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散煤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1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大调研”活动要求,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0__年我乡将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工作落地生效,按照早谋划、早布局、早安排工作方针,持续推进我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预期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预期目标

打造一个组织保障有力,市场管控有效、清洁煤炭销售网络健全,监管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作,杜绝一切劣质民用散煤进入我乡辖区范围内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思路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大市场管控力度

2.“双替代”区域内严禁销售和使用煤炭。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持续保持对劣质散煤清理取缔的高压态势;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市场监管、环保所、安监所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整治民用散煤市场秩序,确保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销售、不使用。(牵头部门:乡应急办)

(三)企业管理

1.规范储煤场用地行为。认真排查储煤场用地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四)清洁煤炭替代

乡政府驻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区域外用煤,全部使用清洁煤炭。一是挑选落实2一3家有实力的清洁煤炭销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备足货源,满足居民用煤需求;二是合理布局,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清洁煤炭经营网络,确保方便群众购买、配送快捷、安全无污染。(责任部门:乡环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导检查

乡环保所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菏办发(20__)8号),交由乡纪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为目标,以提高煤炭质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防治煤炭污染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方针,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大力开展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依据散煤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通过财政给予补贴的方式,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自觉燃用洁净煤。

(二)市场运作。遵从市场规律,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对接的原则,通过价格调节的方式吸引居民使用洁净煤,推进民用散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疏堵结合。严格控制煤炭质量挃标,加大散煤治理各环节的管控力度,防止劣质燃煤进入我乡。

二、任务目标

乡驻地及重点村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和电能替代等清洁能源替换,实现民用散煤减量替代。

三、重点工作

(二)严格煤炭市场监管执法。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对于不符合标准质量的煤炭进入我乡,一经查出一律没收,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对全乡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煤质检测机构对民用清洁煤炭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凡质量不达标的,一经查实依法处罚。

(三)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现有供热企业作用,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和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换。确定三个村作为推广示范村,做到点面结合,确保完成分配的清洁煤和炉具推广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全乡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乡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和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镇散煤综合管控水平,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改造,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按照上级关于散煤管控的总体要求,结合华村镇实际,制定华村镇20__-20__年度秋冬季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把控质量;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以镇域内主要区域(监测站点1500米范围内)实现零散煤使用、严防完成“双替代”村散煤复燃和对使用劣质散煤行为的查处、打击劣质煤炭销售等为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持续改善环境污染问题。

二、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部位,严控燃用散煤。将11个已实施“双替代”改造村和空气质量监测点1500米范围内划为“禁燃区”,严禁散煤复燃。对“双替代”村建立改造户清单,规划建设科、各服务区、包村干部、村干部每天对“双替代”户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散煤复烧。针对气代煤户,重点检查燃气壁挂炉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使用明白纸是否张贴,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插电使用,是否存在“双气源”“双火源”等安全使用隐患。针对电代煤户,重点检查空气源热风机和直热式电暖器是否运行正常,安全使用明白纸是否张贴,是否存在在电取暖设备上搭放物品或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对未实施“双替代”村等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地区,坚决杜绝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经贸招商科组织村干部逐村逐户走访,彻底摸清散煤存量,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2),9月底前完成。(牵头领导:张峰、陈强、潘超;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三)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保科、安全生产监管科、规划建设科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销售民用劣质煤炭行为,对非法煤炭经营点依法予以取缔,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散煤,严查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强化对沿街商铺、集市、畜禽养殖户及流动摊贩燃用散煤的排查力度,“禁燃区”内杜绝燃用散煤行为,“禁燃区”外严禁燃用劣质散煤。包村干部、服务区、村支部书记各负其责,开展包联区域内的散煤排查“清零”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一户不漏。(牵头领导:张峰、任广生、邵成建、杨卫恒、陈强、潘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贸招商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农机畜牧科、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保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四)推广清洁煤炭,完成散煤置换。以站点1500米范围内农户为重点,通过清洁能源替换、补贴电费、鼓励购置电取暖设备等方式彻底消除镇域内使用散煤现象。对排查发现的散煤要以户为单位逐一登记,科学设置集中存放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回收置换或清缴,确保全面消除散煤复燃隐患。10月18日前,对排查清理的散煤完成清洁煤炭置换,建立完善交接、处置台账,明确劣质煤去向,坚决防止劣质散煤再次流入市场造成“二次污染”。(牵头领导:张峰、陈强;责任单位: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五)开展煤质监测,科学进行管控。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扎实做好煤质检测工作,确保在售和在用的民用煤炭环保指标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__)“无烟1号”或《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__)“型煤1号”“蜂窝煤1号”强制标准。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祥民煤炭销售点、流动商贩等市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实施监管,煤质监督检测比例不低于总数量的20%,对销售民用煤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牵头领导:陈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村镇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招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服务区、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散煤治理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全天候24小时对散煤销售点和华村-石莱交界口、各村进出口、镇域内主要路段和各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巡查,严查劣质散煤销售和散煤复燃等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原则,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属地责任人,对村内农户、商铺、畜禽养殖户等开展宣传、督促、检查,实现劣质散煤销售、燃用管控“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有效阻断非法销售散煤渠道。建立散煤管控包保制度(见附件3),实行镇科级干部、包村干部包村,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包户,逐级逐人签订散煤治理管控责任书(见附件4),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煤治理,重点针对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和“冒黑烟”现象,开展劣质散煤线索有奖举报工作,落实防输入、防复燃,进一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散煤治理防线。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散煤管控工作纳入村年终工作考核,镇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散煤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散煤管控工作不力,“双替代”村农户出现散煤复燃、其他村农户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扣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年底考核扣减相应分数。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20__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严格散煤质量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民用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夯实散煤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散煤治理宣传和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煤质抽检,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劣质散煤,严格民用煤质量标准,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对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

