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编办、文明办、网信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团委、妇联,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团工委,各市属高等院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
现将《泉州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中共泉州市委网信办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泉州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泉州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6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教宣〔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咨询室)200所以上,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
到2025年,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咨询室)300所以上、示范性心理辅导室(咨询室)30个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达200所以上;按要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工作水平和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标准配备。各县(市、区)所有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按不低于1:1000的师生比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学校(校区)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农村小规模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2名,有条件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3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2.强化管理。中小学、中职学校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内容,经学校年度考评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二)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各地各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落实中小学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节心理课的课时要求,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课时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将《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作为必修课,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36学时;其他年段根据学生发展实际,开展适宜的心理健康活动课。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具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
(三)完善学校心理辅导体系
3.加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建设(以下简称“辅导站”)。市级辅导站要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兼职人员,县级辅导站要配备不少于4人的专兼职人员,所需人员编制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各级辅导站要完善硬件设施,市级辅导站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县级辅导站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并配备辅导设备器材,确保辅导站环境舒适整洁、温馨安静、保密安全。
(四)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
1.加强早期筛查预警。各地各校要定期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查,按照“一生一档”的原则,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中小学全面建立“班级、年段、学校”三级预警体系,高校建立“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预警体系。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特殊群体的心理危机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妥善应对、适时转介的措施到位。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将心理危机防控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排查干预。强化医教结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卫健部门牵头,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校园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机制,畅通学校与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
(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六)强化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思〔2020〕1号),明确不同学段的家庭教育重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为学生家长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中小学要完善家访制度,保护家庭隐私,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庭直接沟通联系1次以上,并将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建档的重要内容,将家庭教育、家校沟通作为学生心理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工作要求
(二)加强条件保障。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设备配置和队伍建设的经费需要。经市教育局认定后,市财政对标准化和示范性心理辅导室(咨询室)给予适当补助。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章立制,努力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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