为54.9分贝,较2009年上升1.4分贝。经对城区各类噪声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影响居民生活的声源构成中,主要以施工噪声、社会娱乐噪声污染为主,其影响值占85%;其次为交通噪声污染。
3.2施控措施
针对忠县忠州镇城区声环境污染源构成情况,为控制声环境下降趋势而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3.2.1严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对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实行“四不批”制度
3.2.3城区机动车禁鸣交巡警加大违章查处力度,并对机动车高音喇叭进行强行拆除,城市建成区内增设禁鸣路段,培养机动车驾驶员养成自觉禁鸣的好习惯。
作者简介:龚明炳(1971-),男,重庆忠县人,重庆市忠县环境监测站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发展中的叶飞农业机械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九台市叶飞农业机械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九台市沿河村四社,由社长汪叶宏组织成立,主要利用水稻收割机为农民提供收割服务,合作社成立3年来,成员不断壮大,发展至今已拥有会员15户,60余人,年收入30余万元,已成为规模较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
[关键词]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生态型小城镇
近年来,营口市的小城镇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对环境发展规划薄弱、监管不力、投入不足,导致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城镇的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处理率低,污染城镇周围水系;生活垃圾处理仅限于简单堆存或填埋,污染地下水,危害农作物;乡镇企业普遍缺少环保设施,三废处理率低,环境危害严重;城镇建设规划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教育区等相互混杂,发展空间受限;道路、工业区、闹市区附近噪声污染日益严重。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前提的。针对现阶段营口市小城镇的环境问题,应该采取建设生态型小城镇的战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生态型小城镇就是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的理论来规划、设计和建设小城镇,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问题。
目前,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建设生态型小城镇。
一、完善生态支持机制
1.生态规划机制。把小城镇的环境规划提升到生态发展规划的层次,贯彻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使生态发展规划与小城镇的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相符合,与县域和市域经济发展环境相适应,与“五点一线”的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相衔接,确实成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措施。
2.生态决策机制。积极支持环保部门参与小城镇的开发、生产力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等全局性工作。凡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前,必须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
3.财政保障机制。小城镇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用于生态综合整治的年度预算。市县两级要对纳入小城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生态保护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信贷。
4.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小城镇领导班子生态保护工作实绩的考核,将执行和完成生态保护工作的情况列为评价党委、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5.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积极让群众参与重大生态项目决策,逐步建立起全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小户养殖、海洋捕捞、蔬菜瓜果、畜禽养殖、花卉苗木等生态农业,培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三节”农业,即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种稻技术,把水田大排大灌的耕作方式转变为干干湿湿、间歇灌溉的耕作方式;发展节肥农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给农作物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进行“配方用餐”;发展节地农业,推广间复种技术,使土地、光热能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2.逐步发展生态工业。针对营口小城镇企业多集中在污染较重行业的状况,积极通过舆论宣传、政策调控、法律监督等手段,引导企业进行“无烟生产、无尘生产、无弃生产、无费生产、无害生产”改造。本着“资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综合利用率高、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建立起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工业体系。
3.积极培育生态服务业。紧紧抓住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资源、区位等优势,积极培育生态服务业。各小城镇要针对自身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定位,积极构建现代商贸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技术保障体系,着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饭店、现代物流、环保服务业等绿色服务业。
4.狠抓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建设整洁小城镇。固体废弃物污染是营口市小城镇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污染。目前,营口市小城镇的大多数工业废弃物,经过回收后可再生物质,余下的可采用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控制目前尚无较好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可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可采取焚烧和堆肥法处理。
二是建设水绿小城镇。水污染治理是小城镇环保的重难点问题。目前,应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在镇区建设投资少、消耗低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工业企业采取点源治理与达标排放的方法处理污水;有条件的村可采用“埋地式无动力”等小型净化与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这种处理方式是目前营口各小城镇应该重点发展的处理方式。
三是建设清新小城镇。目前小城镇民用燃料结构和乡镇工业能源体系中,煤仍占主导地位,对大气环境质量威胁严重。现阶段,控制大气污染的基本对策是:利用多种气源,发展煤气化;实行集中供热,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消烟除尘,创建烟尘控制区。营口各小城镇都有丰富的秸秆资源,应该大力兴建秸秆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大石桥青花峪村秸秆气化站,投资145万元,沼气的生产成本为0.0087元/立方米,仅炊事燃气每年就可节省20多万元。所剩沼气渣可用于农作物基肥和鱼塘饵料,沼气液可用于追肥、喂猪、浸种等。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朝向道路来车方向,妨碍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
(二)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第六条在商业区及其周边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1000cd/m2;在其他地区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400cd/m2;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具备按照日照强度变化调节显示亮度的功能。
第七条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当与周围道路、建筑、景观的风格相协调,不得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
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或转播新闻、电影、电视节目等,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督执法有机结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加强对城区范围内宾馆、饭店、餐厅、食堂、食品加工场所等餐饮场所和行业(以下统称餐饮业)的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餐饮业规范经营机制,控制餐饮业环境污染。重点整治餐饮业中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提高我市餐饮业污染治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工作安排
(一)重点整治阶段(20**年11月—2008年4月)。
对新建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对具备环评手续并按要求完成建设的,实施规范管理;对没有环评手续属违法建设的,根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营业。
(二)普查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08年6月)。