二、目标任务

建立民用散煤全过程监管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网格化”长效机制,落实清洁煤配送网点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已有的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深化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2公里范围等重点区域居民用煤推广洁净煤、洁净煤“引火”燃料推广使用环保引火碳。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清洁取暖洁净煤供应保障。各街道(镇)出台辖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深入摸排,确村确户确量。继续做好民用散煤用户调查摸底,在前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清洁取暖工作安排,进一步掌握使用洁净煤的居民数量、燃煤用量、存煤情况、并在摸排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对接,以大型煤炭企业及型煤加工企业为供应主渠道,依照市场化规则和质级质价相符的原则,由销售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保质保量向市场供应优质煤炭,确保清洁煤供应充足。

(三)严格散煤管控,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防治散煤复烧复用。加强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居民的跟踪监督,建立巡查制度,落实排查检查责任,散煤复燃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长期开展,充分调动社区、村等基层人员积极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散煤复燃“冒烟”问题。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清洁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散煤市场秩序,鼓励举报经营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组织开展散煤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杜绝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生产、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经营活动,对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卡点建设,强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巩固我区劣质散煤“清零”效果。

区政府设立散煤清洁化治理补贴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五、推广方法

(一)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洁净煤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节能环保炉具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协助配送企业向辖区居民宣传“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工作,填写《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交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配送企业。

(五)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取暖季结束后,由各社区、村根据每户的购买情况,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街道、镇经贸办,由经贸办统一汇总经分工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作为补贴的依据。

六、责任分工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区发改局:负责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开展联合行动,全面协调落实散煤治理各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及其制品、销售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以及城区外流动售煤商贩。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管道路占道经营的流动售煤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阻扰清理和执法的用户训诫教育,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区交运局:负责在已经设置的超限检测站,对洁净煤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做好区级奖补资金的预算。

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负总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承担起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散煤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夯实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标准规范,严格督查考核执法,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__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__〕16号)和《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忻气防办发〔20__〕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20__年冬奥会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源头管控、结构优化、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县散煤管控力度,有效落实部门监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机制,严格散煤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底,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实现“禁煤区”全面禁煤(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在日常商业、餐饮等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商业企业、城中村住户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暖。加强煤炭及其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管控,依法取缔“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依法查处向“禁煤区”内拉运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车辆,全面禁止向“禁煤区”范围销售煤炭的行为,发现违反规定的售煤行为,依法实施处置。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必须落实洁净煤供应、推广和使用。

“禁煤区”范围外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对散煤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散煤管控力度,成立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乔哲,副县长

成员:马渊,县能源局局长

郭双贵,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人

袁绍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巍,县财政局局长

彭爱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建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文,县公安局分管局领导

