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收藏必备)

我国承认的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只有十所,其中只有三所在高校中:分别为: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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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自2003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至今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10个专业92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中心在现场勘验、法医病理学检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检验、理化分析检验和痕迹检验鉴定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备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现场取证和研判能力、检验鉴定各类疑难物证的能力和为其他鉴定机构复核疑难案件的能力。

2007年6月以来,中心已有65类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系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第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中心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医物证学现场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并在2010年2月获科技部批准建立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作为中南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专业最齐全的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利用技术手段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影响重大的一系列部、省督办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8年8月,中心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成为全国首家国家认可的省级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区政府确定的国内唯一一家承担香港居民内陆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亲权鉴定的机构。

法鉴定中心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首创了覆盖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6万余件,每年各类咨询1.5万人次,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市、区,承办大量反复缠诉、上访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年4月,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6万余例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检案总量大于5000例,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管理,对于妥善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司法部高度重视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着力提高医疗损害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一是严格准入登记。2020年5月,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对医疗损害鉴定事项的执业类别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jyta/202412/t20241209_510883.html
2.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分别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司法部、公安部,1960年因故撤销。198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正式复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7年10月14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司法鉴定科https://www.ssfjd.com/AFS/Default.aspx
3.天津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2000年经天津市司法局核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本中心接受公检法、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及单位委托对外进行交通和工伤事故伤残程度、人体血清、分泌物、组织鉴定等法医学鉴定。自开展工作以来,社会的认知程度较高,除本市外,影响还波及东北三省、河北、山东等https://www.tmu.edu.cn/sfjd/
4.法医鉴定机构一般在哪我国大大小小的行政部门有很多,其中法医鉴定的机构是可以维护我国因为工伤或者因为被他人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的维护受害者相关法律权益的鉴定机构,那么关于法医的鉴定机构,一般是应该在哪个地方进行设立的呢?接下来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https://www.66law.cn/laws/409745.aspx
5.北京法院的法医技术鉴定机构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北京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法医鉴定的案件逐年增多,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审判任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于1984年初着手筹备建立法医鉴定机构。1986年9月1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医技术室正式成立仪式,同时宣布受理法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 自法医技术室建立以来,陆续开展了人体损伤性质及程度、伤与病的关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12/id/280654.shtml
6.国家鉴定机构有哪些我国10家机构分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https://zhuanlan.zhihu.com/p/591180408
7.沧州市法医鉴定中心沧州市法医鉴定中心于2001年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医鉴定机构。目前,本中心拥有22名高级职称的法医鉴定专家队伍、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鉴定设备,依法受理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能及时准确地的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 序号项目时间结果证书 1 骨龄鉴定 2014https://www.lawtime.cn/sifajianding/jg_27244/
8.法医物证鉴定江西建筑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是同时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获得CNAS认可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受理隐私亲子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建筑司法鉴定、资产评估鉴定、文书物证鉴定等司法鉴定业务。http://www.szsfjd.com/wuzheng.html
9.石家庄有多少家法医鉴定中心能够办理临床鉴定河北省法医鉴定机构在2010年设立,专业提供全方位的司法鉴定服务,包括比较分析法、尸体检验、受害者尊严保护、司法技术检测等。他们专业的技术队伍、丰富的法律案件审理经验,杰出的司法医学研究成果,让他们能够提供较为系统化的司法鉴定服务。 石家庄可以做法医鉴定的医院主要是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该医院拥有完善的鉴定应用实验https://www.hjynet.com/DNAnews/sifadna/289405.html
10.南昌亲子鉴定南昌法医临床鉴定南昌司法鉴定机构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是江西省第一家独立于公检法、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鉴定机构。?成立以来我们坚持 “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质量方针,秉承“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共受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万余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http://www.ncsfjdzx.com/
11.10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http://www.ahyllaw.com/show.php?i_id=806
12.广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李波律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报经司法部备案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I)》(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和《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II)》(司法会计鉴定、建筑类司法鉴定、价格类司法鉴定等)予以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83350.html
13.企业顾问网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鉴定机构→ 安徽 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法定代表:宋建国 负责人:李永宏 联系电话:0553-3932243 传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宁路2号 邮编:241001 电子邮箱: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http://zqwgw.com/LawFirm3.aspx?province=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