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法律援助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人权:法律援助旨在保障人权,确保每个人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都能得到公正对待。法律援助通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它帮助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避免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降低诉讼成本:法律援助通过组织办案人员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服务,降低了受援人接受法律服务的成本,对法律高效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1.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2.司法机关或劳动仲裁机构己立案或具备立案条件的当事人;
3.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4.因经济困难(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125元或以下,农村村民家庭人均月收入50元或以下),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1.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4)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法院也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2.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由单位或居民委、乡村出具特别困难的书面证明,如果申请事由合理,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的20天之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如果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审议一次。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三方需要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