任国宾,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国元,繁城镇镇长

王海凤,砂河镇镇长

徐华强,大营镇镇长

姚晓军,平型关镇镇长

王利锋,下茹越乡乡长

王媛,光裕堡乡乡长

郭晔祥,集义庄乡乡长

郭利平,东山乡乡长

董新秀,金山铺乡乡长

张卫龙,神堂堡乡乡长

武文旺,岩头乡乡长

四、职责分工

县能源局:牵头负责散煤清洁化替代和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区域内的洁净煤供应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合理规划布局洁净煤供应点,建立洁净煤配送体系。组织对违法非法煤炭销售企业的联合执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开展煤炭经营单位、集中供热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开展“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排查和取缔。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储存、销售场地环保设施是否达标进行监督检查,对储煤场进行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和处理,负责环保手续审批工作,对储煤场扬尘进行监管,督导企业落实环保要求,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燃煤污染防治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燃煤单位和个人污染环境行为进行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洁净煤各销售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查,对煤炭经营企业计量标准设备、煤质抽查检验工作,对无证照经营和违反规定经销超标煤炭的经销点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并建立举报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对经营户经营地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情况进行界定核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落实气源供应,同时负责建筑节能的示范与引导,提高节能效果;重点对全县集中供暖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县城禁煤区内散煤的日常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散煤专项整治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门警力,对阻挠、干扰破坏散煤专项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查扣没收的煤炭、设施、设备组织警力押送到指定地点;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在进出县城重要位置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巡查检查制度,严查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煤炭运输行为。严厉查处禁燃区内拉运煤炭及煤制品等高污燃料的道路运输;严厉查处流动售煤车辆,并建立举报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合理布局本辖区内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全面摸排本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对发现的非法散煤销售点及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取缔,制定辖区内散煤管控具体行动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宣传、动员、摸排、检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劣质散煤销售。

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居民家庭存煤数量、质量的摸底排查工作,杜绝燃烧不达标准散煤。做好清洁能源使用的政策宣讲工作,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我县清洁煤配送点以外的销售、储运行为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主要措施

(一)构建联防体系,严防散煤输入

一是设置县、乡、村三级卡口(管控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全面防止散煤入境。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负责组成联合管控队伍在入县的主要路口设置散煤入境管控卡口,对运输不符合洁净煤标准的散煤入境车辆进行管控、劝返并建立管控、劝返台账。各乡、村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卡口(管控点)进行管控。

(二)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散煤管控

一是加大对散煤运输、销售的执法力度。由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散煤运输、销售行为依法打击,依法处置。

二是加大对现有用煤、售煤企业的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全县在用燃煤锅炉的拆除及燃煤、售煤单位的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等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工作。县能源局负责非禁煤区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和洁净煤的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较边远的乡村地区和集中供暖过渡性区域鼓励推广“洁净煤+环保炉具”模式,全力保障居民有能力清洁过冬。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对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经抽检并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依法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散煤经营资格。同时,抽检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由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现有散煤清零工作。

三是强化对群众现自有散煤的管控力度。由各片区负责做好群众现有自用散煤的摸底排查、处置工作,并签订责任状,对违反责任状内容的居民列入诚信档案,并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台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要完成组织机构建设,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散煤治理摸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标准,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本辖区煤炭经营单位(网点)和“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调查,配合各有关部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督查,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3月31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和乡镇配合,开展散煤管控联合整治执法行动。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辐射周边乡镇,确保“禁煤区”散煤“清零”,杜绝散煤“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我县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单位、各乡镇总结经验,细化标准,完善措施,实现散煤管控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直接补贴、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户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灶具、器具。支持村组和市场主体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开展废弃资源能源化利用和综合开发,建设清洁能源示范村和示范点。

(五)加强督导考核。县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洁净煤供应企业监管情况、散煤治理站点工作运行情况等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县领导组办公室对检查调度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

(七)实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及时发现散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对散煤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并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王瑞峰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基础上,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以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提出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改革思路。总的要求是以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近年来,腾冲法院重点聚焦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个方面,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诉前调→立案调→繁简分流”为主线,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

01、全方位多维度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衔接机制。

02、选任调解员及调解组织,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从各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党员律师、优秀人民调解员以及调解组织中,选取并任命64个特邀调解组织及85名特邀调解员,通过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近三年我院共进行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123件,调解成功1092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6件,调解成功6件。

03、设立“李承平调解室”,开通立案调解快车道。

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李承平调解室,由具有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李承平同志专门进行立案调解。李承平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进行立案调解359件,调解成功349件。

04、前移解纷端口,组建速裁团队,快速化解诉讼案件。

(二)以民族团结示范为引领,为创建美丽侨乡、美丽腾冲注入司法力量

01、构建多元化解协作机制,为美丽侨乡提供司法助力。

20xx年底,经云南省高院和云南省侨联联合发文,确定腾冲法院为我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的十二个试点单位之一。20xx年8月,法院与市侨联建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机制,为建设和谐、文明、稳定的美丽边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02、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保障美丽腾冲建设。

