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李昀霞报道)为保护证人,律师王志业庭审结束后在法院门口遭到被告殴打,导致手腕骨折,双臂软组织多处受伤。王志业免费代理的这起案件,是一起为6名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
7月13日,记者见到了左手打着石膏的王志业,他说:“我怎么都没有想到,竟会有人在法院门口当着法官、律师的面,要‘绑架’证人,我因为保护证人而受伤。不过,我不后悔。”
王志业是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法律援助代理了谢军等6名农民工向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某建筑工地讨要工资一案,7月10日10时30分,该案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第二次审理。
“这个案子是我年初代理的,第一次开庭时因缺少证人,案件证据缺失无法审理。经过半年的努力,我多次劝说,才找来此案关键证人杨晓峰参加二次庭审。”王志业说。
当日13时许,庭审结束后,王志业同原告谢军、证人杨晓峰一行走出法院大门。3人刚走下法院门外的台阶,被告孙作林兄弟俩突然窜出、一前一后夹击杨晓峰,抓住杨晓峰的皮带,将杨晓峰往他们车上拖,还说:“我们要好好收拾收拾你。”
在法官和法警劝阻孙作林兄弟时,王志业将杨晓峰拉上自己的车,可孙作林紧接着也坐进王志业的车里,继续威胁杨晓峰。王志业只好下车,孙作林随后下车,一把抓住王志业的衣领,用头顶着他的胸口,将他推倒在地,导致他手腕骨折。
随后,在法警的警告下,孙作林才松开王志业。为了避免证人受到伤害,王志业报了警。
“律师为了保护我而受伤,我很内疚。”证人杨晓峰告诉记者,他之前给孙作林的工地带班,因为孙拖欠工人的工资,人又不在工地,杨晓峰就按照工人的要求打了欠条,“随后我离开了新疆,坦白地说,我是怕孙老板才躲回老家的。”
袁卫平告诉记者,证人证言在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案件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证人不愿作证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固然有多种,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证人惧遭报复,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备的证人保护制度,以至于证人在向有关机关作证后遭人报复的事件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