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由于其特殊性,是一个易发事故的领域,也就是俗称的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由于专业性强,一旦涉案,便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几前年,在一家医院当医生的朱飞毅然转型,从医学领域转入了法律领域,使他具备了和其他律师不一样的本领。
自踏入律师行业,朱飞作为原告或被告信任的律师,已代理过上百例医疗事故案例,其间,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供了让原告或被告满意、甚至叹服的专业服务。经过多年的磨炼,朱飞成了贵州医疗事故领域的金牌律师。
在朱飞的办公室,有一具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人体骨架。作为贵州医疗事故领域的金牌律师,小到胰腺胆囊,大到心肺胃肠,对人体的每一个器官做到了然于胸,是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这具人体骨架,也成了是他区别于其他律师的显著标签。
个子小小的朱飞,在医疗事故领域有着大大的智慧。
2015年5月19日,对于冯某来说,是一个恶梦般的日子。
这一天,折磨了他十年之久的右上腹疼痛再次复发,他到某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诊断他为慢性结石性胆囊炎和慢性肠炎,于5月25日在全麻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了经腥腔镜胆囊切手术和肠粘连松解手术。
冯某本以为病痛从此可以解除,过上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孰料,一个晴空霹雳从天而降。仅仅两天后,他就在医院永远地闭上了他那双不甘心的眼睛。他的家人在万份震惊和百般痛苦之余,一纸诉状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院。
其家属认为,冯某虽然右腹会疼痛,但平日里身体健壮,一个小小的胆囊手术就导致其死亡,是因为医院医护人员手术前准备不充分,手术后观察不仔细及提供错误的诊疗服务造成的。
接到诉纸后,该医院辩称:本院对死者冯某进行了积极的抢救,本院操作合理合法,虽然鉴定结果本院承担次要责任,但并不能由此认为本院存在很大的过错。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那么,法院最终是怎么判决的呢?结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被告医院对冯某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建议为次要因素,次要因素考虑为30%左右”等司法鉴定意见,法院判定,由该医院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医院的赔偿责任已然尘埃落定,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告和被告对具体赔偿金额又起了争议。
冯某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赔偿冯某死亡产生的误工费1699元、护理费1699元、交通费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丧葬费26547元、被抚养人生活费96008.40元、死亡赔偿金534852.40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鉴定人员出庭费14500元,共计781105.80元。
而医院出于保护自身利益,当然会讨价还价,不予认可。
不知道冯某的家属拿着二十多万的赠偿金会是什么心情,是对医院的愤恨?还是对与预期赔偿金额悬殊的巨大心理失落?但不管怎么说,公民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亲人的突然离世才是对他们最沉重的打击。
律师声音:
贵州医疗事故金牌律师朱飞认为,本病例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及手术操作本身均没有问题。家属也承认,术前医生曾建议其转院,但未接受建议。所以,医生对于患者出现意外后起诉自己感到不理解。但是,认真阅读病历资料后发现,医院的手术时机选择不当,手术的应激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所以,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