03、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系点,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我院在2个乡镇、15个社区挂牌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系点”,同时在清水乡和五合乡两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创建无讼社区示范点,将快捷高效的解纷机制延伸到基层,全面推进构筑覆盖基层的诉源治理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04、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维护边疆和谐稳定。

20xx年,法院在腾冲市自治、滇滩、猴桥三个边境口岸挂牌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结合当地区位特点及少数民族特点,联合当地党委、村社调解力量,共同化解边境地区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为基层、边境少数民族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三)线上、线下共发力,奏响边疆“和顺和谐”司法最强音。

0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02、全面推进改革,提高立案质效。

优化当场立案,按照“一窗通办”的工作思路,整合立案窗口,加强诉讼引导,提升现场立案效率。完善立案材料清单上墙、上网制度,公开登记立案流程,推动现场立案“一次办结”。

丰富多元立案,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站进一步丰富巡回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立案方式,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上公开邮寄立案地址,安排专人办理,及时反馈当事人立案进展情况。

完善适老诉服,增设老年人立案绿色窗口,对老年人维权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为老年人提供立案资料代为扫描上传和起诉状口述手写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保留诉讼费现金缴纳窗口,方便现金缴费。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老花镜、日常急救药品、轮椅等,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03、打造“内和外顺”调解区域,营造多元化解氛围。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以“和顺”为主题,立足法院文化,设立“家和”“人和”“事和”调解室。同时结合多元解纷机制需求,设立人民调解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工作室、涉侨纠纷调解室、律师工作室、商事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代表委员工作室、心理疏导室等,营造多元化解氛围。

04、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让司法插上智慧“云翅膀”。

法院现已全面开通中国移动微法院、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14个系统和平台,全面实现了一系列网上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同时为当事人提供贴心周到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在腾冲市政务中心设置自助诉讼服务点,配置自助服务设备,实现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

疫情期间,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在疫情“大考”中“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接触、高效率、低成本、一站式的在线诉讼服务。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立案705件、网上开庭21件、网上音视频调解1128件、网上缴退费9244次、受理网上保全申请13件,为疫情期间群众诉讼提供极大便利。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诉讼服务抓规范。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工作规范、制定诉讼服务现代化体系的机制和实施细则,加强十大功能区建设并完善相应的37项职能。

(二)多元解纷抓推进。

通过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建立腾冲市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终局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三)立案服务抓便捷。

在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创新便民便捷立案模式,切实加强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建立专门窗口、改善硬件配置、完善机制流程,大力推广自助立案,抓好已配置的诉讼服务一体机运用,安排司法辅助人员或志愿者进行引导,提高自助立案效率,严防拖延立案、限制立等“立案难”问题的回潮。

(四)“分调裁审”抓团队。

鼓励优秀法官、年轻法官到速裁快审团队办理案件,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团队多办案、办好案。加强“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速裁案件办理规则、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规则。

(五)审判辅助抓集约。

解决“人少事多”矛盾,推行集约化审判辅助模式,推广集中送达、保全、鉴定,进一步整合审判辅助流程,完善业务标准,切实解决工作不规范、周期长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腾冲法院将继续传承枫桥经验,立足于助力边疆和谐稳定、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阶段,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大服务定位,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优化。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便民利民措施及诉讼服务,努力奏响边疆“和顺和谐”司法最强音。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1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已升级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请予审议。

20xx年8月1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立足司法职能,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法院特邀调解员1216人,诉前特邀调解案件20__件,多元调解案件30807件,成功调解了22771件;速裁快审案件2953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44.27%。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开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领导。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将多元解纷机制嵌入综治网格,在社会治理全局中落实。党委牵头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并将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多元解纷工作。

二、注重诉源治理,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二是有效融合多元解纷合力。积极与金融、仲裁、公证、交警、卫健委、工青妇、工商联、行政调解和行业协会等解纷力量对接,推进“1+N”专业调解,促进民行案件委派委托常态化,推动医疗、交通事故、物业、金融等纠纷在诉前化解。与市司法局、银保监分局联合下发《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赋权公证快速处理金融纠纷,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矛盾调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联系协调,强化矛盾多元化解、联合调解,促进纠纷就地解决。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法律工作者、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到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解纷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全市法院设立了13个调解工作室。信州区法院通过创建“多元化解”品牌,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从20xx年的508件减少至20xx年的443件,同比减少12.8%,医疗纠纷经多元化解,诉讼案件数量已降至个位。

