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员工被公司单方辞退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继续回公司上班或选择要求支付赔偿金(二选一)
那如果员工两样都要,劳动仲裁会如何裁决?
【案例】(2021)粤民再53号
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万元。
【劳动仲裁审理判决结果】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驳回陈某赔偿金诉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违法举证违纪事实,辞退违法应当恢复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公司质控陈某三次严重违规,但其提供的监控视频没有声音,证人证言均有利害关系,不足以证明陈某的严重违规情形。
故公司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立即恢复。
二审法院:双方缺乏信赖,劳动关系没有继续履行的条件
故在记大过处罚的行为没有合法有效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对陈某作出单方辞退的决定,一审认定公司单方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并无不妥。
而且陈某确实在平常的工作中与同事、领导矛盾较大,在工作中言语上有侮辱主管、领导的行为,在平常工作中有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故法院判定双方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可能。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无需继续履行,但陈某可以另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再审法院: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选择权在员工
再审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选择权在于劳动者。
陈某坚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虽不同意继续履行,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存在客观不能实际履行的情况。
二审仅因公司主观上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认定双方劳动合同不具备客观实际履行的条件不当,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陈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以上可以看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同时提出恢复劳动关系和赔偿金诉求,劳动仲裁和法院在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后,会优先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在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继续要求支付赔偿金。
陈某自2019年7月底申请劳动仲裁,直至2021年5月再审判决,一共21个月多,期间没有提供劳动,但未提供劳动是因为公司违法解除所致,所以期间的工资损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1个月×4507.34元/月=94654.14元)
陈某在公司工作10年1个月,如果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0.5月×4507.34元/月×2=94654.14元。
获得的赔偿是一样的,同时还恢复了劳动关系,这还是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的情况下,如果工作年限短,赔偿金很多时候是低于恢复劳动关系的工资损失的。
【案例】(2017)浙03民终3039号
一审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判决:一、公司与金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金某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的工资损失27859.69元;三、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各10元,予以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