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主页地址:淘宝平台搜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南路藏珑苑5栋一单元15D房
权利人
屈满玲
不动产证号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4597号
案号
(2023)粤0309执8893号
承办法官
雷诗妍
法官助理
苏代华
坐落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南路藏珑苑
建筑面积
59.01平方米
用途
住宅
性质
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空置状态
税费负担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
起拍价
人民币4093701元
保证金
人民币810000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20000元
备注
1.详见不动产清单、公告附件及现场照片;
2.按房屋现状拍卖,不包括屋内家具等活动物品;房产总楼层30层,所在楼层15层;
3.截至本院对房产调查时止,该房产拖欠管理费等,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4.请注意,上述房产为深圳市住宅类房产,详见公告第六条第3点特别说明。
特别提示: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优先购买权人
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四、咨询、展示看样
我院委托深圳市大鸿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费用,最低每单不低于1000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费用,最高每单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费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流程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账号:9902001786537595),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擅自逾期缴纳拍卖尾款,否则一律按买受人悔拍程序处理,由此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具体操作流程。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自行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资格证明。申请提交后,公积金中心审查后,将会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淘宝客服。
2.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