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聘请2024年度法律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法律服务单位,承担我局全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及较大项目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聘用期限一年。
二、招标价格
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不超过8万元/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不超过1.2万元/件。行政诉讼二审、再审案件代理费以及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服务费按行政诉讼案一审代理费的50%计算;其他较大项目非诉讼法律服务费按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的100%计算。全年支出不超过30万元。
三、服务内容
1、对本单位日常工作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应邀出席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事务工作会议,并发表相应专业意见等;
4、应邀参与本单位行政管理或其他重大涉法事项的决策或谈判,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5、就本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6、协助开展法律宣讲活动至少一次,并在服务期内为本单位员工开展至少一次法律培训;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2、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3、投标人需选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的团队承担本项目业务,其中团队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5年以上(截至2024年3月1日止)。团队其他律师需要有1年以上执业经验。选派的服务人员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保证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法律事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
1、投标函(模板见附件);
3、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业绩介绍;
5、指派律师的资历、从业经历及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胜诉案例等;
6、为提高服务质量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评标办法》、《投标函》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
本项目控制价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最高报价不超过8万元/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不超过1.2万元/件。在以上两项报价的基础上,行政诉讼二审、再审案件代理费以及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服务费按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的50%计算;其他较大项目非诉讼法律服务费按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的100%计算。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商务分
(20分)
1、报价组成:常年法律顾问费报价占比40%,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报价占比60%,结合两项报价得出投标综合报价:
投标综合报价=法律顾问服务费×40%+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60%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综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分:
商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综合报价)×2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诉讼案件代理费两项业务分别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单项多个报价或单项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
资信分
(80分)
1、律师事务所整体水平10分。
(2)获得过省部级(含副省级)以上荣誉得5分;地市级荣誉得3分;区县级荣誉得1分;无荣誉不得分。
2、选派律师团队实力40分。
(1)选派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5年及以上的得2分,多1年加1分,最多得5分。
(2)选派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4)选派律师团队近5年内代理行政机关其他领域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胜诉案件),10件得2分,每增加5件加1分,最高得10分。
(5)选派律师团队办理过重大复杂疑难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胜诉案件),一件得1分,最高得10分。
3、选派律师团队的服务能力30分。
(3)选派律师团队曾担任其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1个单位每年得1分,最高得10分。
综合评议得分(满分100分)
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对未中标事宜不作解释。
附件2: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