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为了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接受国(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并进行管理运作而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非营利法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于1997年5月26日。
基金会的宗旨: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基金会基金的用途:依照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或非诉讼事项的当事人提供获得法律服务的资助。
基金会的援助项目:
1.西部项目:法律援助需求量大而资源又严重短缺是我国西部地区比较突出的问题,大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得不到法律援助的状况急需改变。扶持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于推动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特殊群体项目: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可以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大大改善特殊群体的生存、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公平。
3.西部爱心学子项目:为我国法学院校优秀毕业生提供一个全面接触、了解社会和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培养一批既有专业才干,又有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改变我国西部地区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短缺局面和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的努力。
4.个案项目:对典型、特殊的诉讼案件提供个别项目资助。
5.培训项目:为培训合格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供资助。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的项目
一、中西部项目(中西部592计划):
法律援助需求量大,而资金又严重短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大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因为经费和人力资源不足而不能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重点帮助解决的问题。2004年10月8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连续三年每年向我国中西部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法律援助机构转赠法律援助社会捐款人民币各1万元,三年总计划转赠社会捐款1776万元,其中第一年转增592万元的计划已经全部完成,项目正在进行之中。该项目计划每年可资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00件左右,能够使近15000名贫困群众(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通过法律援助诉讼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优秀学子项目:
为我国法学院校优秀毕业生提供一个全面接触和了解社会,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培养一批既有专业才干,又有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改变我国西部地区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短缺和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的努力。
2004年8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福特基金会合作开展“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项目,共同资助70名法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西部贫困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和群众的普遍欢迎。一年来,他们共参与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13000余人次,代拟各类法律文书600余份。此项目执行期为两年。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实际资助支出已近250万元。
2005年7月,司法部与共青团中央合作开展“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共同组织100名法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国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派遣工作已经结束,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已经在基层法律援助第一线开展各项工作。此项目为长期执行项目,资金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计划每年将资助支出人民币100万元。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共接受社会各界捐款人民币10500.5万元。截至2005年6月30日,已通过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资金3000余万元,按办理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平均需要500元人民币计算,这些资金可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000余件,大大缓解了我国社会发展中法律援助需求量巨大,而法律援助经费和资金又严重短缺的现状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