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伙合同法律规定14篇(汇总)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进口中联,公交车一辆牌照号为湘dy8596(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合伙车辆价款为14.8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1、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2、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4、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双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五、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合伙甲方:身份证号:合伙乙方: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铺协议如下:

乙方出资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1.甲乙双方各自出资购买该商铺的产权:双方按上诉产权分割比例承担该商铺的购买总价钱及银行按揭本息。双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贰拾叁(万元),并以甲方名义按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乙方每月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1.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2)合伙商铺的转让。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4)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内无法支付清与产权份额相应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则示为该方(违约方)放弃合伙所购商铺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向违约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见第二大条款),则拥有该商铺房屋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份额。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由于双方均为已婚人士,本商铺甲乙双方各占的50%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变更产权,则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2.因此商铺使用年限为70年,所以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想把产权份额留给后代,需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xxx(以下称甲方)与xxx(以下称乙方)就xxx昆虫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方面的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xxxx级基地,主要从事xxxx昆虫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地址:xxxx。

第二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投资规模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扩大xxxx昆虫养殖规模,发展好当地的特种养殖,尽快占领当地市场。决定共同投资xxxx元,在xxxx_建立xxxx_昆虫养殖基地。基地名称为:xxxx。

第三章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条甲方以xxxx昆虫良种种源作为投资,价值为xxxx元,占总种源投资的百分之xxxx。乙方负责其余百分之xxxx的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基础建设指养殖场地、有关设施,水、电、路、通讯等。

第六条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xxxx,乙方占xxxx。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甲方负责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4.甲方保证种虫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5.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场房以及办公经营的设施及加工设施。

2.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负责按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当地组织、管理养殖户。且负责当地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产品回收。

4.负责当地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品质。

5.积极维护总部的形象及信誉,协助保护总部的各种知识产权。

第五章保障机制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基地的地区独占经营,不得在当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条甲方保证产品的回收。

第十条乙方保证不跨地区推广品种及发展养殖户。

第十一条乙方无权将产品销售给所辖区域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交由总部回收。

第十二条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犯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约,被侵权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时除参考协议外还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合作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期限为xxxx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第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盖章):xxxxx乙方(盖章):xxxxx

代表人(签字):xxx代表人(签字):xxx

签订地点: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作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在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早孕试纸。

第二条:乙方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第三条:合作期间,乙方不得销售除甲方提供的早孕试纸外的其他任何医院提供的早孕试纸。

第四条:甲方可以随时进行了解乙方对早孕试纸的销售情况。并可以派业务员到乙方药店进行产品促销。

第五条: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医院以任何名义进行类似甲方的合作方式,乙方违背协议和其他医院合作按贰仟元赔偿与甲方。

第六条:甲方必须及时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的情况,甲方须按上个月乙方早孕试纸日均销售额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上个月乙方早孕试纸日均销售额*断货天数。

第七条:合作期间,涉及医疗健康而开展的宣传活动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资源共享,以达双赢。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等同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为过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出租客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以下合伙购车经营协议:

第一条合伙购买车辆概况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5日,共同出资在省市购买牌照号为夏利tjt101aue3型号的出租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辆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所购车辆总价款为元(大写:元整。

第二条各方出资及车辆产权份额:

1、购车款由甲方出资元(大写:圆整),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元(大写:圆整),占出资总额的50%。

2、合伙车辆的挂牌、产权登记、购置税、保险费、及其运营当中产生的所用费用都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3、甲乙双方约定合伙车辆以****(身份证号:)名义办理产权及各项登记手续,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占有出租车50%产权,乙方占有出租车50%产权。

第三条盈利及费用、风险的分配、分担方式

1、甲乙双方对合伙车辆经营收益按照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平均分配。

2、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及其他应由合伙人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承担。

3、经营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风险,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合伙车辆产权份额进行承担。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由合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一)合伙车辆的转让;

(二)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四)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五)其他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车辆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合伙人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车辆的产权份额时,另一合伙人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六条合伙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一)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合伙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报废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张_

乙方:王_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___路___弄_号____室,(以下简称___路房屋,属于期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产证);另一套位于___市___路_弄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___路房屋,属于二手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___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___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___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___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___路房屋与___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___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___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___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___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__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月日______年月日

案情介绍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是确切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

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按照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须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显然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比如,制定特别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赋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别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1药店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双方根据药店包括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等一切经营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最终总价值)。

3.2双方各自出资情况如下: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50%、乙占投资总额的50%。

4.1药店盈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如存在盈余,双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对前一个月的盈余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结算利润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盈余。

4.2药店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如一方要求转让该药店的自持投资份额,应当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私自转让部分无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则应当出资购买该转让份额,如不同意出资购买,视为同意一方的份额转让。

