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当你配置了房产,或者有了家庭和孩子,首要考虑的保障问题就是:你设立了遗嘱和信托了吗?
出于文化原因,身故、遗嘱这些“不吉利”的字眼一直是我们华人鲜少谈及甚至潜意识里避讳的话题。但是是有了孩子之后,保障意识增强,尤其是对身在海外,亲属大多不在身边的我们更有必要提上议程,尽快执行。
大家都知道,美国的法律体系与中国不同,孩子对父母的遗产没有自然的继承权,而且美国对于孩子的监护权也有不同的考量标准,比如对监护人的国籍,身份,关系等。
你不知道,也不去咨询专业人士,不代表当遇到不幸事件,你的家人和资产可以幸免于困境的纷扰。
更关键的是,在此期间,(如果父母都不在)你的孩子将成为“被迫寄养的孩子”,被送到政府设立的寄养机构或者寄养家庭,国内亲人也不能接近孩子。
除此以外,孩子也需要频繁出庭,这对孩子的生活也是一个极大的打扰。
Probate结束以后,美国法院会为孩子指定一个监护人,全权安排孩子的各项事务,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和财务。因为孩子是美国国籍,政府会倾向于监护人拥有美国国籍或者绿卡。
对于我们所希望的监护人,(比如非绿卡和公民的爷爷奶奶,兄弟姐妹等),即使是直系亲属,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也极低。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亲人能再见到孩子的机会也会很少。
法律规定所有财产在偿还完债务后,全数归孩子(如果双方都不在的情况下)。孩子18岁以前,由监护人代管,每年定期出示财产花销报告。
也就是说,远在国内的父母将拿不到任何财产。
对于我们华人,孩子几乎是父母的全部寄托和希望。虽然现在我们人在海外,很多老人并不需要我们提供物质或金钱的供养,但是能给父母留下一些资产,也是大部分人华人觉得是必须的孝道。如果最后父母分不到任何资产,将是我们最不愿意见到的状况之一。
在一方发生意外,在没有任何遗嘱,财产保护及遗产规划的情况下,所在州会提供一个法定的财产继承计划。
以加州为例:
如果有配偶和子女:
全部共同资产归配偶所有;个人资产的一半(如果只有一个孩子)归配偶。个人资产的1/3归配偶,其他归孩子(如果超过两个孩子)。
如果孩子未成年,将由法院指定监护人管理资产至孩子满18岁。
如果只有配偶及父母,没有子女:
全部归配偶所有。
如果只有父母:
全部归父母所有。
如果只有孩子和父母,没有配偶:
全部归孩子所有。如前所述,如果孩子未成年,将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遗产税又分为州遗产税和联邦遗产税,有些州甚至还有继承税。
在美国,被征收遗产税的人群只占0.3%。而对于非绿卡和公民的外国人(比如各类签证持有者),遗产税的起征点是6万美元。那涉及到遗产税的缴纳人群比例就大大提高很多了。
为了要避免意外发生以后被征收高额遗产税,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先聘用专业的资产规划律师来做全方位的资产规划方案。
怎样才能规避这些麻烦,最大限度保障我们自身的意愿和孩子的权益呢?
常见的方法是设立生前信托(LivingTrust)和遗嘱(Will)。
生前信托是个人做财产保护及遗产规划的一个重要工具,可以避免遗嘱认证程序(probate),让指定地受益人直接继承遗产。
通常,生前信托可以有以下主要功能:
1,指明财产受益人(Namebeneficiariesforproperty);
2,避免法庭公开认证程序(Avoidprobate);;
3,避免监护权的接管(avoidaconservatorship)
生前信托的设立相对较复杂,需要公证,对有效信托管理人(Trustee)也有明确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信托至少要有一位Trustee需要是绿卡持有者或者公民,否则就需要做更为复杂的ForeignTrust.
通常,遗嘱主要功能如下:
2,指定子女监护人(Nameguardiansforchildren);
3,指定子女财产管理人(Nameconservatorforchildren’sproperty);
遗嘱本身的设立相对较简单,但要求有两位见证人(witnesses),且见证人不能是遗产的受益人,否者受益人将无法拿到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有遗嘱本身,并不能避免probate,还是需要先去法院认证遗嘱的真实性,通过一系列程序。所以到遗嘱执行期,可能已经是两年以后,最后到手的遗产也将大大缩水。
一份完整有效的遗产规划文件包括:
1.生前信托;
2.遗嘱;
3.高级医疗指示(AdvancedMedicalDirectives);
5.HIPPARelease
其实,设置遗产规划其实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复杂,只要在律师提供的问卷里回答你的各项决定,律师会根据你的回答撰写正式的生前信托和遗嘱文件。
我们不一定能永远亲自保护着孩子和重要的亲人,但我们至少可以保证他们一直被保护着。
毕竟人生在世,旦夕祸福,早点为自己和所爱的人作出最好的安排,确保少有所养,老有所依,心里也会踏实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