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城中村的危房改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房改造的基本条件
危房必须经鉴定确认,通常危房鉴定标准包括地基沉降、墙体裂缝、木结构缺陷等严重安全隐患。
二、危房改造的补偿政策
货币补偿:按照房屋的区位、面积、人口等因素决定赔偿金额。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获得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政府将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其他补助和奖励
政府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补助和奖励,以鼓励和支持危房改造工作。
总的来说,衡水城中村的危房改造政策旨在确保居民的住房安全,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河北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