三、坚持便民快捷,努力提供诉讼服务新体验

一是推动基础设施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五化”要求,积极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转型升级,全市法院基本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完善窗口设置,增设自助服务、调解速裁等功能区域,设立调解速裁工作室,组建调解速裁团队,配齐配强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共有员额法官39名,占比9.4%。全面梳理引导告知、诉前辅导、案号编立、登记流转、材料收发、诉调衔接、裁审对接等工作流程,制定《关于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若干规定》《12368热线一号通办服务工作规范》等文件,不断完善全流程立体诉讼服务保障机制。

三是推动辅助事项集约办理。依托云柜系统,促进法院收转发e中心与邮政公司收发系统对接,实现诉讼材料统一接转、法律文书集中送达、邮寄集约送达。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线和集约送达约22.7万次,邮寄送达集约化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今年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提升”的关键之年,也是基本建成的目标实现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围绕部署要求,凝心聚力,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狠抓落实,努力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促进打官司难、办案周期较长等难题进一步破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加大与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在诉非分流、多元化解等方面的衔接联动,凝聚更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全面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能力和水平。坚持“一源头、二维度、三分流”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先行分流引导、“1+N”专业联动调解和“分调裁审”机制,努力形成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到诉前多元解纷,再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繁简结合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三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司法体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加强诉讼服务集成建设,进一步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将宣传舆论工作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融合传统与新兴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移动微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等服务平台的推广力度,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奋力推动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端口前移,源头预防,部门联动,不断推进基层“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

截至20__年8月上旬,该院诉源治理调解案件280件,同比上升35.92%,调解成功141件,成功率50.36%,同比增长18.81%,诉讼案件受理数316件,同比下降51.23%,大大减轻了员额法官的负担,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一班人的努力,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深入调研挖症结,集思广益准发力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高速路建设、市政建设涉及大量征地补偿,梨果产业迅猛发展拉大了果农收入差距,种种变化对现实生活造成巨大冲击,呈现出矛盾纠纷多元化、矛盾趋向群体化、矛盾处理复杂化、矛盾对抗极端化等特点,反映在司法领域,隰县法院20__年受理案件1005件,20__年1182件,20__年1312件,20__年1428件,年增长率平均在12.48%以上,呈逐年递增之势。

为追根溯源,找准症结,院党组把基层调研作为抓手,深入矛盾多发地,收集资料,分析原因。围绕一个目标,高效开展诉源治理,迅速解决逐年增长的案件受理数;发力两个方向,对内推动“分调裁审”改革,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对外整合资源,靶向定位,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整合三个平台,实现诉服中心调解平台,诉源治理调解平台,人民法庭调解平台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四个融合,实现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质效深度融合,法院与各单位共建共享,力量聚焦上深度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法治教育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

关口把控提质效,高效裁判领风尚

案件审理模块化。将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纳入繁简分流、类案审理、案件监管三大模块。推进繁简分流,特别是对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立案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推进“要素式审判”,一审终结,减少当事人讼累。立足提速增效,组建速裁团队,推进速裁快审,在效率上突出“快”,流程上适用“简”,快速化解诉讼案件;立足办案尺度统一,推进类案审理,同类案件由同一法官审理,保证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结果统一性。立足案件质效,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衔接,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努力提升服判息诉率,尽量减少上诉案件和“衍生案件”发生,做到案结事了。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类型化纠纷裁判标准,提高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及裁判结果的预判能力,减少上访案件发生。

源头预防解纠纷,前端化解减增量

拓展多元矛盾解纷平台。在原来8家矛盾化解协作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法院+”对接渠道,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多元调解,从3月份开始,院党组主动联络、接洽各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进一步凝聚力量,整合资源,仅仅一月,便先后在18家单位建立了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完成挂牌工作,组建了以医疗纠纷、果业纠纷、校园纠纷调解中心为主体的专业调解团队,现已发展特邀调解员38名;发挥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会、妇联、社区等单位辐射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共同组建调解中心,选派法官定期出去指导、化解潜在纠纷。进一步落实政法委关于创建“四无”村(社区)的要求,深化与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联系与相互配合,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组建覆盖全县各乡镇的调解网络。各站配备专门法官,对司法所调解案件进行指导,对各单位推选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规范调解行为,规范文书制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进在线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顺畅衔接,依法支持和保护非诉调解成果。截至8月上旬,各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现场调解、处理纠纷61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恼,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化诉调联动体制机制。组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果业纠纷、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中心,加强与交警队事故处理调解平台、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纠纷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等平台间的横向对接与联系,做到案件信息共享,法律资源共享,调解力量共享,使纠纷在平台上及时得到快速解决。探索交通事故纠纷、果业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诉前鉴定中示范诉讼量化调处机制。对金融借款、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公司等纠纷集中处理,集中研讨,集中化解,引导银行、物业、保险、劳动等修正现有格式合同,增加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条款,形成小额诉讼类型化诉源治理的多元化解机制。截至8月上旬,化解金融纠纷37件,劳动争议纠纷7件。