加强对现有餐饮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责令所有餐饮业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禁止原煤散烧,加大对违法排放污水、油烟和存在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提出今后工作计划,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治理措施
(一)加大对现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已在居民住宅楼底层营业并排放污水、油烟和存在噪声污染的餐饮业,以及在邻近居民区临街的商住楼底层商铺营业的餐饮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整改:
1.具备油烟净化设施、排烟通道,污水排放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正常运行;
2.经营场所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安全使用管道燃气、液化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
4.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规划布局和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严格规范餐饮业露天烧烤经营。
餐饮业从事露天烧烤应在规定的地点或者区域内,并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取缔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四个中心城区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将露天烧烤引导至室内进行,并采取防治油烟污染的措施。
(三)完善现有餐饮业环保手续。
对符合环保要求,已取得规划、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有关手续的,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对在审批过程中涉及到重大环境权益的餐饮业项目,应通过公告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项目所在地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严格新建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1.对餐饮业进行合理规划,在确定的经营区域内实施集中布局,严禁未经批准将居民楼改造后从事餐饮业。
2.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营业。
六、工作分工
(三)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环保部门进一步落实餐饮业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要求。
(四)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把卫生许可关,督促餐饮业从业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五)市政市容部门负责加强对餐厨垃圾的处置监管,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置,要求密闭、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规范餐饮业在中心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
(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七、具体要求
1存在的问题
1.1病人密度高、流量大
上海的市级综合性医院,在高峰期候诊室和输液室往往人满为患。因为人员密集,人均空间相对较小,空气流通不好,且人员流动频繁,所以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当前,各大医院老年病人数量急剧增长,慢性病患者增多,加上传染性疾病、公共灾难、集体中毒、群体创伤等一些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导致就诊者增多。一些人因为看病心切,选择急诊科进行就医,造成急诊科拥挤,这已成为制约急诊医学发展的一个国际性难题,已引起各国医学界及行政管理部门重视\[6\]。
1.2空气流通
候诊室往往是设有空调的密闭房间,通风状况和空气循环较差,缺乏足够的新风量。既往对医院候诊室的环境卫生进行监测的数据显示,医院空气中的细菌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噪声超标是医院候诊室的共同特点\[7\]。资料显示,南京21家候诊室内噪声的合格率仅为78.80%\[8\]。上海市黄浦区对综合性医院候诊室、输液室开展的卫生学调查显示,噪声的合格率为0.00%,二氧化碳的合格率为24.07%,其次还有甲醛和可吸入颗粒物\[9\]。虹口区医院候诊区“可吸入尘”过高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10\]。
1.3医院空气中细菌种类多、密度高
病人、医护人员都携带细菌、病毒,从而可能成为传播者。侯诊室汇集免疫力低、易感染人群,由于人流量大,导致各种病原体的积聚,易造成病人之间、病人和健康人之间的交叉感染。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医务人员的致病菌带菌率可达70.00%以上,是医院内交叉感染的重要传染源\[11\]。而病人的致病菌带菌率,则更高。
1.4候诊室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
2改善医院候诊室环境卫生的建议[12-13]
2.1合理布局
医院建筑物建设时要把好建筑设计卫生审核关,建筑物结构、形状与布局要保证有良好的自然通风,要考虑建筑设计有利于人员疏散,空气流动,有条件的医院可扩大就诊区域以降低候诊区人员密度。同时要加强医院集中空调的设计和使用管理,针对当前日益增加的日均就诊病人数量,要考虑足够的新风量。要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定期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并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空气净化消毒处置能力。要加强通风和吸尘设施,实现空气单向流动。医院在装修时选择不易附着可吸人颗粒的材料装修地坪,尽量不铺设地毯,不用挂毯装饰墙面。为降低空气中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含量,城市规划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结合城镇规划,全面考虑工业的合理布局。
2.2改进候诊室设施
为控制和消除噪声污染,医院应增加候诊室面积,降低侯诊病人的相对集中程度。在风道、排气管口等部位安装各种消声器,以降低噪声传播;候诊室内采用吸声和隔声专用材料装饰墙壁、房顶,或在室内悬挂吸声体,吸收辐射和反射声,以降低室内环境噪声强度。候诊室应使用通风情况良好的房间,并安装空气净化设备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加强医院绿化建设,增加医院周边绿化面积,包括种树、栽花、植草,建立绿化带。地面实行湿式清扫,垃圾废弃物日产日清并分类按有关消毒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间随时清扫、消毒、保洁。
2.3严格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做到经常性监测与及时改进相结合。卫生部于1996年颁布的《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1―1996),是候诊室中有害物质的法定最高限值。它是防止空气污染、保护患者身心健康、评价医院候诊室微环境污染程度、制订环境防护措施的法定依据。医院候诊室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扫保洁制度、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奖惩制度和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等。改善通风设备,减少因室外污染造成的室内污染。同时将加强空气消毒、减少交叉污染作为医院门诊候诊室的制度加以执行。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门诊候诊室的管理.从技术上给予帮助,使医院门诊候诊环境得到合理改善。
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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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局,扎实做好项目服务,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执法监督,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充分发挥环评在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类建设项目,要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对重大项目,要加大与环保部、省环保局的协调联络,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前移环评审批介入位置,对建设项目选择、选址、建设等环节,全方位地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使项目建设和企业环境管理少走弯路。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促进审批、验收、监管的内部衔接和过程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纠正擅自变更环评批复、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或不完全落实等违法行为,对近年来一批建设项目“三同时”集中开展清理验收,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
规范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建立环评机构诚信档案,强化环评文件审查,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二)科学谋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强化减排目标管理。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结果向社会通报。科学制定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计划,并分解落实责任。在市节能减排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减排分解调度、检查核查、评估考核等制度,确保减排工作按时序促进。
