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标准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法医学

本文件提供了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法医学检验和鉴定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包括检验时机、检验方法、因果关系类型以及因果关系分析与判定基本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法医学鉴定中各种因素所致人身损害及自身疾病或者既往损伤与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的判定。其他各种外因(如环境损害等)引起的人身损害后果与既往疾病并存时的因果关系判定,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F/T01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人身损害personalinjury

侵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人身或健康伤害的不良后果。

3.2参与程度degreeofparticipation

人身损害(3.1)在现存后果中原因力大小的范围或者幅度。

4、总则

4.2当人身损害与既往伤、病共存时,宜运用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全面审查病历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法医学检验,全面分析并综合评定人身损害在现存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

5、检验时机

5.1伤病关系判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依据的,宜在损伤后早期进行检验和评定。

5.2伤病关系判定以损伤后果为依据的,宜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效果稳定后检验。

6、检验方法

6.1了解案情

包括了解案发经过、受伤过程和现场情况等。尽可能详细了解损伤和疾病等信息。

6.2审阅资料

宜全面收集反映损害后临床诊治过程的病历资料(包括医学影像诊断资料和实验室检验资料),全面了解损害后出现的临床表现和治疗转归信息。

6.3收集既往病历

宜了解并收集伤者既往病历资料,如:有无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和骨关节病等。

6.4一般检查

6.5辅助检查

针对损害后病历资料反映的损伤与病症,宜有针对性地选择进行实验室检验和辅助性检查。

6.6诊断

根据案情、病历资料、辅助检查和法医检验结果,必要时宜咨询临床医学专家,对原发性损伤、继发性改变和后遗症作出诊断。

7、因果关系类型

人身损害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类型按照损害在疾病中的原因力大小,分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和没有作用六种类型。具体如下:

(a)完全作用(完全原因):外界各种损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健康的组织和器官,致组织和器官解剖学结构的连续性、完整性破坏,和/或出现功能障碍,现存的后果/疾病完全由损害因素造成;

(b)主要作用(主要原因):外界各种损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基本健康的组织和器官,致组织和器官解剖学结构的连续性、完整性破坏,和/或出现功能障碍,现存的后果/疾病主要由损害因素造成;

(c)同等作用(同等原因);即有损害,又有疾病。损害与疾病因素两者独立存在均不能造成日前的后果,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损害与疾病共同作用致成现存后果,且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

(d)次要作用(次要原因):既有损害,又有疾病。疾病在前,是主要原因;损害在后,为次要原因。即损害在原有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使已存在疾病的病情加重;

(e)轻微作用(轻微原因):既有损害,又有疾病。疾病在前,是主要原因;损害在后,为轻微原因。即损害在原有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使已存在疾病的病情显现;

f)没有作用(没有因果关系):外界各种损害因素作用于人体患病组织和器官,没有造成组织和器官解剖学结构连续性、完整性破坏及功能障碍,不良后果完全系自身疾病所造成,与损害因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8、因果关系分析与判定的基本方法

8.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因果关系包括:

(b)若损伤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同等因果关系,为同等作用(同等原因),则参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降低等级评定损伤程度;

(c)若损伤与损害后果之间为次要作用或轻微作用,则只说明因果关系,不评定损伤程度;

(d)若损伤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为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评定损伤程度;

(e)在损伤程度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判定,不宜评定参与程度。

8.2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中的因果关系包括:

(b)若损伤与残疾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只说明因果关系,不评定致残等级。

8.3其他人身损害鉴定中的因果关系在医疗损害鉴定中,首先判定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判定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宜说明因果关经类,以要时据附录A判定医过错与损工后果的参与程度。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一条为规范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法医学各专业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app/zwgk/tzggApp/202105/t20210517_395827.html
2.关于印发《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等五个规范性为加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确保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省厅制订了《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和使用办法(试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65178
3.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7篇(全文)第一条 为了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规范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司法鉴定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nllzgzar.html
4.司法鉴定程序汇总十篇冠心病或者肺梗死猝死的根据不足”而与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相互矛盾;2004年3月司法部组织专家拟参与该案件的鉴定;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五位专家对黄静进行第五次尸检,得出的鉴定结论是:静生前心脏存在某种程度的潜在性病理性改变,姜俊武以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是引起被鉴定人黄静死亡的关键https://zxdt.xueshu.com.cn/haowen/18196.html
5.“司法鉴定规范指南”之法医临床鉴定(2)被鉴定人的全部涉案医学像学检查资料; (3)详实的案情介绍,以及支持案情介绍的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 (4)本标准仅适用于他人或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因致伤,所以应提供被鉴定人是否系被他人或外界因素致伤的确凿证据材料; (5)既往鉴定结论等其他必要材料。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786410
6.教案一、侦查学的概念 侦查学是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研究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有效的策略方法、侦查技术和侦查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门学科。 侦查学是刑事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二、侦查学的学科发展 https://jp.ecupl.edu.cn/zcx/6683/list.psp
7.司法鉴定执业指引(二)2.1.4法医病理鉴定项目应当配备专职鉴定人3名以上。 2.1.5法医病理鉴定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尸体解剖器械、组织病理诊断设备,鼓励配备组织切片制作系统、影像学检查设备等仪器装备。法医病理鉴定专业的仪器设备配置见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表1.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723/17/194320_396559628.shtml
8.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2、所有的影像学片(请平整保存,不要卷曲哦); 3、身份证复印件; 4、被鉴定人须来本鉴定中心接受法医临床检查(如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可申请出诊)。 五、鉴定完成时限 1、一般鉴定案件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外检和补充送检材料的时间除外,因发生不能在规定时限完成案件情形时应提前书面告知委托人,可延长鉴http://www.cbyxysfjd.com/page7.html
9.司法鉴定申请书(精选15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日期为20xx年**月**日的合同中“***”签名字迹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所作出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为了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0402170258_2635709.html
10.司法鉴定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文件和鉴定标准(最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4年2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工作管理规定》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7年8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如何适用鉴定标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https://weibo.com/p/230418731bdd930102x0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