延伸人民法庭服务功能。开发区法庭和东川法庭党支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服务群众一线平台、社会治理重要环节”作用,以打造“无讼乡村”为契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开展人民法庭调解指导、矛盾分流、联合化解、巡回审判、便民诉讼等工作。在法庭内设立调解工作室,邀请在当地有影响力,热心调解的社会贤达进驻法庭,即时调处化解当地纠纷,探索形成预防摸排,风险预判,联动调解,总结反馈的基层治理格局。投入实质化运营一月间,下李法庭已化解纠纷2起,东川法庭化解纠纷7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一、一站式建设基本情况

二、一站式建设主要做法

(一)强领导、建机制,打造高质量司法“亮点工程”

将一站式建设作为近年来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融合发展,点“亮”高质量司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一站式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推进会等方式,与司法局、金融主管部门等建立多元解纷合作协议,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推动全省率先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为一站式建设不断深化提供动力。市中院开展的“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分调裁审”深化改革工程项目等被列为常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在市委的领导督导下,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获得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建章立制。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加强组织推动。制定全市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5类28项工作任务,明确时序进度、责任部门,对标对表狠抓落实。针对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推进一体化集中送达试点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化办理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一站式建设开展情况,确保全市法院一着不让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提质效、优服务,打造司法为民“民心工程”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天候自助服务、全市域通办服务等确定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持续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

一是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从传统的大厅现场服务,拓展为“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多选项”。实现“一站通办”,在立案大厅配置导诉员迅速分类引导,配备自助立案、自助查询、庭审观看、自助打印文书及预约法官等设备,提供自主式便捷服务。在全省首家实体化运行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保全案件,做到线上线下申请、实时查看进度。天宁法院“聚焦‘智简快优’打造智慧型诉讼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全域诉讼服务网,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窗,让“家门口立案”变成现实。溧阳法院20xx年完成跨域立案服务137件,数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跑腿”“不打烊”的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实现“一号通办”,以“百姓有所呼,法院实时应”为目标,在市中院设立12368热线服务中心,对全市法院统一“接单”“派单”,服务更高效规范。

三是推进高效化流程机制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建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速裁团队,健全团队配置,明确权责清单,提高运行效率。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475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58.86%,平均审理天数50天,调撤率52.56%,达到简单案件“门诊”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住院”精审的良好效果。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市中院制定《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暨中间库纸质卷宗材料管理的暂行办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市法院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全覆盖。开展诉讼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市中院、金坛法院率先探索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剥离辅助事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余天。

(三)重预防、深参与,打造法治建设“强基工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下沉力量资源。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全市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院院领导带头挂钩联系综合网格或专属网格,担任兼职网格长,建立健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长效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59个,53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下沉一线、融入网格,确保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出一批广为人知的“常州特色”。武进法院嘉泽法庭建立“左邻右理法官工作站”,获中央督导组、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法院领导调研肯定;溧阳法院依托“百姓议事堂”平台,积极推进“百名法官进百村”;天宁法院打造“‘郑能量’法治堂”“郑在说法”“天宁讲法学堂”等“菜单式”普法“教科书”;经开区法院设立30个“手搀手”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收获了群众的“口碑”。

二是前移解纷关口。推动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用力。全市法院先后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工作意见,构筑信息共享、实时联动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化解,明确定点、定时、定岗、定职“四定”原则,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年总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网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248件。推行“无讼”“少讼”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在全市建立无讼示范点24处。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突出党建引领,武进法院高新区法庭、天宁法院郑陆法庭所在党支部,分别与辖区村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金坛法院水北法庭与辖区村委建立“轮值书记”制度,武进法院嘉泽法庭明确重要议事必到、突发事件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三个必到”,提高乡村自治效能。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业务培训、法律指引和类案指导,助力提升自治先行、自我净化先行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指导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规定的“破旧立新”,依法规制高价彩礼、侵害外嫁女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推动提升乡村文明。嘉泽法庭指导村委修订“外嫁女”土地权益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该村20余起同类纠纷的典型案例,写进省法院人大报告。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出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一站式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压紧责任、坚定信心,推动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长远发展,持续扩大一站式建设“常州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党政主导和多方协同结合,形成制度保障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通过推动完善多元共建顶层制度设计和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对接、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有关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切实研究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奖励问题,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相结合,形成技术优势。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探索建设集在线立案、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功能融为一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打造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开放包容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促进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形成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向源头预防转变。加大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对比分析,为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提供合理预期,为化解纠纷和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近年来,敖寨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制度完善、强化人员建设、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三强三治”工作举措,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和谐社会根基,推动无讼乡创建。