进一步发挥骨干减排工程的作用,提高持续减排能力。督促加快蔡田铺一期续建、望塘二期、十五里河等污水处理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龚响堂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建成联合发电公司2台350MW发电机组脱硫项目。实施清洁生产,争取佳通等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以“以新代老”“以大代小”方式,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着眼于基本不让一滴污水进入巢湖,深入抓好水环境治理。
评估《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期目标任务,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进度实施。加强巢湖蓝藻监测预警,建立蓝藻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巢湖蓝藻大面积发生。
建立城市河道“河长”制度,开展全市重点河流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水质监测和排污监管,推动二十埠河、十五里河、板桥河等重点河道全面截污,力争水质有所好转。继续在杏花、黑池坝、花冲等公园试点应用水生态修复技术。适时实施河道生态补水。积极推进王小郢、朱砖井等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争取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
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成果。推进董铺水库科学岛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进程,控制水源水库网箱养殖规模,确保群众饮用水源安全。划定三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建立防护措施。
(四)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联合建设、市容部门出台措施改进建筑施工、市容保洁作业方式,控制扬尘污染。划定禁燃区,逐步取缔二环以内和金寨路高架沿线燃煤锅炉。研究出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开展汽车尾气路(抽)检工作,对超标排放的汽车尾气进行整治。
继续做好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管。做好Ⅳ、Ⅴ类放射性同位素和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辐射安全事故。全面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开展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调查登记,加强医疗机构废水监管。
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推进长丰县生态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大圩、三河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新创15个省市级生态村。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在三县各选择1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综合治理试点。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着力构建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实行企业环保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对手续齐备、稳定排放的企业要给予资金、技术支持;对设施运转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要及时预警,积极防范违法排污行为发生。
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与供水、供电、工商、建设和法院等部门联系,逐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环境执法考评办法,强化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逐步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督促重点企业修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和环境安全制度,加强信息收集与沟通,及时排查处理环境安全隐患,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执行《市排污收费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征缴、稽查力度,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2011年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整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将交通噪声禁鸣区扩大到二环。开展城区小锅炉房专项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突出环境违法企业。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环保问题。学习贯彻《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着力控制油烟噪声污染,重点治理联片污染区和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努力协调解决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问题。
完善环境接听、转办、查处、反馈、办结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局领导接待日和包案制度,加大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调处力度,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
(七)做好环境宣教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强大合力。
深入落实外宣“一岗双责”举措,在《中国环境报》《日报》《晚报》及电视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组织专栏专版专题宣传,制作环保电视片,编印环保宣传手册。
举办“中国()首届环保展”、“全市可持续发展论坛”。组织开展“六五”重大环保专题宣传。继续创建绿色学校,完成一批绿色学校评审,推荐一批创建先进单位。积极开展各类环保活动,支持民间环保社团、环保志愿者发挥作用。
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公开环境质量、环评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及时披露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排污情况等企业环境行为,严格企业融资、评先评优方面的环保审查。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提高保障水平。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有利机遇,进一步创新方式,做好项目储备和报批工作,积极争取巢湖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方面项目。配合落实国家重大科技水专项。
完成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加强国内外先进水环境治理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应用。开展南淝河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实施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争取市环境监察支队、肥西县环境监察大队分别通过环境监察一级标准化和三级标准化验收。空气监测自动子站、巢湖入湖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
建成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噪声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规范管理和稳定运行,确保在线监测设备发挥作用。
(九)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增强履行职责能力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制约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加大服务后评价、递送名片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塑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环保卫士新形象。加大电子政务推广力度,优化内部流程,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执行。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处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及实施
制定了XX年局系统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并指导局系统各部门、单位制定责任制目标分解方案,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保证了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并于半年对局属单位、各区、县(市)环保局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进行了通报。
二、立法协调工作
协助市人大开展了《哈尔滨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报了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条例》已经于5月16日公布并实施。起草并提报了《哈尔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草拟稿,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立法调研。该《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哈尔滨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年内可公布。
加强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转来的25件立法项目提出了15条修改意见。
针对基层提出的法律问题,分别向省局、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提报请示,并及时向区局和基层单位转发,对基层单位在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给予指导。
