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以及安全技术中心党委,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项活动,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监察执法一处
现场宣讲,一对一答疑
6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派员赴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组织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咨询日”活动。
活动准备充分。监察执法一处结合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特点,认真制作了宣传横幅、展板、手册等资料,提前进行精心布置。
活动氛围热烈。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主题签名、现场咨询,并纷纷在宣传展板前驻足观看,向宣讲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宣讲人员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政策法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向参加活动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让煤矿安全知识宣传直抵人心。
活动效果明显。活动用通俗易懂、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基本知识等,促进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使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共识深入千家万户。到场的群众纷纷表示,参加这次宣传活动学到了煤矿安全常识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受益匪浅。
此次活动共摆放各类展板30块,悬挂布标4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
监察执法二处
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为切实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监察执法二处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发送一份倡议。6月2日,监察执法二处向监察区域25处煤矿的法人、投资人发送了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号召各第一责任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职责,时刻心系职工安危,常态化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开展一轮宣贯。6月15日,在华坪县组织20名监管人员和13处保留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宣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十七项硬措施”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剖析事故教训,以案释法,重温《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进行一次演练。6月15日,在华坪县一处煤矿模拟突发山洪淹井事故场景,调动华坪县矿山救护队到场救援,并组织其他煤矿职工40余人现场观摩,充分检验了煤矿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磨合了专兼职救护队的协调联动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举办一场咨询。6月16日,在华坪县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向现场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面对面解答大家关心的矿山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等问题,动员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争做安全生产的参与者、传播者和监督者,养成时时讲安全、处处重安全的良好习惯,共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10块,发放矿山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册120余册、宣传单3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监察执法三处
变着花样讲安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监察执法三处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在区域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是带头讲安全。国家矿监局云南局副局长吴华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纲领,通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用身边事故案例对监察执法三处区域内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五职矿长”等共60人,开展了《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专题安全宣讲,强调了要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对照法律法规、对照上级要求、对照自身职责使命深刻反思,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区域内煤矿企业集中学习《大山脚煤矿5·9较大水害事故》等警示教育片。同时,每月开展3次“以案说法”,用发生过的典型案例,要求区域内煤矿企业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三是联合组织6月16日“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与红河州能源局、弥勒市能源局共同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安全知识展板区、宣传资料发放区、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区等,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工作流程、职业危害防治等知识制作成读本或宣传手册。现场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接受职工咨询、开展安全教育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类手册1500余份。
四是开展煤矿水害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结合当前汛期安全形势,多个部门和企业开展了“弥勒市2022年煤矿水害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煤矿企业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灾难思维意识,提高了区域内应急救援技能水平和煤矿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察执法三处通过检查整治,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基础、“三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稳步向前,并对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区域内安全生产的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监察执法四处
活动首次走进非煤矿山
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执法四处监察员变身安全宣传员,首次在非煤矿山企业昭通市威信县岩湾头采石场开展了“6.16安全宣传日”活动。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通过在活动现场设置安全资讯展台、展示安全宣传牌板、悬挂安全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面对面现场倾听职工群众声音,解答职工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宣传内容丰富。集中宣传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安全生产知识,以案说法,严肃通报近期矿山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及处理情况。
三是宣传对象广泛。活动在职工和群众路过、人流量大的矿山食堂门口举行,广大企业职工和附近居民群众踊跃参加,积极提问,宣传人员耐心解答,生动讲解,安全生产氛围浓厚。
四是宣传成效显著。此次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2条,展出宣传展板6块,向过往职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过往职工群众解答问题20余个,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充实了职工的安全法规知识,增强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技术中心党委
深入社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安全技术中心党委组织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突出主题宣教,发放应急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大力营造了安全氛围,广泛凝聚了安全合力。
通过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同日发送“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短信,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