强化组织保障

立足实际,整合力量,制定了《敖寨乡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强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纳入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立了敖寨乡诉源治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诉源治理工作。

强化制度完善

强化人员建设

依托综治中心“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整合调解能力强、威望高的党员、寨老选配到网格员、联户长队伍,明确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职责职能,积极发挥网格员、联户长在乡村治理中的最前端的“哨岗”作用,切实落实调解责任,截至目前,全乡7个村(社区)共划分36个网格,设置网格长7人,专职调解员14人,网格员36人,联户长267人。

坚持自治为基

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制度,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基础,组建了村调委会、村治保委、网格调解队伍,健全村级事务决策和协商议事机制,村级自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首问负责、应急联动、议事协调、限时办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坚持法治先行

村(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载体,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诉前服务,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在乡村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坚持德治教化

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等中华传统美德,并写入村规民约,注重发挥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形成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文明新风尚。

今年来,敖寨乡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起,成功化解31起,化解率100%,实现了零诉讼,做到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下一步,敖寨乡将进一步完善与所辖村(社区)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诉前调解长效机制,着力实现“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不断增强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减少诉讼苗头,有效助力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服务中心是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20__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对内服务法官、提升审判质效的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在坚持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富有特色的基础上,按照“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三个定位”要求和“六化四平台”标准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开展诉讼服务工作。20__年至今,全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立各类诉讼、执行案件79143件,申请再审、申诉案件453件,保全案件120件。诉前矛盾纠纷化解1765件,诉讼服务中心已成为两级法院导诉普法和司法为民的新平台,成为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维护权益的新阵地。20xx年,州法院和3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被云南省高级法院命名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6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被命名为“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全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及诉讼服务工作被推广介绍,共有30多家省内外法院前来考察交流。

(一)夯实基础、完善功能,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打造多功能“一站式”平台。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分离出来,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通过合理配置人员,实行一岗多能,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诉讼引导、法律宣传、诉讼材料接收、集中扫描、登记立案、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委托鉴定、法律咨询、联系法官、文书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服务热线接听等14项功能,直接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完善便民设施。为方便群众诉讼活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母婴室、法律援助工作室、诉讼费收退室、院长接待室、法官约见调解室、信访接待室、诉调对接中心、远程接访室、调解室、诉讼材料流转中心。配置了具有访客系统、安检设备的安检台、3D智能寻路设备、诉讼风险评估平台、自助查询系统、文书打印拷贝系统、外网查询设备、LED诉讼须知显示屏、打印、复印、扫描设备。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些系统自助查询案件信息、预估诉讼风险。设置有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多功能手机充电器、电子储物柜、血压器、常用急救药箱、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将内容详实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十二县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与中院的设置同步实现,总建筑面积6747㎡,中院扩建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1010㎡。

(二)提升素质、规范服务,打造形象展示平台

优化人员配备。优化配置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群众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法院展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窗口。截止目前,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配备干警124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7名,员额法官14名,法官助理51名,书记员43名,司法技术人员7名,其他辅助人员9名。诉讼服务中心实行流程管理和程序优化,对登记立案、司法救助、信访事项等办理程序、条件、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周到服务、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的服务。

(三)积极探索、多方合力,打造诉调对接平台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找准“枫桥经验”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中院与州司法局协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20xx年开始,6家律所的16名律师每周一天入驻中院,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同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审判功能互补、诉调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州法院成立专门诉调对接中心12个、特邀调解组织64个,选聘特邀调解员237名、专职调解员23名,将保险调解、社区调解、医疗调解、交通调解等纳入多元化调解工作当中,20__年至今立案前委托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76件,成功调解94件,调解率34%。专职调解员调解案件1732件,成功调解1671件,调解率96.5%。受理司法确认案件28件,准予司法确认28件。

