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春学院面向全国招收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宜春学院
学校代码:1041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专业、项目及计划
1.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4790元/学年(若有调整,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招生项目:田径(分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足球(含守门员)、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静水、体操、射击。
3.招生计划:60名(含保送生计划,各专项招生计划视报考生源情况在体育专项考试前确定,分项计划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报考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体操、射击项目限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排球限招非自由人;赛艇项目男女不限(女生限招健将)、皮划艇静水项目男女不限(女生限招健将);足球项目限招男生。
4.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四、注册、报名与资格审查
5.文化、体育考试费:以报考系统显示考试费用为准。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如因未取得户口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号或高考报名号错误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可选择不超过2所院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
(3)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考试费用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
(5)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育专项考试
特别说明: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六、体检要求
七、录取原则
1.考生录取设文化、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在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80分(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按“录取原则第2条”优惠政策执行)基础上,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40分基础上,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2.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考生在达到文化、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折算成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按照分项进行择优录取。
4.实行分项录取,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其中二志愿二级运动员只招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网球项目)。
八、有关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事宜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保送招生项目包括:田径、足球、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静水、体操、射击。
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获得国际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4)其他以上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4版)》(详见体育总局官网)中所列赛事,且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
5.报名方式:
6.申报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含体检)。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
九、其他事项
体育学院:0795—3202038(李老师)
招生就业处:0795—3201962(刘老师)
2、信访监督渠道
3、本简章未涉及的事项,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