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1、年初制发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对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其在指导和规范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2、为了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了责任机制,与监察室等部门联合起草并实施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预防和查处环境执法人员违法执法、作为不当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结合“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制定了《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转办规定》,
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1、加大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以水资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对全市建设项目和呼兰、双城等重点区、县(市)所属开发区进区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组织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
2、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3、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
4、积极协调市、区法院,推进强制执行工作进展
为了给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们积极与市法院、道理区及新成立的松北区法院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今年向法院共申请强制执行立案22件,其中已执行到位7件,执行金额7.5万元;以往立案的案件执行到位5件,执行金额4.2万元。
五、行政复议和执法投诉的应诉工作
六、环境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了对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宣贯工作。邀请市人大法工室对《条例》进行了讲解和现场答疑。
认真做好环境法律咨询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年共受理来自社会各界和基层环保部门的各类环境法律咨询300余件次,每一件都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回复,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基层单位解决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七、做好政研和调研综合工作,为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服务
1、完成了XX年市委、市政府、局重点调研课题的申报及分解落实工作。
2、完成了XX年度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筛选整理并开展了调研报告评选工作,共评出优秀调研报告37篇。
3、完成进行了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推荐工作,共向省局推荐14篇,并对5篇调研报告修改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
4、参与了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法制调研工作,完成了王世华市长布置的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6项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工作。
5、完成了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在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建议》调研报告,并与农垦总局环保局就环境管理问题进行了协调和对话。
八、创新性工作
1、针对集中式培训的内容针对性不强的实际,今年采取了按需施训方式,上门开展培训。培训采取典型案例讲解、执法人员疑难问题问答的互动方式,增强了培训的效果,对提高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大帮助,受到基层环保部门的欢迎和好评。
2、针对执法薄弱区域重点督察
引汉济渭工程作为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在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占地面积广、工程建设期较长、搬迁移民多及扰动较大等因素,难免会在工程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造成影响的范围和原因
2.影响内容分类
二、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任务
引汉济渭工程环评文件于2013年12月获得环保部批复,根据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区及移民安置区“三废”按照设计要求处理后达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修建黄金峡鱼道、鱼类增殖站、修建生态下泄水设施,修建三河口捕捞过坝设施、分层取水设施、生态下泄水设施及人工鱼巢等;对受影响的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对施工迹地、弃渣场等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最大限度减免施工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为6814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静态投资45000万元,水土保持投资23140万元。
三、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1.分析症结,把握关键,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1)建立长效机制,树立常态管理意识工程建设期较长是引汉济渭工程又一个特点。按照工程规划,工程现状水平年为2007年,近期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多年平均年调水量10亿m3,远期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多年平均年调水量15亿m3。从2015年算起,到全面竣工仍有15年,如何长期抓好施工期间生态保护工作,是一个需要破解的问题。因此,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及目标,树立长期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常态化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效果保持高水准、形成新常态在管理中非常重要。
2.多措并举,加强管理,切实推进工程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前迈进
①制定《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制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切实落实环保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②制定《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基金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激励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以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转变作风,有效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部门间相互协同和各层次管理责任的落实。
③编制《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工程建设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④管理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监督检查机制。由移民环保部牵头组织,每月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于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水土流失事件的单位,建立环境保护档案,严格限定今后参与引汉济渭工程建设,以此促进施工单位切实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⑤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标段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各施工单位按照各标段的特点,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认真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经过审核、评审后,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的管控依据。(2)做好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的落实规划
①明确管理目标。一是维护工程所在江段现有水域功能,保护施工期黄金峡库区、三河口库区、输水沿线水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水质。二是工程涉及河段水质目标为Ⅱ类水,或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河段,现状水质为Ⅱ类水的,施工期间废污水应禁排;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河段,现状水质未达到Ⅱ类水的,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8-1996)一级标准。三是在施工期间,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施工场地作业噪声,并将施工生活区和交通干线公路旁的噪声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范围内。四是控制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植被破坏活动。五是做好施工区迹地恢复和临时用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