(四)强化预警、源头治理,打造信访化解平台

(五)因地制宜、突出亮点,打造特色诉讼服务平台

大理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过程中,将民族文化与司法文化融合,结合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打造了各具特色的诉讼服务平台。如在白族人口占比90%以上的'剑川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白、汉双语的诉讼指南、法律文书样式,并有白族诉讼引领员为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指导。该院80%以上案件均使用白族语言开庭审理。20xx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4%。大理市法院喜洲法庭结合喜洲地域特点和白族“耻讼”的风俗习惯,选配金花调解员提供特色诉讼服务。金花调解员发挥了特有的民族、习俗的亲缘性,使得矛盾迎刃而解。洱源县法院在白族群众聚居的邓川法庭设立“阿鹏调解室”,阿鹏调解员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熏陶、引导诉讼参与人守法、明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云龙县法院聘请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乡村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多元化解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20xx年云龙县法院功果桥派出法庭的案件诉前调解率达92%。我州民族文化助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在省高院组织召开的红河会议上交流。金花调解、阿鹏调解、特邀调解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诉讼服务中心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仅20xx年上半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095件,新收案件同比增加5763件,上升40.07%,同时缠访、闹访等违法访现象存在,加剧了诉讼服务中心“人少事多”的矛盾,加上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干警人员老化,辅助人员占比高且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诉讼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二是十二县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上存在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大理市法院、弥渡县法院、巍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论是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离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诉讼服务中心在委托调解、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建设和作用发挥上存在差距。行业整合资源不够,如各政法机关设置各类中心要求律师常驻,但律师数量不足,配齐较难。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中律师和调解人员经费保障方式为以案定补,补助经费较低,调动不了律师和调解员的积极性。四是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化、科技化水平与上级法院要求及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智慧诉讼服务”、“网上诉讼服务”等新模式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站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总结我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好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州中级法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切实落实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一)统筹推进全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优势,继续营造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的良好氛围。对辅助人员严要求严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建立对法院新招录人员、新提拔干部到诉讼服务中心顶岗培训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规范服务机制,服务好人民群众、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对闹访、缠访等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

(三)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弘扬“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完善委托调解、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建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充分调动纠纷化解各类参与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

(四)积极推动智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延伸诉讼服务触角,逐步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培育法治意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将以此次州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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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辽宁法院全面推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立案法官公平正义本报讯 记者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现场会上获悉,辽宁法院将对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整合,确保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近年来,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工作,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全面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立案功能向诉前https://www.163.com/dy/article/JJK3NB0B0514R9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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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服务中心十大平台有哪些?诉讼服务系统优化了哪些法务流程起到爱看不看影视站,经过快科技影吧来到飘影流年影视站,它们将是你的影视不二之选,必久影视和十年影视带你重温必看经典,九点酷娱更能给你一站式的娱乐体验和享受。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诉讼服务系统逐渐成为司法领域的新兴应用。诉讼服务系统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多个平台之间http://www.szyxws.com/xingyexinwen/10-1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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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乡镇诉源治理工作总结(通用6篇)总的要求是以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近年来,腾冲法院重点聚焦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个方面,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https://www.wenshubang.com/gongzuozongjie/2543389.html
7.保障律师执业,人民法院“一站式服务”来了!律师成品系统再如,为方便律师阅卷,《意见》不仅要求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已立案案件实行网上阅卷服务,还推动正在审理的案卷同步推送,供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随时查阅。 该意见还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律师参与诉讼的专门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律师可利用律师服务平台生成动态二维码,通过扫码或其他便捷方式快速进入人民法院诉讼服https://zhengzhou.11467.com/info/15417424.htm
8.家门口“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e公里”常州中院信息技术处处长谢周鹏告诉记者:“‘龙城e诉中心’依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江苏诉讼服务网与江苏微解纷,实现在线立案、案件查询、网上交费、网上申请、案件调解、跨域诉讼、异步诉讼、线上庭审等各项诉服功能,确保全时空、全流程、全场景的诉服活动全覆盖。”此外,针对全国法院现用的各诉讼平台应用成熟度参差https://www.cnr.cn/newscenter/local/dftj/20230922/t20230922_526429178.shtml
9.中国法院网在一站式建设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站在人民立场谋划工作,聚焦诉讼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一件一件抓好落实,让当事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级法院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增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通道,并在中国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开通满意度评价功能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subjectdetail/id/MzAwNMhLNIABAA.shtml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 1.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诉讼服务意识,整合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窗口、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等功能,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集中办理各项诉讼服务事项,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办事难”的问题。 2.完善诉讼服务设施。诉讼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或窗口式办公,统一提供诉讼引导、https://www.66law.cn/laws/116269.aspx