6.1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_______品牌在

_______市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独自开店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开店等)。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药店项目。

6.2双方确认,药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等共计_______元,全部资金已由乙方出资完成,现双方同意,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额出资,出资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铺经营所需的一切开支作为出资,直至甲方出资部分与乙方投资部分持平为止。

7.1如任何一方违反6.1条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7.2如一方未违反4.1条款私自结算盈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30日内交还私自结算盈余部分,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违约金。

7.3除双方书面达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品牌或者加盟其它药店品牌,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7.4如合作期限届满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应当经双方结清店铺的一切债务、开支费用,并且通过转让出资给第三方后方可退出,否则,强制退出或不参与店铺后续投资、店铺经营管理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依据本协议第五条(出资转让)规定执行。同时,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9.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共同经营位于天山路号的《最加》美发店,本着共同发展、友好、诚信、团结互助的原则,共同维护本店利益,创建和谐发展业务为宗旨。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第二条、入资资格

必须是在职人员,有上进心,服从领导安排,有共同创业精神的人员。

第三条、总资产

按人民币元作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原始股)甲方占%,乙方占%。

第四条、股份分配乙方投入资金共计元整,大写,乙方占股,甲方占股。

第五条、入股期限

1、年限制: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年。

2、终身制

第六条、红利分配

1、每月日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劳动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后,再扣除装修拆旧提摊费(以二年计算,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剩余为当月纯利润。

第七条、债务承担

签定协议期之内店内所产生的债务,按甲、乙双方股份所占比例承担。

第八条、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双方签字核对、

第九条、其它:

1、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维护本店信用。

2、乙方无权私自转让或买卖股份。

3、入股协议到期半年内,乙方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并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双方协商合作事宜。

第十条、违约处理

1、终身制签定不得退入资资金。

2、签定期内,因甲方店面转让,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所占股份比例资金。(以甲方转让所得资金计算)

3、若乙方离职,违反本店店规,国家法律,均按退股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退股约定

1、甲乙双方签定终身制协议起不得退入股资金。

2、年限制在签定协议一年后,乙方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退股。甲方均可退还乙方入股资金(原始股本金)。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若需修正,按甲、乙双方商定后方可。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伙人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兹有三人,为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年月日终止。

2、工商登记:

第四条出资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1)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债务承担:

3、(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采取劳动报酬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日至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柒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月日开始,至同年年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

日期:日期:日期: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xx%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xx%的股权。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xx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xx方指派。

2、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

3、xx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xx元以上的支出须由xx和xx共同决定并签认,xx与xx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xx方委派,出纳由xx方委派。

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5、公司设立完成后xx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

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

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还股东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后,再行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砂石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伙人: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合伙项目以福建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若双方有纠纷则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_______所在地法院解决

——————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建设好**房地产投资建设的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10.91%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20xx年2号文件的收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包干价)。水电主材(计取1%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20xx元人民币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11层11个月完成,18层15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叁仟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20xx年《**省综合估价表》、及20xx年《**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1999年《**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7%(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20xx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3.收费标准:本工程18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11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5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6个月内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支付。此款项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xx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50%,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50%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出名营业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xx名称:

xx地址:

乙方(隐名合伙人):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专营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其余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元整后,即为xx的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xx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关于xx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第十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x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x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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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房产中介“阴阳合同“乱象有待整治然而,律师提醒,盲目追求省钱的结果可能是省不了心。“‘阴阳合同’容易导致纠纷,最大的风险在于逃税,这是违法行为。”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罗平告诉记者,“中介一方面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另一方面,由于中介和购房者之间也存在合同,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购房者购房失败的话,中介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ttps://m.loupan.com/dali/news/201810/855236
15.玉溪天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二小区B12幢法人: 王金宝(查看法人王金宝的所有公司) -- 企业疑似控制人和受益人查询 -- 玉溪天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业核心人员在其它公司任职情况 -- 企业重要人员风险排查(法人、股东、董事风险排查) -- 企业法人真实性验证报告 附近的商圈: 附近的公司 附近新注册的公司 附近的律师事务所 附近的工厂 附近的银行 附近https://gongshang.mingluji.com/yunnan/name/%E7%8E%89%E6%BA%AA%E5%A4%A9%E5%AE%87%E6%88%BF%E5%9C%B0%E4%BA%A7%E7%BB%8F%E7%BA%AA%E6%9C%89%E9%99%90%E5%85%AC%E5%8F%B8
16.昆明超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建明纠纷案上诉人(原审被告)昆明超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畹公路边C2-4地块。 法定代表人黎翔,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高崇华,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建明,男,1963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玉溪市人,住(略)。 http://www.law-lib.com/cpws/cpws_view.asp?id=20040129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